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决议(10-NQ/TW)标志着越南外商直接投资(FDI)政策迎来战略性转向,引资思路从单纯吸引外资,升级为搭建国家级战略投资平台。
2019年8月20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出台第50号决议,明确到2030年完善外资合作体制、提升外资质量与效益。文件提出主动、选择性招商引资,将项目质量、技术水平、环保标准作为核心评判依据,划定越南高质量外资引进、利用与管理全新路线。
2026年6月8日发布的越南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决议(10-NQ/TW),在第50号决议基础上,结合当下越南发展新形势作出全面升级,实现引资思维根本性变革:
从各地比拼优惠抢投资,转向依托产业集群、完整产业链、创新生态体系精准招商;评价标准从单纯看重投资规模,转变为聚焦投资质量、运营效率、技术转让、产业链融入度、价值创造能力;政策扶持逻辑也同步调整,逐步取消税收减免、土地租金等投入型普惠补贴,改为绑定企业履约目标的绩效型激励政策。
一、越南行政区划重构重塑投资格局
2025年越南完成大规模行政区划改革,全国省级行政区从63个精简至34个,建立省、乡两级扁平化政府架构,这场变革深刻重塑全国投资营商环境,为经济增长注入全新动能。
- 破除地方碎片化引资壁垒
行政区划整合消除各地分散博弈的引资格局,新的省级行政区经济承载力更强,可统筹建设一体化交通、物流网络,告别过去零散开发模式。投资立项、工程建设、环保审批等合规成本大幅压缩;工业园区项目证照办理效率显著提升,大幅缩短外商等待周期、降低机会成本;统一规划空间也便于打造连贯产业链,跨国企业更容易连片拿地、搭建一体化产业园区。 - 财政资源向基建倾斜
层级精简、撤销区级行政机构后,越南每年可节省数万亿越南盾财政支出,结余资金将集中投向机场、海港、高速公路、医疗、教育等关键配套基建,同步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体系,全方位支撑外资落地运营。 - 下放权限,加速项目落地
两级政府架构取消中间行政层级,同时适度向地方放权,各省可自主高效解决征地拆迁、水电网络、污水固废处理等项目堵点,工业园区、独立投资项目推进效率大幅提升,充分盘活地方资源、加快项目投产。
二、加大研发投入,打造区域科创枢纽
越南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决议(10-NQ/TW)将外资经济定位为越南建设区域研发、运营中心的核心支撑纽带。
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数据显示: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越高,国家科技、经济可持续发展速度越快。以色列研发投入占GDP6.3%、韩国5.0%,位居全球前列;中国台湾地区3.8%、美国3.5%、日本3.4%、瑞士3.35%、中国内地约2.68%、新加坡2.0%、泰国1.2%;而越南仅0.4%-0.53%,全球排名第66位,差距显著。
为突破中等收入陷阱,越南计划将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升至2%,对标新加坡当前水平。第10号决议推出多项突破性配套机制:
- 优先引进掌握底层核心技术的外资
重点引进半导体、人工智能、大数据领域龙头企业,以及拥有独家技术、强研发能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越南深度嵌入全球价值链、筑牢产业竞争力。 - 搭建全球高端人才引育体系
简化高科技专家、科研人员、海外越南创业者签证、居留、工作许可审批流程,无论是否保留越南国籍,均放宽准入门槛,打造国际化人才生态。 - 强化内外资技术联动与本土培育
推出全国本土配套企业培育计划,鼓励越南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吸收先进技术,全面提升民营本土企业自主研发实力。
三、招商引资体系全面革新:从被动等资到主动战略招商
越南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决议(10-NQ/TW)彻底扭转过去“坐等外资上门”的被动模式,转向主动挖掘、深度绑定战略投资者(业内称为“雄鹰企业”),改革方向分为四大板块:
- 从泛化宣传转向精准靶向对接
摒弃大规模普惠招商推广,聚焦头部跨国集团、大型金融机构、国际投资基金开展定向洽谈、长期维护合作关系。 - 数据驱动数字化招商
搭建全球战略投资者综合数据库,针对不同国家、市场、产业定制专属招商方案,实现精准匹配。 - 深耕存量企业,鼓励利润再投资
将重心放在服务现有外资企业、解决经营难题,引导外资企业税后利润留在越南扩大投资,视企业再投资行为为提振全球资本信心最有效手段。 - 筹建国家级专业投资促进机构(IPA)
1987年《外国投资法》出台后,越南1989年成立国家合作投资委员会(SCCI)统筹外资引进管理。但近四十年来,越南始终缺少符合国际标准的国家级专业招商机构,招商职能分散在原计划投资部(现财政部)下属各地投资促进中心,且各地机构往往将招商、外贸、旅游职能合并,专业化不足。
本次机构改革后,原计划投资部下属外国投资局(FIA)及外资管理职能整体划转财政部,自2026年起,由财政部统筹制定、落地全国投资促进规划。
马来西亚、泰国拥有东盟成熟招商体系,其经验具备重要参考价值:
-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隶属于投资贸易工业部,是外商统一对接窗口,全权负责投资审批、税收优惠核定;
-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直属于总理办公室,由总理担任主席,可跨部委协调、破除行政壁垒,统筹全国引资工作。
在此背景下,越南筹建独立、标准化国家级投资促进机构(IPA)迫在眉睫:
- 统一统筹全国招商战略,消除财政部与地方机构职能割裂问题,设立外商单一对接窗口;
- 打造专业招商谈判、市场运营团队,精准匹配国家优先产业项目;
- 统筹协调征地、税收优惠、园区管理、外商纠纷、地方协同等全链条问题。
四、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
越南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决议(10-NQ/TW)清晰界定各级政府在外资工作中的分工:中央负责顶层制度设计、数字化治理体系搭建,地方聚焦政策落地,覆盖外资研发、制造、服务业全领域。
- 中央政府职责
严厉打击转让定价、贸易欺诈、环保违规行为;对未兑现技术转让、产品标准、环保承诺的项目,取消全部扶持优惠。 - 地方政府转型定位
地方政府从单纯行政审批主体,转变为外商战略合作伙伴,提供证照代办、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环保运维、劳动力培育全流程服务,快速响应企业需求。
各地推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对标快速通关模式,大型投资项目最快48小时完成全套审批;同时推进区域产业链联动,引导本土中小企业融入外资生产服务网络。
五、2026-2030年外资发展量化目标
据 Aodok.com 了解,依托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决议(10-NQ/TW)落地实施,越南下一发展阶段外资目标具备充分可行性:
2026至2030年,外资注册总规模达到2000亿-3000亿美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500亿-2000亿美元,年均实际利用外资300亿-4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