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基本信息

  • 法规编号:第 82/CĐ-TTg 号
  • 颁布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 生效日期:自签发之日(2025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
  • 颁布机构:越南政府总理(Prime Minister of Vietnam)
  • 签署人:范明正(Pham Minh Chinh)

正文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编号:第 82/CĐ-TTg 号 河内,2025 年 6 月 4 日

电报(Công điện) 加急(HOẢ TỐC)

事由:关于继续推进打击遏制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峰期行动

越南政府总理致电:

  • 杜文战(Do Van Chien)同志,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 裴青山(Bui Thanh Son)同志,政府副总理、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主任
  • 各部部长、部级机构首长、政府直属机构首长
  • 中央直辖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
  • 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 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主任

近期,各部委、地方和职能部门在执行政府总理 2025 年 5 月 17 日第 13/CT-TTg 号指示、2025 年 5 月 15 日第 65/CĐ-TTg 号电报和 2025 年 5 月 24 日第 72/CĐ-TTg 号电报关于推进打击遏制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高峰期行动方面作出了许多努力。高峰期行动开展的结果,是发现、斗争、制止、处理了多起生产、销售假奶粉、假药、假食品、假保健食品的案件,查处经营有假冒知名商标嫌疑的商品以及生产、销售违禁品的行为,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的高度评价。然而,通过检查和对实际情况的评估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在贯彻、组织落实高峰期行动方面进展缓慢,对形势的掌握不够全面深入;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仍然复杂演变;各部委、地方之间的配合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还不够紧密、有效。

为继续加强斗争、制止、遏止并逐步终结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状况,保护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政府总理要求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主任同志,政府总理关于打击遏制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高峰期行动工作组组长同志(简称工作组)以及各部部长、行业主管同志、中央直辖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集中指导同步、坚决、有效地落实既定任务和措施,其中主动抓好以下内容:

1. 裴青山(Bui Thanh Son)同志继续牵头组织指导

裴青山(Bui Thanh Son)同志,政府副总理、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主任、工作组组长及工作组成员,继续集中指导各部委、职能部门和地方进行排查,在打击遏制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峰期行动中采取更有力、更坚决的措施。

2. 各部委和地方按职能落实两项要求

要求各部部长、部级机构首长、政府直属机构首长、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按照职能、任务和权限:

  • 加强指导督促各执法力量密切配合,继续推进打击遏制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假奶粉、假药、假保健食品、不合格食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高峰期行动;按照规定及时开展竞赛表彰工作。要利用高峰期行动初期的进攻成果,使高峰期进攻行动更加热烈,更加坚定、坚决、努力,取得实质成效,为今后继续有效落实这一重要任务和开展国家管理创造基础和有利条件。
  • 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违法对象;同时严肃处理有道德堕落、贪污腐败、消极、包庇、为违法对象撑腰的干部、公务员、军官,贯彻"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警示全领域""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方针。

3. 集中修改补充相关法律规定

工贸部、农业与环境部、卫生部、科技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及相关部委,集中排查、抓紧完善并报请有权机关修改、补充仍存在不足、障碍、漏洞的法律规定,重点是《食品安全法》《广告法》《药品法》《产品与商品质量法》《商法》《电子商务法》等。

4. 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跟踪汇总

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主任同志,继续跟踪掌握情况,汇总政府总理关于打击、制止、遏止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各项电报、指示的实施结果;及时报告、建议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主任或有权机关按规定表彰、奖励在高峰期行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机关、组织和个人。

5. 地方党委直接领导、主动参与

建议中央直辖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直接、密切领导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整个政治体系,主动、积极参与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工作。

6. 越南祖国阵线宣传动员

建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及各成员组织继续与各部委、地方密切配合,开展宣传、动员企业界和人民积极响应、负责任地参与高峰期行动和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工作,以便及早发现、从基层、从源头开展斗争和制止。

7. 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新闻媒体机关增加报道时长,引导舆论认识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危害;及时表彰各部委、地方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批评、谴责消极、缺乏责任精神并导致后果的行为,助力在全国推动和提高防走私、反贸易欺诈、反侵犯知识产权运动的成效。

8. 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督促落实

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指导各部委、地方、职能部门,集中坚决有效地落实预防和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对超出权限的问题向有权机关报告。

9. 政府办公厅协调督促汇总

政府办公厅按照被赋予的职能、任务,与国家 389 号指导委员会、各部委、地方密切配合,及时督促、汇总、报告本电报所交办任务的落实情况和结果。

签署

范明正(Pham Minh Chinh)

抄送(Nơi nhận):

  • 如文;
  • 政府总理、各位副总理;
  • 中央办公厅;
  • 国家主席办公厅;
  • 国会办公厅;
  • 《人民报》;
  • 政府办公厅:主任、各位副主任;
  • 总理助理、政府电子信息门户总监、各司:KGVX、QHĐP、TH、TKBT;
  • 存档:VT、V.I(03)。LVD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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