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2日,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签发了,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规定的政府第38号议定《越南根据劳动合同规定雇员的最低工资》(38/2022/NĐ-CP)。

《越南根据劳动合同规定雇员的最低工资》(38/2022/NĐ-CP)规定了按劳动合同工作的劳动者的按月最低工资标准和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议定按照4类不同地区做出按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

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442万越盾上调到468万越盾,增加26万越盾;

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392万越盾升至416万越盾,增加24万越盾。

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343万越盾升至364万越盾,增加21万越盾;

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307万越盾调整为325万越盾,增加18万越盾。

区域月最低工资(越南盾/月)小时最低工资(越南盾/时)
第一区4,680,00022,500
第二区4,160,00020,000
第三区3,640,00017,500
第四区3,250,00015,600

上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现行的工资标准上调6%。

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7月1日起上调,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调整为2.25万越盾、2万越盾、1.75万越盾和1.56万越盾。

《越南根据劳动合同规定雇员的最低工资》(38/2022/NĐ-CP)从2022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