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越南新版《土地法》(31/2024/QH15)正式生效,核心改革之一是废除长期实行的“地价框架”,转向以市场原则为核心的全新土地估价体系,要求各省每年编制更新地价表,全面对接真实市场价值。
然而,截至2026年7月,这套被寄予厚望的估价体系仍处于“法律已落地、配套未成型、执行遇堵点”的过渡期,全国统一、数据完备、规则清晰的土地估价体系尚未真正建成,成为制约新法落地、土地资源盘活与市场稳定的核心瓶颈。
一、新法核心设计:从行政定价到市场估价的重大转向
2024年《土地法》第158-159条构建了新估价体系的法律框架,相比2013年旧法实现三大颠覆性调整:
- 废除地价框架,推行年度地价表:取消中央统一制定的地价区间,改为各省人民委员会按年度编制本地分区地价表,首套正式地价表原定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土地使用费、租金、征地补偿、拍卖底价的核心依据。
- 确立四大法定估价方法:明确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收益法、地价调整系数法为官方认可的估价工具,覆盖住宅、工业、商业、农业等全类型土地。
- 锚定“市场原则”核心:要求估价结果贴近真实交易价格,终结行政主导的低价定价模式,理论上可提升征地补偿合理性、增加国库土地相关收入。
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初衷是通过市场化估价打破旧体系的僵化与不公,但从立法到落地,配套细则、数据支撑、执行能力、监管机制四大核心要素均未同步到位,导致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二、当前未完成的核心表现:四大关键环节全面缺位
(一)法律配套细则缺失,规则模糊导致执行空转
尽管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明确了估价框架,但核心操作细则至今未出台,地方与市场主体无统一遵循标准:
- 估价方法无统一实操规范:四大法定方法的参数设定、误差区间、适用场景未明确,例如剩余收益法中“合理利润”“开发成本基准”无官方标准,导致同一地块不同机构估价结果差异巨大。
- 年度地价表编制规则不清晰:新法要求各省每年更新地价表,但编制流程、数据来源、审核标准、争议解决机制未细化,多数省份仍沿用旧地价表,2026年1月1日的正式落地时间已临近,准备工作严重不足。
- 法律责任与保护机制失衡:估价机构与人员面临“高风险、低保障”——无过错追责边界模糊,严格依规出具的报告缺乏法律保护,导致行业接单意愿低迷,大型地块项目无人承接。
(二)全国统一土地数据库未建成,数据缺口成致命短板
市场化估价的核心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交易数据,但越南至今未建成全国统一土地信息数据库,数据碎片化、失真问题极为突出:
- 交易数据“阴阳合同”普遍:土地交易备案价与实际成交价严重脱节,多数交易为避税低报价格,河内、胡志明市部分区域备案价仅为市场价的30%-50%,导致市场比较法无可靠参照样本。
- 跨部门数据壁垒森严:税务、不动产登记、公证、房产交易所、金融机构数据各自独立,未实现互联互通,无法形成完整交易链条,估价只能依赖局部零散数据。
- 数据库建设进度滞后:截至2026年7月,虽已在63个省市部署国家土地数据库系统,但仅32个省市实现与中央数据库的数据同步,其余省份“建而不通”,数据标准不统一,无法支撑市场化估价。
- 可比案例稀缺:山区、偏远地区、大型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地块交易极少,24个月内找不到同类可比案例,估价只能依赖主观判断,精准度极低。
(三)地方执行能力不足,专业力量与实操经验双重欠缺
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落地依赖地方政府与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能力,但当前全国范围内专业人才缺口大、机构资质不足、实操经验匮乏:
- 公职人员专业能力薄弱:土地估价涉及法律、规划、财税、工程等多领域知识,地方自然资源、财政部门公职人员多缺乏系统培训,无法独立开展复杂地块估价审核。
- 第三方估价机构数量少、资质参差不齐: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集中在胡志明市、河内等大城市,嘉莱、庆和等偏远省份机构稀缺;多数机构规模小、技术落后,仍依赖人工搜集资料与经验判断,AI、GIS、自动估价模型(AVM)等数字化工具应用几乎空白。
- 地方实操陷入停滞:胡志明市税务局因无新计税细则,暂停处理8800余宗土地业务;多地项目因估价周期过长(平均18-24个月),投资落地严重受阻。
(四)市场与监管机制失衡,国家调控与市场自由矛盾凸显
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市场原则”与越南土地国有属性存在天然张力,监管机制未同步完善,导致国家调控缺位、市场乱象隐现:
- 国家定价权被弱化:新法规定估价参考市场价格,导致政府无法有效管控地价,2025年部分区域地价非理性上涨,加剧房地产泡沫风险,与国家“稳地价、稳市场”目标冲突。
- 估价结果争议频发:无统一争议解决机制,征地补偿、土地拍卖、税费核算等环节纠纷激增,大量案件涌入法院,司法审理压力陡增。
- 腐败风险防控薄弱:数据不透明、规则模糊、人工干预空间大,为权力寻租提供土壤,土地领域腐败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
三、体系建设滞后的深层原因:多重矛盾交织,改革阻力突出
(一)改革目标冲突:市场化需求与国有土地管控的平衡难题
越南土地归国家所有,政府兼具“管理者”与“所有者”双重身份。新法推行市场化估价,本质是让渡部分定价权给市场,但政府担忧失去调控能力,导致地价失控、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在细则制定上趋于保守、犹豫,延误体系落地。
(二)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旧制度惯性与数据基础薄弱的双重制约
长期行政定价导致土地交易市场化程度低,“阴阳合同”、权属不全、数据零散等问题积弊已久,短期内难以彻底清理;同时,数字化基础设施落后,全国统一数据库建设涉及技术、资金、部门协调等多重难题,推进缓慢。
(三)利益博弈激烈:地方、企业、民众诉求难以协调
- 地方政府:担心市场化估价推高征地补偿成本、增加财政压力,同时地价上涨可能引发民众不满,执行积极性不高。
- 房地产企业:希望地价透明稳定,降低拿地成本与不确定性,但反对过度管控,诉求存在分歧。
- 民众:期待征地补偿贴近市场价,保障权益,但担忧地价上涨推高房价、生活成本,矛盾心态明显。
(四)时间仓促、准备不足:立法超前于配套能力
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从起草到通过周期较短,未预留充足时间梳理配套细则、建设数据库、培训专业人员,导致法律落地后,各项准备工作仓促上马,漏洞与短板集中暴露。
四、滞后影响:土地市场混乱、新法效能打折、发展受阻
(一)土地交易停滞,投资信心受挫
估价周期长、结果不确定、争议频发,导致企业拿地意愿低迷,工业园区、住宅、基建等项目落地延迟,2025-2026年越南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外资观望情绪浓厚。
(二)征地补偿不公,社会矛盾加剧
估价不准导致征地补偿要么过低(损害民众权益),要么过高(增加财政负担),多地因补偿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三)国库收入流失,国有资产受损
数据失真、估价偏低导致土地使用费、租金、税费等收入流失;同时,土地拍卖底价不合理,易造成国有土地资产贱卖。
(四)新法核心目标落空,改革公信力受质疑
市场化估价是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的核心亮点,但体系未建成导致新法“换汤不换药”,未能解决旧体系的僵化、不公问题,市场对政府改革能力产生质疑。
五、结语:体系建设任重道远,需多管齐下加速落地
越南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构建的市场化土地估价体系,方向契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但截至2026年7月,仍处于“法律框架已立、核心配套未全、执行落地受阻”的未完成状态,数据短板、规则模糊、能力不足、机制失衡四大问题亟待解决。
未来,越南需加快出台估价实操细则,明确方法参数与争议解决机制;优先推进全国统一土地数据库建设,打通部门数据壁垒,严厉打击“阴阳合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机构监管,提升地方执行能力;平衡市场自由与国家调控,完善地价监测与调控机制,防范市场风险。
唯有多管齐下、协同推进,才能真正建成科学、透明、公正的土地估价体系,释放2024年《土地法》(31/2024/QH15)的改革效能,盘活土地资源,支撑越南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