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越南审计总署公布,在抗击新冠疫情的2020年和2021年,政府已经为抗击新冠疫情(COVID-19)组织了376万亿越南盾(折人民币约1059亿元),另外组织了14.2万吨大米用于各省(直辖市)抗疫之用;其中截止至2021年底止抗疫花费351万亿越南盾(折人民币约989亿元)。

越南第15届国会第3次会议正在召开,在大会上,越南审计总署做了新冠疫情(COVID-19)专题报道:从2020年初至今,越南总共经历了四波新冠疫情(COVID-19),越南政府总共动员了各方面力量用于疫情防控、帮扶越南民众和企业度过新冠疫情(COVID-19)难关。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所动员起来进行新冠疫情(COVID-19)防控的资金为376.2万亿越南盾,除此之外,国家财政还拿出大约14.2017万吨大米用于新冠疫情(COVID-19)防控。在这些资金当中,2020和2021两年时间内政府已经分配给各省(直辖市)的新冠疫情(COVID-19)防控资金为351.17万亿越南盾。

具体地,政府2020年在税收方面的减免和优惠金额约为111万亿越南盾,2021年税收减免优惠约为72.1万亿越南盾。海关减免2010亿越南盾(其中增值税约为1930亿越南盾,进口关税约为79亿越南盾);对于抗疫物资进口税的减免约为633亿越南盾。

在银行贷款方面,截止至2021年底,已经减免46.9159万客户的利息累计为1.108万亿越南盾,平均每个客户获利息减免236万越南盾(折人民币约665元)。减少贷款利率57.724万亿越南盾,其中为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客户减少贷款利率36.811万亿越南盾;国家银行为因新冠疫情(COVID-19)而遭受困难的民众和企业的支付服务费用帮扶资金为6210亿越南盾,通过越南国家支付公司(NAPAS)减收1.742万亿越南盾。

在社会治安和经济复苏扶持方面,越南政府2020年实施42/NQ-CP号决议对遭受新冠疫情(COVID-19)影响的民众的帮扶资金为14.023万亿越南盾,直接现金帮扶为13.1万亿越南盾。

2021年实施68/NQ-CP号决议书对遭受新冠疫情(COVID-19)影响的民众的帮扶资金为13.9646万亿越南盾,其中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关于保险政策的资金为5.4387万亿越南盾,现金帮扶为6.21万亿越南盾,通过社会政策银行贷款2.315万亿越南盾。

除此之外,根据116/NQ-CP号决议书,从失业保险结余里面为1286.8602万劳动者帮扶30.8346万亿越南盾。

越南审计总署得出结论称:“这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新冠疫情(COVID-19)费用审计,在越南各行各业范围内大规模地进行,在9个部委、中央机关和32个省(直辖市)展开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