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是东南亚塑料消费与废弃最集中的市场之一。

据越南农业与环境部(MAE)数据,越南每年产生约 180 万吨塑料垃圾,其中约 28 万至 73 万吨进入海洋,被列为全球海洋塑料污染最严重的五个国家之一。

长期以来,越南塑料治理高度依赖政府财政兜底和非正规拾荒群体,生产企业无需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处置责任。

大量塑料垃圾被填埋、焚烧或直接泄漏到环境中,既造成污染,也让再生产业链长期处于原料短缺、品质不稳的状态。

2026 年是越南塑料管理的关键转折年。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越南禁止生产和进口用于国内消费的小尺寸、超薄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6 年 5 月 25 日起,第 110/2026/ND-CP 号法令全面更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的实施细则,把回收责任明确压到生产企业与进口企业头上。

傲多可®商机网(Aodok.com)调研了越南塑料管理的政策框架、回收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践与最新禁令路线图,供关注越南环保合规与循环经济机会的朋友们参考。

(本文汇率基准:1 美元≈7.1 元人民币,1 元人民币≈3500 越南盾,2026 年 10 月)

一、越南塑料垃圾治理现状与环境保护法下的管理框架

据越南农业与环境部(MAE)数据,越南每年产生约 180 万吨塑料垃圾,其中约 28 万至 73 万吨进入海洋,企业和单位回收利用的比例约 27%。

世界银行(World Bank)研究给出更高口径,认为越南每年塑料垃圾约 390 万吨、回收率约 33%,两种口径都说明大量塑料尚未被有效循环。

塑料治理的法律基础来自第 72/2020/QH14 号《环境保护法》(Law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环境保护法》(72/2020/QH14)第 54 条规定产品和包装的回收责任,第 55 条规定废弃物处理费用的缴纳责任,第 73 条规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和难降解塑料包装的生产、进口限制路线图。

围绕《环境保护法》(72/2020/QH14),越南形成两级配套规则:

1、第 08/2022/ND-CP 号法令细化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条款,规定 2026 年起禁止小尺寸、超薄不可降解塑料袋;

2、第 110/2026/ND-CP 号法令在 2026 年 5 月 25 日生效,成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的最新执行依据。

二、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的政策演进与强制回收规则

越南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的演进路径清晰:

第 72/2020/QH14 号《环境保护法》(Law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确立制度框架,第 08/2022/ND-CP 号法令给出初版细则,经第 05/2025/ND-CP 号、第 48/2026/ND-CP 号法令修订后,第 110/2026/ND-CP 号法令于 2026 年 4 月 1 日颁布、5 月 25 日生效,取代此前全部旧细则。

第 110/2026/ND-CP 号法令把回收义务覆盖到包装、电池、润滑油、轮胎、电子电器和道路车辆六类产品。

包装范围明确为食品、化妆品、药品、化肥、饲料、兽药、洗涤剂、卫生用品、水泥等商品的一次包装和二次商业包装;道路车辆的回收义务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履行。

强制回收率载于法令附录一,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主流塑料包装均有对应的年度回收比例。

回收率每 3 年调整一次,首轮调整安排在 2029 年,单次上调幅度不超过 10%,给企业留出产能爬坡空间。

企业履行回收义务有三条路径:

1、投资自有回收设施并持有有效环保许可证,自行回收;

2、委托持有环保许可证的第三方回收单位;

3、授权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代为组织回收。

第 110/2026/ND-CP 号法令明确,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不得把责任转授权给另一家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三条路径可以组合使用。小规模主体可获豁免。

据贝克·麦坚时(Baker McKenzie)律师事务所解读,企业相关产品与包装在越南市场的年营收不超过 300 亿越南盾(约合 857 万元人民币),可豁免部分回收义务,但仍需履行注册与申报要求;出口、暂进再出以及仅用于研究、教学、测试的产品和包装不在义务范围内。

合规申报全部通过国家 EPR 信息系统完成。

相关企业须在每年 4 月 1 日前注册回收计划、提交上一年度回收结果报告或申报废弃物处理费,4 月 20 日前向越南环境保护基金(Vietnam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und)缴清费用,回收结果报告须经独立审计机构核验。

三、生产者责任延伸(EPR)重塑越南塑料回收产业链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从原料、市场、产业和设计四个环节,系统重构了越南塑料回收产业链。

在原料端,合规压力推动品牌企业下沉终端,搭建标准化回收网络。

以往越南民间回收物料杂质高、分拣成本高,企业更倾向进口境外废料;如今源头分类、集中分拣、规范储运逐步落地,本土废旧塑料的洁净度明显提升。

在市场端,制度打通了再生材料销路。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要求企业使用消费后再生塑料(PCR),品牌方为完成合规主动采购本土再生原料,形成垃圾回收、再生加工、产品复用的闭环。

在产业端,行业加速去小散乱。

非正规小作坊逐步退出,持证回收企业、标准化物料回收设施(MRF)获得发展空间,分拣、清洗、再生加工技术持续升级。

在设计端,企业为降低回收成本主动优化包装。

简化复合材质、减少难回收辅料成为普遍选择,末端回收治理与前端绿色设计形成联动。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估算,越南补齐塑料收集、分拣、回收全链条基础设施需超过 60 亿美元(约合 426 亿元人民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通过企业付费和企业投资,为这笔投入提供了可持续资金来源。

四、联合利华越南公司(Unilever Vietnam)等头部企业的塑料回收实践

1、联合利华越南公司(Unilever Vietnam)

联合利华越南公司(Unilever Vietnam)聚焦社区长效回收。

Unilever Vietnam 公司在胡志明市(Ho Chi Minh City)新美坊试点社区级物料回收设施(MRF),由地方政府提供土地和日常运营,联合利华越南公司(Unilever Vietnam)投资建站,并用低值塑料废料制作建筑材料。

该设施不依赖企业长期补贴,靠售卖可回收物料自给自足,运营四个月累计回收近 5 吨可再生材料。

Unilever Vietnam 公司同时联动近 6000 名拾荒从业者,把民间回收力量纳入规范体系,并承诺旗下 75% 的瓶类包装可回收。

2、可口可乐越南公司(Coca-Cola Vietnam)

可口可乐越南公司(Coca-Cola Vietnam)走多渠道智能化回收路线。

Coca-Cola Vietnam 公司与本土机构博托尔(Botol)合作投放逆向自动售货机(RVM),用户投入空瓶易拉罐即可即时压缩,降低储运成本。

胡志明市(Ho Chi Minh City)地铁站点的试点成效突出,通勤人群随手投放,回收量远超学校和居民区,设备无需专人值守。

Coca-Cola Vietnam 项目落地后,塑料瓶年回收量从 20 万只提升到近 50 万只,折合约 15 吨可回收物料。

3、百事食品越南公司(PepsiCo Vietnam)

百事食品越南公司(PepsiCo Vietnam)主攻高品质再生材料。

PepsiCo Vietnam 公司 2022 年率先推出 100% 再生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饮料瓶,并逐步把再生 PET 推广到全品类包装。

该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是在 2035 年实现塑料包装平均再生材料占比 40%,每年递减 2% 的原生塑料用量。

依托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百事食品越南公司(PepsiCo Vietnam)重点对接食品级合规再生树脂,倒逼上游回收企业提升工艺。

4、维纳米尔克公司(Vinamilk)

维纳米尔克公司(Vinamilk)采取主动合规策略。

2025 年起,Vinamilk 公司自主对接持证回收机构,对六大类包装材料开展专项回收,仅对小众品类采用缴费合规,为本土制造企业践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提供了参照。

5、杜坦回收公司(Duy Tan Recycling)

杜坦回收公司(Duy Tan Recycling)是越南头部合规回收企业,承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红利,与味之素越南公司(Ajinomoto Vietnam)等多家企业达成回收合作。

据越南电视台(VTV)2026 年 6 月报道,Duy Tan Recycling 公司在西宁省(Tay Ninh)的工厂规模超过 18 公顷,产品进入全国超过 6 万个销售点,出口到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

Duy Tan Recycling 公司还与本土美妆品牌科昆(Cocoon)合作推出 100% 再生塑料美妆包装,是越南少数具备高端再生塑料生产与出口能力的企业之一。

五、越南一次性塑料禁令路线图与塑料回收创新

越南对一次性塑料和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执行路径分两步走。

1、据第 08/2022/ND-CP 号法令,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越南禁止生产、进口用于国内消费的、尺寸小于 50 厘米乘 50 厘米且厚度小于 50 微米的不可降解塑料袋。

2、2030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停止生产和进口一次性塑料制品及不可降解塑料包装。

越南的地方层面同步收紧。

河内市(Hanoi)第 22/2025/NQ-HDND 号决议(Resolution No. 22/2025/NQ-HDND)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集市和便利店不得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酒店和旅游景区不得流通、使用牙刷、剃须刀、棉签、浴帽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一次性塑料包装,并要求线上商户减少塑料包装使用。

在回收创新端,越南通过多边合作推动塑料循环。

越南国家塑料行动伙伴关系(NPAP)聚焦塑料回收与创新项目落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与越南农业与环境部(MAE)共同设计塑料回收数字市场方案,尝试用数字化方式连接回收源、加工厂和买家,改善回收物料交易的碎片化现状。

六、中资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合规要点与塑料管理启示

对在越南经营的中资企业,塑料合规的重点集中在三处。

1、确认责任主体

委托第三方代工生产的企业,回收责任由下单方承担;同一品牌由多家工厂生产时,负责产品标签的组织或个人承担回收责任。转包不能转移义务,签约前要先界定清楚。

2、按时申报缴费

年营收超过 300 亿越南盾(约合 857 万元人民币)门槛的企业,须在每年 4 月 1 日前通过国家 EPR 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申报,4 月 20 日前向越南环境保护基金(Vietnam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und)缴清费用。

3、跟进包装调整

2026 年起,小尺寸、超薄不可降解塑料袋已被禁止生产和进口;2030 年后,一次性塑料制品将整体退出。涉塑企业需要提前替换包装方案,并把可回收设计纳入产品开发流程。

从产业机会看,越南再生塑料需求正在被制度撑大。强制回收率和再生材料使用要求创造了稳定订单,持证回收、分拣清洗、食品级再生工艺都有升级空间。

中资企业既有合规压力,也有切入越南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时间窗口。

傲多可®(Aodok.com)独家点评

塑料回收不是环卫工程,而是一门正在被法律定价的生意。

1、EPR 的本质:把环保成本写进企业账本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最核心的改变,是把过去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塑料治理成本,转成企业账本上必须支出的项目。

越南用强制回收率、缴费公式和年度审计,把这件事变成了可计算的合规义务。

对企业来说,早投入回收体系的企业,成本会摊进长期产能;晚投入的企业,只能接受逐年上调的回收率和更高的原料采购价格。

合规不是负担,而是重新划分行业成本结构的起点。

2、越南塑料市场的三个机会窗口

第一个窗口是回收基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估算的 60 亿美元(约合 426 亿元人民币)基础设施缺口,对应的是分拣、清洗、再生加工环节的设备与服务需求。

第二个窗口是再生材料供应。强制回收率与再生材料使用要求,让本土再生颗粒有了稳定买家,食品级再生塑料更是供不应求。

第三个窗口是合规服务。300 亿越南盾(约合 857 万元人民币)的豁免门槛、申报系统和审计要求,让第三方回收代理、环保咨询和数字化回收平台都有生存空间。

3、对中资企业的建议:把合规当投资,不当罚款

越南塑料管理的政策节奏很清晰:2026 年禁小尺寸塑料袋,2027 年道路车辆进入回收义务,2029 年首轮上调回收率。

每一步都提前数年公布,企业有充足时间调整。

建议中资企业把塑料合规纳入建厂初期的投资测算,优先与持证回收企业签订长约,并在包装设计阶段就考虑可回收性。

谁先把循环成本摊进供应链,谁就少付一份未来的涨价。

【骄傲人生 & 更多可能】

越南农业与环境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Environment,MAE)

电话:+84 243 795 6868

邮箱:portal@mae.gov.vn

网址:www.mae.gov.vn

地址:河内市孙德胜街 10 号

(10 Ton That Thuyet Street, Hanoi, Vietnam)

主营业务:统筹越南农业、林业、渔业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

傲多可®商机网(Aodok.com)延伸阅读

1、越南环保政策: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违法处罚与中资企业合规要点等(2026年最新版)

2、越南农业与环境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Environment,MAE)介绍

3、越南《环境保护法》(72/2020/QH14)全文标准翻译版

4、越南《环境保护法》(72/2020/QH14):污染者付费原则(The polluter-pays principle)的落地机制

5、越南第 06/2025/TT-BTNMT 号通函:《国家工业废水技术规范》(QCVN 40:2025/BTNMT)全文标准翻译版

6、中资企业合规要点:越南《国家工业废水技术规范》(QCVN 40:2025/BTNMT)重点解读(2026年最新版)

7、越南环保法下的固废管理:危险废物鉴别、处理处置与转移联单合规等(2026年最新版)

8、越南环保法下的塑料管理:EPR 生产者责任、回收治理与创新等(2026年最新版)

9、越南环保法下的废气管理:粉尘控制、排放标准与监测合规等(2026年最新版)

10、越南环保法下的噪音管理:环境标准、施工时段与监测合规等(2026年最新版)

11、迈向零废弃加速器(Towards Zero Waste Accelerator)助力越南环保循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