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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的商标、原产地、标签等相关规定

  2022年8月25日

Aod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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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的进口是否只包括将货物带入越南领土?

根据规定2005年《贸易法》第28条,2017年《外贸管理法》第112条第3款货物进口规定如下:

货物的进出口

  1. 货物出口是将货物运出越南领土或带入越南境内的特殊区域,应依法视为单独的海关区。
  2. 进口货物是从外国或从越南境内的特殊地区进口的货物,应依法被视为单独的海关区。
    因此,货物进口是从外国或从越南境内特殊地区进口的货物,应依法被视为单独的海关区。

(您可以参考《商法》合并文件中的这一规定,具体在第28条 2019年第17/VBHN-VPQH合并文件合并由国民议会办公室颁布的《贸易法》。

进口到越南的商标是否必须注明制造商的名称?

《贸易法》对一般商品标签和进口商品标签的规定如下:

国内流通商品标签及进出口货物

  1. 商品标签是直接在货物、商品包装或其他材料上粘贴、打印、拼贴、铸造、雕刻、雕刻的文字、印刷品、图纸、照片的文字、图纸、照片。
  2. 国内流通的货物、进出口货物必须标有商品标签,但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况除外。
  3. 在商品标签上应注明的内容和商品标签应按照政府规定进行。
    因此,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10条,由修改第111/2021/ND-CP号法令第1条第5款规定在特定进口商品标签上显示的一些强制性内容如下:

在商品标签上显示的强制性内容

  1. 进口到越南的货物的原始标签在办理清关手续时必须以外国或越南语表达以下内容:
    a) 商品名称;
    b) 货物原产地。
    如果无法确定原产地,则根据本法令第15条第3款的规定,记录货物最后阶段的地点;
    c) 负责海外货物的组织、个人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或缩写。
    c1) 货物原标签上未显示生产组织、个人或负责海外货物的组织或个人的全名和地址的,应当在商品附上文件中充分体现;
    c2) 对于根据本条第2款第a、b、c点的规定进口到越南的货物,在办理清关手续并移回仓库后,进口组织和个人必须在货物递送前按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添加越南标签。进入越南市场流通。
    ..
    因此,在办理清关手续时,进口到越南的货物的原始标签上必须注明上述内容(越南语或外国语),其中必须注明生产组织、个人或组织的缩写或缩写。 个人对海外货物负责。

谁负责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

第15/43/ND-CP号法令第2017条,第7/1/ND-CP号法令第111条第2021款货物原产地规定如下:

货物原产地

  1. 生产、出口、进口的组织和个人自行确定并记录其货物的原产地,确保其真实、准确、符合越南出口、进口、生产货物的原产地法规或越南参与的国际承诺。
  2. 标签上注明的货物原产地,上面写着以下短语之一:“生产”;“制造在”;“生产国”;“原产地”;“由”生产“;“产品”附有生产货物的国家或领土的名称,或根据货物原产地法的规定进行记录。
  3. 如果货物不能按照本条第1款确定原产地,则注明货物最后阶段的地点。用集群之一表示或组合短语,表示货物的完成阶段如下:“组装在”;“装瓶”;“混合在”;“完成在”;“包装在”;“在”标记“与水或领土的名称,这是最后一阶段,以完善货物。
  4. 生产货物的国家或领土名称或货物最终完成阶段的地点不注销。
    因此,进口组织和个人自行确定并记录其货物的原产地,确保其真实、准确、符合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越南制造货物的法律规定或越南参与的国际承诺。

越南在同一产品标签上打印多个条形码吗?

第4.2款 国家标准TCVN 11128:2015关于物品条形码 - 条形码放置位置的规定:

一般要求
4.2 条形码数量
不允许在任何商品上打印多个表示不同 GTIN 的条形码。商品上的最低数量要求是条形码。
在仓库或一般分布式扫描环境中,对于要扫描的商品,建议将两条条形码打印在相邻的两侧(见第 6 条)。
在 POS 中,对于大、重或笨重的商品(见 A.9)、随机包裹(见第 5.2.7 条),建议打印两个或多个表示相同 GTIN 的条形码。
在 POS 中,这与多层包装的物品特别相关,如密封物品、带头束的物品、每个内部单位在包装或包装盒/容器上具有 GTIN 的物品。必须隐藏内部产品的条形码,以免 POS 上的扫描系统读取(见关于密封物品的规定第 5.2.7 条)。
注意:可能需要两条条形码,EAN/UPC 条形码加密 GTIN 和其他条形码加密 GTIN 及其属性,在过渡到新一代条形码的过渡阶段。
根据上述说明,在产品上不得打印许多不同的条形码。不能同时拥有外国公司的条形码(巴卡代码),同时在同一产品上拥有越南公司的条形码。

因此,如果你想使用贵公司的巴卡代码,建议粘贴或遮盖外国巴卡代码。

越南商品子标签有什么规定?

根据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8条第3款和第1款,第111/2021/ND-CP号法令第2条第2款关于指定商品标签:

子标签

  1. 根据本法令第7条第3款的规定,进口货物使用的子标签。
  2. 子标签必须安装在商品的商品或商品包装上,不得遮盖原标签的强制性内容。
  3. 子标签上写的内容是原标签上注明的强制性内容翻译成越南语,并根据本法令规定补充货物的性质所缺少的其他强制性内容。标签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对所载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子标签上注明的内容包括附加的内容,不会误解原始标签上的内容,并且必须正确反映商品的性质和来源。
  4. 下列货物无需附加标签:
    a) 进口零部件,以取代对货物负责的组织或个人在货物保修服务中损坏的零件,不向市场销售;
    b) 原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辅助剂、进口零部件用于生产,不向市场销售。
    是否可以使用越南条形码在商品标签上粘贴外国条形码?
    必须在指定商品标签上显示的强制性内容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10条由修改第5/1/ND-CP号法令第111条第2021款关于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的商标,规定如下:

在商品标签上显示的强制性内容

  1. 进口到越南的货物的原始标签在办理清关手续时必须以外国或越南语表达以下内容:
    a) 商品名称;
    b) 货物原产地。
    如果无法确定原产地,则根据本法令第15条第3款的规定,记录货物最后阶段的地点;
    c) 负责海外货物的组织、个人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或缩写。
    c1) 货物原标签上未显示生产组织、个人或负责海外货物的组织或个人的全名和地址的,应当在商品附上文件中充分体现;
    c2) 对于根据本条第2款第a、b、c点的规定进口到越南的货物,在办理清关手续并移回仓库后,进口组织和个人必须在货物递送前按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添加越南标签。进入越南市场流通。

    根据上述规定,限制不得掩盖原始标签的强制性内容。

但是,进口货物原始标签的强制性内容不包括条形码,因此该单位可以粘贴条形码。这不违反规定第3/8/ND-CP号法令第43条第2017款。

公司在商品标签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9条商品标签责任规定如下:

“第9条。商品标签责任

  1. 负责标记商品(包括子标签)的组织和个人必须确保标签真实、清晰、准确、真实地反映商品的性质。
  2. 生产到国内流通的货物,生产组织和个人必须负责进行商品标签。
    负责商品标签的组织或个人要求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标签的,该组织或个人仍应对其商品标签负责。
  3. 如果出口货物不能出口或退回市场流通,将货物流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按照本法令的规定进行标签。
    如何规定商品标签上的强制性内容?
    关于你的问题, 在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10条由修改第111/2021/ND-CP号法令第1条第5款在商品标签上注明必须显示的内容如下:

“第10条。在商品标签上显示的强制性内容

  1. 在越南流通的各类商品的标签必须用越南语表达以下内容:
    a) 商品名称;
    b) 负责货物的组织或个人的姓名和地址;
    c) 货物原产地。
    如果无法确定原产地,则根据本法令第15条第3款的规定,记录货物最后阶段的地点;
    d) 根据本法令附录一中规定的每种货物的性质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其他强制性内容必须在标签上显示
    如果货物属于本法令附录一中规定的多个类别,并且没有在有关其他法律文件中规定,对货物负责的组织和个人应根据货物的主要用途自行确定货物的群体,以记录本点规定的内容。
    如果货物的大小不足以显示标签上的所有强制性内容,必须在商品标签上注明本条第 1 款 a、b 和 c 点中规定的内容,本条第 1 款第 d 点规定的内容在商品附件中注明,标签上必须注明其所在。此内容。
    …"
    因此,在商品标签上必须注明负责货物的组织或个人的地址信息。

在商品标签上显示位置信息包括哪些信息?

在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12条第1款和第2款关于商品标签的说明如下:

“第12条。负责货物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和地址

  1. 未注销商品标签上的组织、个人和地名的单独名称。
  2. 国产货物应注明组织、个人的名称和生产设施的地址。
    a) 货物生产企业是公司、协会和其他组织的成员,在获得这些组织许可后,有权在标签上注明其名称或名称、地址和其他内容。
    b) 在各种生产设施生产同一品牌的商品,如果货物的质量符合组织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则负责货物的组织或个人在商品标签上注明该组织或个人的姓名和地址。 负责该货物的个人公布或登记流通,并确保货物的可追溯性。
    因此,她的单位必须在生产该货物的设施地址标签上注明。此外,在2020年《公司法》其定义是:“代表处是企业的附属单位,其授权代表负责企业利益和保护这些利益。代表处不履行企业的业务职能。

因此,代表处不是生产该商品(没有生产功能)的地方,因此作者的观点是,无法记录代表处的地址。

商品标签上表达的语言应是法律规定的哪些语言?

基地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7条由修改第111/2021/ND-CP号法令第1条第3款关于混合品牌展示语言的规定如下:

“第7条。商品标签展示语言

  1. 在越南市场流通的商品标签上必须注明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以越南语注明,但出口货物不在国内销售,但本条第4款规定的除外。
  2. 国内生产和流通的商品,除执行本条第1款规定外,标签上显示的内容可以用其他语言记录。用其他语言记录的内容必须对应越南语内容。用其他语言记录的文字大小不得大于越南语记录内容的字体大小。
  3. 进口到越南的货物,但标签上没有显示或没有用越南语表达足够的强制性内容,必须附有以越南语表达强制性内容的子标签,并保持货物的原始标签。越南语记录的内容必须与原始标签上的内容相对应。
  4. 以下内容允许用拉丁字母根的其他语言记录:
    a) 在没有越南语名称的情况下,药物的国际名称或科学名称用于人;
    b) 国际名称或科学名称与化学配方、化学品、药物、辅料、药物成分的组成配方;
    c) 在不能翻译成越南语或翻译成越南语但这并不意味着的情况下,货物的成分或定量成分的国际名称或科学名称;
    d) 与生产货物有关的外国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根据上述规定,标签上的语言可以用越南语和其他语言表达,但用其他语言记录的内容必须对应越南语内容。

产品的商品标签必须显示哪些强制性内容?

基地第10/43/ND-CP号法令第2017条(修改第5/1/ND-CP号法令第111条第2021款) 对商品标签上的内容的规定如下:

“第10条。在商品标签上显示的强制性内容

  1. 在越南流通的各类商品的标签必须用越南语表达以下内容:
    a) 商品名称;
    b) 负责货物的组织或个人的姓名和地址;
    c) 货物原产地。
    如果无法确定原产地,则根据本法令第15条第3款的规定,记录货物最后阶段的地点;
    d) 根据本法令和有关法律规定的附件一所载商品的性质,在标签上必须显示其他强制性内容。
    如果货物属于本法令附录一中规定的多个类别,并且没有在有关其他法律文件中规定,对货物负责的组织和个人应根据货物的主要用途自行确定货物的群体,以记录本点规定的内容。
    如果货物的大小不足以显示标签上的所有强制性内容,必须在商品标签上注明本条第 1 款 a、b 和 c 点中规定的内容,本条第 1 款第 d 点规定的内容在商品附件中注明,标签上必须注明其所在。此内容。
    …"
    因此,商品标签上的内容必须具有以下内容:
  • 商品名称;
  • 负责货物的组织或个人的姓名和地址;
  • 货物原产地
  • 标签上必须显示的其他强制性内容。

企业能用外文命名产品吗?

第11/43/ND-CP号法令第2017条货物名称的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必须在商品标签上显眼、易于阅读的位置。与商品标签上的其他强制性内容相比,商品名称的书写必须是最大尺寸的字母。

标签上注明的商品名称由生产货物的组织或个人自行命名。商品名称不得对商品的性质、用途和成分进行误解。

如果组件的名称用作商品名称的名称或部分,则该组件必须定量记录,除非本法令第13条第4款规定。

因此,根据这一规定,公司不要求公司以越南语命名产品,在命名货物时,应确保上述规定的内容即可。

标签上注明的商品名称由生产货物的组织或个人自行命名。商品名称不得对商品的性质、用途和成分进行误解。

如果组件的名称用作商品名称的名称或部分,则该组件必须定量记录。

《越南商机报告》简介

越南是全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国家之一,在全球产业链大转移的背景下,越南有望成为全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及外贸出口大国。

越南近几年GDP都保持了高速的增长,2022年的GDP增长更是居亚洲之首达到8.02%,创下1997年以来的新高!

中越两国之间的贸易额自从超过1000亿美元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朝着2000亿美元的目标前进。

越南如同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经济发展上升空间大、市场机会多、社会欣欣向荣,是中国人淘金新兴市场的理想国家。

本《越南商机报告》共16章312页,总计约17万字,首先介绍了越南发展的基本状况,随后对餐饮、农林渔牧、服装鞋帽、手机生产销售、家居及手工艺品、美容美妆、商旅服务、教育培训、交通运输、建筑建材、能源矿产、电商行业,以及消费(产业)升级领域的相关商业机会进行了分析,同时还介绍了房地产和股市的投资机会。

《越南商机报告》是全面系统认识越南市场,以及成功高效开发和投资越南市场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