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阮春福总理签署了第588号决定,该决定批准关于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表示“到2030年调整适应地区和对象的计划生育政策”。
根据该行政法令越南力争到2030年将生育率低的省市的总生育率提高10% (确保平均每个育龄妇女生育的子女少于2个);将高生育率省市的总生育率降低10%(平均每个育龄妇女生育2.2个以上的孩子左右);在已经实现替代生育的省市保持良好生育率(平均每个育龄妇女生育2至2.2个孩子)。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阮春福要求加强机关的领导。继续透彻地了解人口工作的重心,从专注于降低生育率转为维持替代生育率。开展对每个家庭对此计划生育运动,呼吁每个家庭最少生育了两个孩子,建立了一个进步幸福的家庭。
要着重于指导生育率高的地区向合理替代生育率转变,确保低生育率地区每个家庭至少生育2个孩子。
法令中表示对于高生育率地区,继续实施并提高实施扶持性和激励性政策的效率,例如鼓励没有第二胎的夫妇多生育,对于生育三个或更多孩子家庭;协助人们实施计划生育,提供包括避孕药具等。
阮春福在这项决定中要求地方政府实现替代生育率: 研究并颁布措施,以支持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支持和鼓励生育两个孩子的一些内容应试行如下:
婚姻及家庭咨询服务:发展俱乐部支持年轻男女相互结交朋友;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鼓励男人和女人在30岁之前结婚,不那么晚结婚并尽快在结婚后生孩子,女人在35岁之前生第二个孩子。
扩大员工友好型服务:例如接送孩子、建立母乳库和家庭医生制度,让有工作的人也能生孩子。
在怀孕分娩和育有两个孩子的过程中为妇女提供支持:为母亲和儿童提供咨询和必要保健,包括对于检查不孕,产前和产后检查,预防营养不良;促进妇女分娩后重返工作;个人所得税减免。
逐步采取试点措施以增加社会和社区对不想结婚或结婚时间太晚的人的贡献的责任。同时,废除以降低生育率为目标而执行的一些法令。
据悉越南的计划生育政策由来以及,越南为缓解人口增长带来的贫穷于1990年代越南政府决定推动计划生育措施,并设立相关协会推动该项工作施行。
越南实行计划生育之后,越南的人口增长率从1993年的逾2%下降至2016年的1%。在生育年龄的一对夫妻的生育子女平均数量大大降低。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加速,越南生育率持续降低,越南面临未富先老、未老先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