2025 年 12 月 18 日,越南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签发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对关于海关手续、海关检查与监督、出口税、进口税以及进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多项通知进行系统性修改和补充。

越南财政部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这份通知是越南海关领域近十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规则整合,直接关系所有在越南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中资企业。

《越南财政部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修改、补充关于海关手续、海关检查与监督、出口税、进口税以及进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各项通知若干条款的通知》的核心方向可以概括为两句话:手续大幅简化,监管显著数字化。

一方面,越南政府要求削减海关档案单证、压缩办理时限、下放审批权限,企业通关将更快更省钱;

另一方面,海关申报全面转向电子化,HS 编码、计量单位、生产能力等核查大幅趋严,对企业内部数据管理提出了全新要求。

对在越南设厂、做贸易的中资企业来说,这既是通关便利化的红利,也是合规体系升级的硬任务。

傲多可®商机网(Aodok.com)调研了越南财政部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的最新情况,供关注越南进出口贸易与海关合规的朋友们参考。

一、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基本信息与出台背景

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由越南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河内签发,2026 年 2 月 1 日生效,性质为修改、补充类通知。

其修改的核心对象是第 38/2015/TT-BTC 号通知(海关手续、检查监督、进出口税及税收管理的基础性规定)以及第 39/2018/TT-BTC 号通知,同时废除或部分废除多份旧通知。

通知的出台背景是越南海关领域的系统性改革。

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衔接越南国会第 90/2025/QH15 号法律(修改、补充《海关法》《增值税法》《出口税、进口税法》等多部法律)和政府第 167/2025/NĐ-CP 号法令,落实第 57-NQ/TW 号决议关于国家数字化转型的部署、第 66/NQ-CP 号决议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安排,以及第 628/QĐ-TTg 号决定批准的 2030 年海关发展战略。

海关机构改革后的新名称、新架构也在本通知中得到统一,例如原海关总局(General Department of Vietnam Customs)改称海关局(Vietnam Customs),省级海关改称区域海关分局(regional customs sub-department)。

二、海关档案全面数字化:电子申报成为唯一通道

通知对第 38/2015/TT-BTC 号通知第 3、16、16a、18 条进行修改,确立海关档案单证的数字化规则。

报关单和各类单证统一通过海关电子数据处理系统(customs electronic data processing system)申报和提交;申报人必须留存纸质原件,对申报内容及所提交单证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并对纸质单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指标时的准确性负责。

对系统暂未具备接收功能的单证,申报人须提交经数字签名确认的扫描件。

这一变化意味着企业原则上不再需要到海关现场递交纸质单证,海关也只在出现违规迹象时才启动检查。

对长期被纸质档案和现场跑腿困扰的企业来说,通关效率提升是实质性的。

三、削减单证与简化手续:多项行政程序明显提速

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在多处削减单证、下放权限、压缩时限,其中与企业关系最密切的有四项:

1、修改补充申报(第 20 条)大幅简化,档案只需两个单证,即收发货双方就多发、错发、少发货物处理方案的书面记录复印件,以及记载货物和货值修改信息的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复印件。货物仍在海关监管区的,海关按监管状态处理;货物已部分或全部运出监管区的,海关核对申报后按企业自报自担责任原则处理。

2、货物运回保管(第 32 条)削减 3 个单证,专业检查登记凭证、取样记录、保管地点证明等不再需要提交,相关信息直接在申请中填报。

3、被拒收、错运、无收货人货物的复出口手续(第 95、96 条)按货物是否仍在监管区分别细化处理规则。

4、完成纳税义务确认(第 140 条)的受理点下放到区域海关分局,办理时限从 5 个工作日压缩到 3 个工作日,提速约 40%;已确认完成纳税义务但尚未办结注销手续的企业,可以继续申报进出口,解决了企业注销过渡期的通关难题。

四、HS 编码与生产能力核查趋严:计量单位、样品送检与实地检查

监管趋严是本通知的另一面,集中体现在商品归类和生产能力核查上。

海关对货物名称、商品描述、HS 编码和适用税率检查的基础上,新增"计量单位"检查项,防止企业通过虚报包装规格、计量方式逃避税款。

商品样品不再一律送检,只有列入海关局公布目录的货物才送实验室分析;复用此前批次分析结果的适用条件明显收紧,要求货物名称、原产地、生产商、HS 编码和商品描述完全一致。

生产能力实地检查同样升级。

海关将核对企业基地地址、物料存放情况,并与投资登记证(Investment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IRC)上记载的项目实施期限对照,只有项目处于合法实施期内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对新设立、尚未配备工人或尚未缴纳社保的企业,海关接受其实际情况,但要求企业正式投产后补充解释和证明。

对加工出口企业(export processing enterprise,EPE)则执行更严格的海关监管条件核查,包括隔离围墙、检查站以及在线连接海关的监控摄像头系统。检查不合格的后果直接而严厉:取消出口税、进口税优惠,并实施追税和处罚。

五、海关估价改革:间接价格磋商与结果复用

在海关估价领域,通知在保留直接价格磋商的基础上,新增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的间接价格磋商方式。

合规评级为"高"及以上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直接或间接磋商。同时正式确立"一次磋商、多次使用"机制:

高合规企业对同一货物可申请将已有磋商结果用于后续进出口,适用期限为 6 个月,在同一区域海关分局范围内有效;一旦发现申报信息不实或违规,磋商结果立即作废。

此外,减价扣除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取消海关局一级,由区域海关分局直接决定,缩短了处理链条。

六、加工出口企业(EPE)与特殊主体手续调整

针对加工出口企业和来料加工、出口生产型企业,通知明确了进口原料、设备手续的办理地点。非加工出口企业可在总部所在地、生产场所、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或进口口岸办理。

加工出口企业原则上在生产基地所在地海关办理,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可选择总部或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

货物用途变更、加工合同之间转换、设备清算、原地进出口等情形,企业可申请在生产场所、工地或工厂实施实地检查。

七、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废除的旧规定

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同步清理了一批旧文件:全部废除第 24/2012/TT-BTC 号、第 72/2015/TT-BTC 号、第 07/2019/TT-BTC 号通知。

部分废除第 39/2015/TT-BTC 号通知相关条款、第 06/2021/TT-BTC 号通知部分条款及附表、第 47/2025/TT-BTC 号通知第 2 条、第 14/2015/TT-BTC 号通知部分表格。

同时废除海关总局长关于海关业务印章管理使用的第 1200/2001/QĐ-TCHQ 号决定等多份 2001 年至 2002 年文件。企业应注意,与这些旧文件对应的业务已按新规定执行。

八、对中资企业的合规影响与操作建议

结合第 121/2025/TT-BTC 号通知内容,对在越南经营的中资企业提出五项操作建议:

1、尽快完成 VNeID 账号注册和电子报关系统对接。参加电子报关的组织和个人须使用越南电子身份(VNeID)账号注册,并保证具备申报、传输、接收和存储信息的技术条件,这是 2026 年正常通关的前置要求。

2、建立内部商品数据标准化体系。商品描述、计量单位、HS 编码必须在企业内部形成统一口径,才能在复用海关分析结果时满足"完全一致"的要求,否则每次都要重新送检,成本和时间都会明显增加。

3、核查生产基地与投资登记证(IRC)的一致性。项目地址、物料存放、实施期限要与登记信息相符;新投产项目及时补齐用工和社保材料,避免影响税收优惠资格。

4、加工出口企业(EPE)重点整改监管设施。隔离围墙、检查站点、监控摄像头在线连接等硬条件必须达标,否则可能影响保税和税收政策享受。

5、利用新的便利化机制降低合规成本。高合规企业应主动申请间接价格磋商和"一次磋商、多次使用"机制,办理纳税义务确认和修改补充申报时直接按新时限、新地点操作。

傲多可®(Aodok.com)独家点评

越南海关正在把"检查"变成"数据对账"。数字化给守规矩的企业发的是顺风车票,给想钻空子的企业设的是自动警报。

一、便利与严格是同一枚硬币

这份通知最容易被误读的地方,是只看到"简化"而忽视"趋严"。

单证削减、时限压缩、权限下放,都是建立在企业自报自担责任基础上的;与此同时,计量单位核查、描述一致性要求、生产能力实地检查、EPE 监管设施标准,构成了一套更严密的合规网络。

越南海关的逻辑很清楚:用数字化换效率,用数据链换监管。

二、数据管理能力将成为通关竞争力

对中资企业来说,这份通知最大的启示是:通关竞争已经从"关系竞争"转向"数据竞争"。

谁的商品描述标准化程度高,谁的 HS 编码归类准确,谁能复用磋商和分析结果,谁的通关就更快、更便宜。

那些靠模糊申报、侥幸归类来压缩成本的做法,在数字化海关面前风险急剧上升,一次核查就可能让多年累积的税收优惠清零。

三、给中资企业的三点提醒

第一,尽快把 VNeID 注册和系统对接列入日程,这是 2026 年进出口业务的准入门槛;

第二,投入资源建立内部商品数据台账,把描述、计量单位、编码、原产地做成可复用的标准数据;

第三,新设项目和 EPE 企业要对照海关监管条件逐项自查,不要在厂房硬件上省不该省的钱。

越南海关的数字化越彻底,规范经营的企业越受益。

【骄傲人生 & 更多可能】

越南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电话:+84 24 2220 2828

邮箱:support@mof.gov.vn

网址:www.mof.gov.vn

地址:越南河内市还剑郡陈兴道街 28 号

(28 Tran Hung Dao Street, Hoan Kiem District, Hanoi, Vietnam)

主营业务:统筹越南财政预算、税收政策、海关、国有资产、会计审计等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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