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银行业执行第31/2022/NĐ-CP号法令 为企业提供政府的贴息贷款【傲多可商机网】

越南银行业执行第31/2022/NĐ-CP号法令 为企业提供政府的贴息贷款

  2022年10月1日

Aod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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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0日,越南政府发布了第31/2022/NĐ-CP号法令,规定向企业、合作社和工商户提供贷款的利率补贴。

本次的政府贷款利率补贴计划价值40万亿越南盾(16.9亿美元),预计将成为帮助企业、合作社和个体户在大流行后恢复的重要支持来源。

为了有效实施该计划并回答企业的问题,银行组织了全国性的会议,每个会议都吸引了数百家企业。越南银行已将政府2%的利率补贴计划,确定为要执行的重要任务之一。

2022年9月26日,HDBank 企业银行部总监 Trần Hoài Phương 在会议上,向300名企业高管发表讲话时表示,HDBank 是首批部署政府2%利率补贴计划的贷款机构之一,此外还提供优惠信贷方案,以及为各种客户群体量身定制的特定产品和服务。

当 HDBank 收到中央银行的指示时,它立即发布了内部法规并组织了全系统的培训课程。包括已将政府2%的利率补贴计划确定为要执行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内的贷款机构,已将2%的一揽子补贴方案确定为要执行的重要任务之一。

HDBank 审查了客户名单,以了解谁有资格根据该计划获得支持,并帮助客户完成获得补贴的程序。在规定允许的情况下,有关参加会议并寻求利率补贴的客户的信息,已发送到 HDBank 的交易办公室待审核。

HDBank 银行还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和小册子(在柜台)向客户发送有关该计划的信息,并直接与他们联系。HDBank 设立了一个委员会来监测该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发起了一个模拟方案,以便在全系统的所有业务部门执行。

HDBank 制定了机制、政策和程序来处理客户对2%利率支持的要求,以确保该计划以严格,公开,透明和简化的方式实施,同时遵守政府法令和SBV通知。

所有符合条件并提供所有相关记录和文件的客户,都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补贴贷款。HDBank 用软件可以自动处理和退还客户账户的利息,帮助他们轻松管理,检查和比较补贴。

有资格获得利率支持的企业分为两大类:

1、航空,运输和仓储;旅游业;住宿和餐饮服务;教育和培训;农业、林业和渔业;加工和制造;软件发布;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操作和信息服务。

2、社会和工人住房开发商、以及根据建设部根据省市人民委员会的建议决定翻新旧公寓楼的人。

资助期由贷款发放日期至客户按与银行约定的本金及/或利息还清之时止,但不得迟于2023年12月31日。

利率补贴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且不符合任何其他政府政策的利益。

HDBank 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支持其他客户群体并减轻他们的困难。例如,HDBank 银行与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合作,通过该银行的金融公司HD SAISON,以市场利率的一半为工人支付了10万亿越南盾(4.2348亿美元)的贷款计划。

HDBank 进一步向符合利率补贴条件的客户放贷,有助于有效实施政府和SBV的政策,并促进2022-23年社会经济复苏和发展计划。

关于国家预算对企业、合作社和经营户贷款的利息支持

编号: 31/2022/ND-CP

河内,2022年5月20日

根据2015年6月19日《政府组织法》2019年11月22日《政府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

根据2015年6月25日《国家预算法》

根据2019年5月13日《公共投资法》;

根据2010年6月16日《越南国家银行法》

根据2010年6月16日《信贷机构法》2017年11月20日《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

根据国民议会2022年1月11日关于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和发展方案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第43/2022/QH15号决议;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行长的建议;

政府颁布了关于向企业、合作社和经营户贷款提供国家预算利息支持的法令。

第1条.调整范围

该法令规定,根据国会2022年1月11日第43/2022/QH15号决议和2022年1月30日政府第11/NQ-CP号决议,商业银行向企业、合作社和经营户的贷款提供利息支持。

第2条.适用对象

  1. 商业银行根据《信贷机构法》的规定设立和经营。
  2. 企业、合作社、经营户(以下简称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018年7月6日总理颁布的越南经济部门系统,包括航空、仓储运输(H)第27/2018/QD-TTg号决定规定的商业登记部门之一的贷款用途 旅游(N79)、住宿、餐饮服务(I)、教育和培训(P)、农业、林业和产学部(A)、加工、制造业(C)、软件出版(J582)、计算机编程和相关操作(J-62)、信息服务活动(J-63); 包括直接服务于上述经济部门的建筑活动,但不包括根据第27/2018/QD-TTg号决定,在经济部门代码(L)中规定的房地产经营目的的建筑活动。

b) 用于实施建设部公布的项目清单下的社会住房、工人住房和旧公寓改造项目。

  1. 其他有关官员和个人。

第三条.利率支持原则

  1. 利率支持确保公开、透明、对象正确、目的正确,避免政策性牟利。
  2. 国家预算应充分、及时地安排利息支持资金,以便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利率支持。
  3. 商业银行按规定提供利率支持,为客户提供便利。
  4. 客户有能力偿还贷款,根据商业银行的内部评估具有弹性,使用贷款获得适当的利率支持,并负责与商业银行协调实施利率支持。
  5. 利息支持适用于在本法令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偿还利息的还款期限的利息偿还义务。
  6. 商业银行在2023年12月31日或资金不足(利率支持限额)后停止利率支持,以先到为准。

第四条.利率支持条件

  1. 客户有权获得利率支持,符合现行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对客户的贷款活动法律规定的贷款条件。
  2. 利息支持贷款为越南盾贷款,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签订贷款和付款协议,按照本法令第2条第2款的规定使用适当的资金,但未根据主要政策从国家预算获得利息支持。另一本书。
  3. 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不得继续支持利率:

a) 逾期本金余额和/或延期利息余额的贷款,在还款期限内,对逾期还款本金余额和/或延期还款利息余额的利息不给予利息支持。贷款只有在客户还清逾期本金余额和/或延期还款利息余额后,才能继续为后续的利息偿还期提供利息支持。

b) 债务延期的贷款在债务续期时不支持利息。

第五条.支持期限和利率

  1. 根据通知的利息支持资金来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偿还本金和/或贷款利息的期限,但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2. 对客户的支持利率为每年2%,以贷款余额计算,贷款期限支持实际利率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6条.利率支持方法

在偿还每个期限的利息时,商业银行根据越南国家银行的指示,根据贷款利息金额向客户减少贷款利息。

第7条.编制预算和实施利率支持的估计和结算

  1. 编制支持利率的国家预算预算

a) 根据《国家预算法》、《公共投资法》、本法令和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编制支持利率的国家预算预算。

b) 自本法令生效之日起15天内,商业银行根据本法令附件第01号表格,登记2022年、2023年国家预算的利率支持计划, 存入越南国家银行。

c) 自本法令生效之日起20天内,越南国家银行将综合商业银行的利率支持计划,确保在40万亿越南盾的范围内,根据各商业银行和每年的详细情况, 送交规划和投资部,财政部。

d)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的综合计划,规划和投资部主持向政府报告,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允许补充2022年国家预算来源发展投资支出预算,并综合, 2023年国家预算预算的安排提交国民议会决定。

  1. 执行支持利率的国家预算预算

a) 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充2022年预算的决议,总理决定将中央预算资金补充越南国家银行2022年公共投资计划。2023年公共投资计划的交付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越南国家银行向商业银行发出利率支持限额,并送交财政部、规划和投资部协调执行。

b) 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之前,商业银行向越南国家银行、财政部提交申请,要求根据本季度法令的规定提前支付支持利息的金额;每年第四季度的记录在明年1月5日之前提交。记录包括:

  • 书面建议提前支付已支持利率的金额,其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本季度向客户提供利息的数额,预付款金额相当于商业银行本季度支持利率的85%, 商业银行收款账户;
  • 根据本法令附件第02号表格,报告商业银行客户利率支持的执行情况;
  • 根据本法令附录第03号表格,证明客户在本季度获得利息支持的凭证清单。

c) 越南国家银行在收到季度商业银行利率支持金额的预付款申请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对商业银行的预付款申请清单和金额不超过通知的利率支持限额提出意见, 向财政部提出向商业银行申请预付款的建议。越南国家银行每年第四季度的档案在收到商业银行的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提出意见。

d) 在收到越南国家银行的建议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部应根据本法令的规定向商业银行预付利息,并通知越南国家银行协调执行。

(1)本款第d点规定的商业银行本款预付款总额在预算年度不得超过本年度通知的利率支持限额。到2023年1月31日,未用完的2022年利率支持预算将转为2023年,以便继续依法执行利率支持。

e) 在实施过程中,越南国家银行考虑必要时调整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率支持限额,并送交规划和投资部和财政部协调执行。

  1. 年度利率支持结算

(1)商业银行应执行年度利率支持结算,并建立利率支持结算档案,其中在结算文件中提供利率支持的贷款应确保对象正确,完全符合本法令规定的利率支持条件, 准确确定每个客户的利率支持金额,以及银行的一般汇总,利率支持金额,客户有足够的合法凭证。

b) 结算利率支持金额确定如下:

  • 支付给付款的实际利息支持金额按公式计算:

I = 2% x ∑(DixTi)/365

其中: - 一是支付的实际利息支持金额;

  • ∑(DixTi)是余额与实际余额之间的总余额,支持付款的利息。
  • 贷款的实际利息支持金额是该贷款所有付款的实际利息总额。
  • 建议国家预算支付的实际利息支持金额为本法令规定的所有贷款的实际利息总额。商业银行支付的国家预算实际利息支持总额不超过40万亿越南盾。
  1. 年度利率支持结算报告汇总

a) 在 2023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利率支持)和 2024 年 2 月 10 日之前(对于 2023 年利率支持),商业银行向越南国家银行提交年度利率支持结算文件(03 套)。文件包括:关于年度利率支持结算的公函,其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利息支持的金额、已支持收回利息的金额、每季度预付的国家预算金额、国家预算支付的剩余金额;根据本法令附录第04号表格,建议汇总利息支持结算的数据报告;根据本法令附录第05号表格,证明客户在结算年度获得利息支持的凭证清单。

商业银行负责记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支持利率的结算数据。

b) 越南国家银行在收到商业银行年度利率支持结算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法令第06号表格汇总各商业银行的详细利率支持结算报告,并提交国家审计署,以便进行国家审计。根据《国家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文件进行审计。

c) 自收到本款第b点规定的国家审计结果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商业银行利率支持结算记录、国家审计的审计结果以及本款第d点规定的档案检查结果(如有) 越南国家银行汇总各商业银行的详细利率支持结算报告(根据审计数据)提交财政部进行评估,并送各商业银行了解。利率支持结算报告的汇总内容包括:

  • 在进行结算报告时,对照数据,包括:商业银行当年的利息支持金额与通知的利率支持限额相比,支持收回利息的金额,国家预算在年内提前支付的金额;确保与国家审计的审计结果一致。
  • 国家预算支付的款项支持利息短缺或多余(如有);如果年度预付款的数字低于结算总金额,则将进一步支付差额;如果年内已支付的付款金额高于结算总额,则将收回差额,或从下一年度的利息支持付款金额中减去;
  • 通过汇总结算报告、检查、检查和监督(如有)发现的问题(
  • 其他内容和评论(如有)。

d) 必要时,工作组应根据本法令第10条第1款第1点的规定,根据跨部门利率支持工作组的活动规则和本法令的规定,对获得利息支持的贷款记录进行检查。

  1.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民议会第43/2022/QH15号决议和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对利息援助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 评估年度利率支持结算综合报告

a) 在结算年度第二年10月1日之前,越南国家银行应书面要求财政部根据本法令附录第06号表格,以及国家审计署关于对年度利率支持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进行审查的文件。根据本条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同时向商业银行提交通知。

b) 财政部在收到越南国家银行利率支持结算综合报告评估报告的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内容对利息支持结算综合报告进行评估:

  • 检查预先支付的国家预算金额;
  • 检查评估中央预算资金额度的结算综合报告的编号,以补充分配给越南国家银行的公共投资计划,以及本条第2款第a点规定的每个商业银行通知的利率支持限额;
  • 向商业银行预付款的国家预算金额(如有)与评估编号相比;如果年度预付款的数字低于评估号码,则差额将进一步支付;如果年内已支付的付款金额高于评估号码,则将收回差额,或从下一年度的利息支持付款金额中减去;
  • 其他内容和评论(如有)。

c) 根据本款b点规定的评估结果,财政部向越南国家银行和商业银行发出评估通知,通知以下数据:

  • 根据评估结果由国家预算支付的商业银行金额,其中列入国家预算年度结算的数据是国家预算从预算年度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支付给商业银行的支助金额。2022年及2024年1月31日为2023年利率支持的利息补贴;
  • 国家预算金额还必须支付给商业银行,或收回或减少下一年度付款金额。

第八条.计划利率支持执行结果汇总报告

  1. 商业银行自收到财政部根据本法令第7条第6款第c点的规定,在收到财政部2023年评估数据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越南国家银行报告整个方案的利率支持执行结果(2022年和2023年数据汇总由财政部提供)。主要评估,包括:评估结果报告,根据每个行业和领域为客户提供利率支持;根据本法令附录第07号表格,报告综合了2022年、2023年整个方案的利率支持结果。
  2. 越南国家银行汇总了整个方案的利率支持执行结果报告,包括使用利率支持资金的情况,并向政府报告,并向国会报告。

第九条.处理收回已支持利息的金额

  1.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贷款不属于对象,滥用贷款或不符合利率支持条件的,商业银行通知客户,并将利息支持贷款转为普通贷款, 同时收回商业银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全额贴息的款项。
  2. 国家预算支付利息支持金额或已结算本条第1款规定的贷款利息支持的,商业银行应偿还国家预算或报告,以减去国家预算支付的利息支持金额。
  3. 如果客户未能退还本条第1款规定的利息支持金额,商业银行应向国家银行省、直辖市分行(客户所在地)提交书面通知,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该市指示当地主管部门与商业银行合作,收回已支持利息的金额。

第十条.组织实施

  1. 越南国家银行的责任

a) 越南国家银行行长发布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照本法令的规定提供利率支持,其中规定了如何确保利息支持总额不超过40万亿越南盾。

b) 根据本法令,汇总利率支持计划,通知和调整商业银行的利率支持限额。

c) 检查和监督商业银行的利率支持贷款。

d) 商业银行2022年、2023年利率支持结算报告汇总;报告本法令规定的整个方案的利率支持执行结果。

(1)必要时,越南国家银行主持成立由越南国家银行、财政部、规划和投资部、建设部组成的跨部门利率支持工作组,以检查本法令第7条第4款第d点规定的利率支持贷款的记录;颁布跨部门利率支持工作组的活动规则,其中规定了利率支持贷款记录审查的原则和方法、组成员的任务和其他内容。

e) 主持、配合有关机构处理本法令规定的利率支持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 财政部的责任

a) 根据本法令和相关法律文件,充分、及时地确保利息支持资金,以支付向商业银行支付利息支持。

b) 根据本法令,评估2022年、2023年利息支持结算综合报告。

c) 与越南国家银行合作,处理本法令规定的利率支持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 规划和投资部的责任

a) 处理本法令第2条第2款第a点规定的利率支持对象的困难和问题;如果遇到越权的困难和问题,请向总理报告审议和决定。

b) 与越南国家银行合作,处理本法令规定的利率支持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 建设部的责任

(1)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社会住房、职工住房、旧公寓改造项目清单汇总;在法令生效后30天内在建设部门户网站上以书面形式公布,并按照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建议调整和补充目录。

b) 处理本法令第2条第2款b点规定的利率支持对象的困难和问题。

c) 与越南国家银行合作,处理本法令规定的利率支持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责任

a) 制定社会住房、工人住房和旧公寓改造项目清单,自本法令生效之日起15天内送交建设部,并必要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和补充,并送交建设部, 其中公布的内容和信息包括:项目业主;对于社会住房、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已依法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已分配土地、出租土地、完成拆迁、已取得建设许可证或者依法免除建筑许可证;对旧小区改造项目:已依法批准国家主管部门投资政策;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关信息。

b) 指导当地主管当局与商业银行合作,根据本法令第9条第3款的规定,从客户处收回国家预算支持的利息。

c) 与有关部委和机构合作,按照本法令的规定,处理当地利率支持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1. 商业银行的责任

a) 完全负责贷款,确定符合利率支持条件的贷款对象,按照本法令的规定支付和结算利息支持。

b) 向越南国家银行和财政部报告完整、及时,并负责本法令规定的支付和支付和利息支持的申请和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c) 在要求支持利率时向主管当局提供有关利率支持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由商业银行盖章),包括:贷款协议、债务确认单或等效文件,以确定贷款客户, 贷款、余额、收款、数字清单、确定利率支持金额的统计表、证明客户已获得利息支持的凭证(对照客户支付账户,以确定利息支持金额或汇入客户利息支持金额的核算单或其他证明文件)。

d) 偿还国家预算,并收回已为非对象、滥用贷款或不符合本法令第9条规定的利率支持条件的客户贷款的利息支持金额。

(1)根据本法令第3条第6款的规定,公布停止利息支持的时间。

  1. 客户责任

a) 提供利率支持建议;在利率支持、利率支持结算过程中,提供商业银行建议的必要信息、文件和文件;负责向商业银行提供的信息、文件和凭证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b) 正确使用贷款,可获得与商业银行的协议的利率支持。

c) 偿还已确定的贷款利息支持金额,这些贷款不属于对象,滥用贷款或不符合本法令第9条规定的利息支持条件。如果客户未能退还已获得利息支持的金额,应承担法律责任。

  1. 信息通信部、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越南通讯社的责任

关于本法令规定的利率支持政策的信息和媒体。

第十一条.执行条款

  1. 本法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 越南国家银行行长、规划和投资部长、财政部长、建设部长、信息通信部长、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董事会主席/成员理事会主席、 商业银行和有关组织和个人负责执行本法令的总经理/董事。

接收地点:

  • 党中央书记处;
  • 总理、副总理;
  • 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附属机构;
  • 人民委员会、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
  • 中央办公室和党的各委员会;
  • 总书记办公室;
  • 国家主席办公室;
  • 民族委员会和国民议会各委员会;
  • 国民议会办公室;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国家审计;
  • 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
  • 社会政策银行;
  • 越南开发银行;
  •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
  • 各团体的中央机关;
  • VPCP:BTCN、PCN、TTg助理、电信门户、
    各司、局、直属单位、公告。
  • 保存:VT,KTTH (2)。

TM.越南
政府副总理 黎明概

《越南商机报告》简介

越南是全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国家之一,在全球产业链大转移的背景下,越南有望成为全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及外贸出口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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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商机报告》是全面系统认识越南市场,以及成功高效开发和投资越南市场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