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全球制造业持续向越南转移,国内工业用电需求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电力缺口、电网峰值负荷压力、低碳转型三重挑战同步凸显。

风电作为越南储量最丰富、开发条件最优的可再生能源,是越南兑现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保障能源自主安全的核心抓手。

长期以来,固定上网电价(FiT)政策退出、单一购电方EVN垄断、项目收益预期不明等问题,一度延缓陆上与海上风电规模化落地进程。

而《第八个国家电力发展规划》(PDP8)划定清晰风电中长期发展蓝图,配套落地的《直接购电协议》(DPPA)机制打通市场化售电渠道,一规一制形成顶层目标与市场化交易的双重支撑,共同开启越南风电产业高速扩张新阶段。

一、《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第八规划》(PDP8)划定风电发展目标

2023年5月越南总理正式批复《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第八规划》(PDP8),作为全国电力产业顶层纲领文件,明确将风电摆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先位置,量化陆上、海上风电装机指标,同步配套土地、海域、并网、财税配套激励政策,为海内外风电投资者提供稳定、可预期的长期发展空间。

从装机目标来看,《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第八规划》(PDP8)清晰设定2030年阶段性指标:陆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600万—380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600万千瓦以上。

结合规划修订版调整内容,到2030年越南全国总装机容量将突破183GW,可再生能源整体占比达到30.9%至39.2%,风电是拉动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的核心增量来源。

从资源禀赋匹配度而言,越南拥有3260公里绵长海岸线,近海区域水深普遍较浅,适配成本更低的固定式桩基海上风电技术;全国陆上中部、南部高原区域风力稳定,陆上风电开发成本具备区域竞争优势,PDP8的量化目标充分立足本土风能资源潜力。

除装机规模外,《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第八规划》(PDP8)配套多重产业扶持规则,破解风电项目落地堵点。

其一,海域、土地使用优惠,2031年前获批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期减免海域使用费,降低前期开发成本;

其二,电量保底机制,合规风电项目在还本付息周期内,电网承诺保底收购80%合同发电量,大幅降低弃风带来的投资亏损风险;

其三,外资投资开放政策,陆上风电允许外资100%控股,海上风电外资持股上限95%,仅需搭配本土国企合作,吸引全球风电资本、风机制造企业入局;

其四,同步规划南北跨区域输电干线,针对性解决风电基地电力外送、电网拥堵难题。

在产业战略层面,《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第八规划》(PDP8)完成越南能源转型底层逻辑切换:行业发展从短期补贴驱动,转向长期规划引领。

此前2018-2021年FiT上网电价政策虽催生一波陆上风电建设热潮,但补贴到期后无接续机制,大量投资陷入观望。

《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第八规划》(PDP8)通过十年维度的刚性装机指标、持续配套激励政策,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风电将成为越南能源结构中长期刚需品类,彻底修复投资者长期信心。

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调研显示,《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第八规划》(PDP8)落地后,越南陆上、海上风电勘测许可申请数量同比大幅上涨,多国能源巨头持续加码项目储备。

二、DPPA直接购电协议打通市场化销路,解决风电项目核心盈利痛点

在《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第八规划》(PDP8)搭建顶层规模目标的基础上,2024年7月越南政府颁布第80/2024号法令,正式落地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

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配套第57、58号法令细化实施细则,彻底打破越南电力市场长期由国家电网EVN独家购电的垄断格局,为风电企业开辟独立市场化售电通道,补齐产业发展市场化短板。

(一)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的机制与交易模式

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允许风电开发商与月度用电量不低于20万千瓦时的大型工业企业直接协商签订购电合同,电价、供货周期、交易规模由供需双方自主谈判,仅依托EVN现有公共电网完成电力输送与结算,分为实体直购与虚拟直购两类模式,全面适配陆上、海上风电项目:

  1. 实体DPPA:风电项目自建专用输电线路,直接向合作工厂输送电力,不受公共电网容量约束,适合距离工业园区较近的陆上风电;
  2. 虚拟DPPA:风电项目并网国家公共电网,电量统一进入电网调配,双方仅完成电力权属的线上交易结算,仅要求项目装机容量10MW以上,绝大多数陆上、海上风电项目均可参与,覆盖范围更广。

此前风电开发商仅能将全部电量出售给EVN,电价由政府统一核定,回款周期长、结算不确定性高,一旦电网消纳不足便会产生弃风损失。

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落地后,风电企业形成“电网统购+企业直售”双收益渠道,可灵活匹配不同客户需求,大幅提升项目现金流稳定性。

(二)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将加速风电产业扩张

第一,锁定稳定绿色电力需求,匹配外资制造企业低碳采购需求。大量欧美外资工厂、出口加工企业存在ESG、碳关税合规需求,愿意为稳定绿色风电支付合理溢价。

直接购电协议(DPPA)机制让风电企业直接对接终端高价值用电客户,无需完全依赖电网平价收购,显著提升项目整体收益率,吸引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合伙公司(CIP)、苏司兰(Suzlon)等国际风电龙头持续布局越南市场。

第二,平滑电价波动风险,推动行业摆脱补贴依赖。随着FiT固定补贴全面退出,单纯依靠电网竞价模式利润空间持续收窄。

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允许开发商与工业客户签订5-15年长期购电合约,锁定长期电价,对冲电力市场价格下行风险,大幅降低项目投资回报周期波动,中小风电开发商的投资意愿显著回升。

第三,拓宽海上风电商业化落地路径。海上风电前期投资规模大、回本周期更长,单一电网收购模式难以覆盖成本。

依托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海上风电项目可同时对接大型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高耗能大客户,叠加电网保底收购双重收益,提升大型海风项目的金融可行性,助力《国家电力发展规划VIII》(PDP8)设定6GW海上风电目标落地。

三、PDP8规划与DPPA机制协同发力,构建风电产业完整增长闭环

《国家电力发展规划VIII》(PDP8)负责定规模、定方向、给配套政策,解决“风电要建多少、怎么获得政策支持”的顶层问题。

直接购电协议(DPPA)制度负责拓销路、稳收益、市场化定价,解决“建好的风电卖给谁、如何稳定盈利”的市场化问题。

越南《国家电力发展规划VIII》(PDP8)和《直接购电协议》(DPPA)二者形成自上而下、规划与市场联动的完整产业支撑体系,从根源破除越南风电发展长期存在的多重瓶颈。

(一)供需两端双向匹配,消化新增风电装机

《国家电力发展规划VIII》(PDP8)规划未来数年新增数千万千瓦风电装机,带来巨大电力供给增量;直接购电协议(DPPA)机制激活工业园区、出口企业、算力中心的绿色电力采购需求,形成规模化刚性需求,避免新增风电出现大规模弃风、产能闲置。

对于外资制造业企业而言,直接购电协议(DPPA)机制提供稳定低成本绿电,降低企业碳合规成本;对于风电开发商,多元购电客户分散经营风险,供需双向良性循环。

(二)吸引全球资本与产业链落地,完善本土风电配套

双重政策红利叠加下,越南风电投资吸引力大幅提升。国际风电开发商、风机零部件制造企业同步加大布局:风机厂商苏司兰将东南亚区域总部落地越南;CIP等海外基金持续储备海上风电项目。

产业链集聚进一步降低风电建设、运维成本,反过来支撑《国家电力发展规划VIII》(PDP8)大规模装机目标低成本落地,形成“政策吸引投资—产业集聚降本—加速完成规划目标”的正向循环。

(三)助力越南实现多重国家战略目标

其一,保障能源安全。越南工业用电缺口持续扩大,风电规模化开发降低化石能源进口依赖,缓解火电供电压力;

其二,完成碳中和承诺,风电零碳属性助力越南达成2050净零排放目标;

其三,完善东盟区域能源协同,富余风电可通过跨境输电向外输出,提升越南在区域清洁能源市场的话语权;

其四,带动沿海、内陆地区就业,海上风电勘测、建设、运维创造大量本土工作岗位,契合越南公平能源发展倡议。

四、越南风电产业的挑战与发展前景

现阶段越南风电发展仍存在部分待完善短板:海上风电配套细分法规仍需细化、部分区域电网外送通道建设进度滞后、直接购电协议(DPPA)机制交易流程审批效率有待提升。

但自2024年底以来,越南工贸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持续出台配套细则,加快海上风电海域审批、简化直接购电协议(DPPA)机制合同备案流程,持续扫清落地障碍。

站在产业发展节点,《国家电力发展规划VIII》(PDP8)给出清晰的十年增长赛道,直接购电协议(DPPA)机制构建可持续市场化盈利模式,两大政策工具叠加,标志越南风电正式告别补贴时代,进入市场化规模化高速发展周期。

短期来看,陆上风电项目将率先放量,工业园区周边中小型风电依托DPPA快速落地;中长期,浅海海上风电将成为行业核心增量,依托大型工业直购订单完成规模化开发。

据 Aodok.com 的调研,《国家电力发展规划VIII》(PDP8)为越南风电划定清晰、长期的发展蓝图,从顶层设计释放产业增量空间;《直接购电协议》(DPPA)创新电力交易模式,打通市场化盈利通道,二者相辅相成、协同赋能。

在制造业转移、能源转型、外资持续入场的多重机遇下,两项政策将持续释放产业红利,推动越南陆上、海上风电产业跨越式发展,让风电成为支撑越南经济可持续增长、保障区域能源安全的核心清洁能源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