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三十年持续推行对外开放政策,越南已然稳居全球供应链关键一环,同时成为亚洲极具竞争力的战略性制造业基地。

但在新一代招商引资阶段,核心挑战已不再是单纯追求外资注册体量,而是完成战略定位转型:

如何让越南最大限度留存本土剩余价值,确保本国经济能够切实分得与跨国企业发展成果相匹配的实际收益。

一、外资发展成效与本土实际收益失衡

近四十年来,外商直接投资始终是推动越南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外部动力。截至2025年末,外资经济板块占据越南外贸总额72%,对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贡献率约达23%。

三星(Samsung)、英特尔(Intel)、LG等全球龙头企业落地布局,稳固了越南在全球科技产业版图中的地位,使其成为全球价值链里不可或缺的战略枢纽。不过亮眼数据背后,产业结构性短板愈发凸显。

越南工商联合会(VCCI)数据显示,仅有15%的本土企业能够为外资企业提供产品与配套服务,远低于泰国40%、马来西亚50%的水平。其中最值得警惕的是双轨经济格局逐步形成:

外资产业蓬勃发展,但其发展红利未能充分外溢至本土实体经济。大量外资项目采用“过境加工”运营模式,从母公司所在国进口零部件,依托越南税收优惠政策与低成本劳动力完成组装加工,成品直接对外出口,最终将经营利润悉数汇回母国。

企业通过股息分红等正规渠道,以及管理费、专利授权费、转让定价等非正规方式向外输送利润,留给越南本土的产业附加值十分有限。

与此同时,越南“筑巢引凤”的引资成本持续攀升,政府持续重金投入电力基建、交通路网及专业化工业园区建设。在此背景下,重新权衡外资投资方与东道国之间的实际利益平衡,已是势在必行。

二、越南现行外资成效评估体系存在短板

越南政府总理于2025年2月18日签发《2025年关于评估越南外国投资有效性标准的第315/QD-TTg决定》,正式出台包含42项指标的外商投资成效评估体系。

评估维度涵盖投资规模、经营效率、社会经济贡献、财政税收、产业外溢效应、技术赋能、用工薪资、生态环保、性别平等诸多领域,实现了越南对外资流动监管的标准化推进,是外资监管领域的重要举措。

但《2025年关于评估越南外国投资有效性标准的第315/QD-TTg决定》这套评估体系仍存在明显漏洞:多数指标仅体现外资行业自身发展规模与投资方经营成果,除税收贡献外,无法量化越南从外资发展中留存的实际价值,未能精准核算留在本土的净剩余价值。

体系也未核算越南为吸引外资所付出的各类扶持成本,缺少扣除税收减免、专项基建投入、资源与环境隐性成本后的净收益测算标准,国家难以清晰掌握刨除成本后的实际盈利空间。

此外,产业外溢效应与技术相关评估指标流于表面:本土化相关统计无法区分真正本土企业与在越布局的外资配套供应商;技术类指标只侧重认证资质数量,不考量核心技术实际转让深度,以及掌握核心技术的本土专业人才规模。

三、越南对国际先进引资评估经验的借鉴

当前全球优质外资招商竞争中,多国已全面转向成效挂钩型引资激励政策,核心逻辑为互利对等:东道国依据外资企业承诺为本土创造的可量化实际价值,匹配对应招商扶持政策。

泰国、马来西亚在借鉴越南315号决议同类评估框架的基础上,升级为成效联动考核机制,将政策扶持力度与企业实际经营成效直接挂钩。

泰国推行投资4.0发展战略,由投资委员会将外资项目划分为A1、A2、A3等不同等级实行分级激励;同时引入投资财政回报率测算标准,核算项目优惠政策到期后,所产生税收能否覆盖税收减免额度与公共基建投入成本,投资回报周期超十年的项目将被划定为财政高风险项目。

马来西亚则重点考核本土经济带动作用与高薪岗位创造能力,若项目无法创造占比不低于30%的高薪就业岗位,或是未能兑现本土供应链配套合作承诺,审计系统将直接下调其财政扶持力度。

韩国与中国台湾地区严格以产业联动政策绑定本土企业发展,外资项目所能享受的政策红利,严格依据企业实际本土化配套率、向本土中小企业技术转让落地成效核定,技术转让成效以本土企业可独立承接的生产工序数量作为评判依据。

新加坡、爱尔兰这类资源有限但治理水平领先的经济体,侧重考核单位资源投入产出效率。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将人均产业附加值作为外资准入核心筛选标准,依托土地、能源资源约束,严格划定单位用地、单位能耗的财政贡献底线,直接否决高耗能、低附加值外资项目,同时将税收优惠与资助本土学子留学深造、专业技能培训等人才培育义务绑定。

爱尔兰主打本土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其工业发展局重点考核外资企业与本国教育、科研体系的融合程度,并采用净经济贡献值核算方式,以企业留在本土的薪资、税收、本土采购等实际收益,减去政府补贴、税收优惠、基建扶持等公共投入成本,得出真实引资效益。

三、构建越南新一代外资综合评估体系

为适配绿色低碳、技术密集型、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外资招商趋势,越南需立足明确原则,升级完善《2025年关于评估越南外国投资有效性标准的第315/QD-TTg决定》的评估指标体系。

将外资扶持政策视作公共投资行为,设定清晰回本周期与可量化净收益目标,摒弃普惠式扶持,依据企业对越南经济可量化贡献实行分级施策。

整体评估体系需以本土留存剩余价值为核心经济指标,重点核算扣除利润外流后越南实际留存收益;依托真实经营财务数据核验外资与本土供应链融合程度,优先扶持深度融入本土商业生态的实体项目,摒弃孤立式加工外资项目。

优化技术类考核指标,聚焦核心技术实际转让深度、本土核心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从业人数;完善人才培育指标,考核企业对本土劳动力素质提升的实际作用,重点对标国际标准完善高薪岗位设置与高端技能培训。

据 Aodok.com 了解,多位经济学专家还呼吁越南应结合碳中和发展目标,优先评选水电、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高、单位资源产值高的优质外资项目。

升级越南新一代外资评估体系,并非设置引资行政壁垒,而是搭建透明公平、权责清晰的规范化引资规则。《2025年关于评估越南外国投资有效性标准的第315/QD-TTg决定》虽已搭建基础框架,但仍需补齐本土留存价值核算核心指标。

此番《2025年关于评估越南外国投资有效性标准的第315/QD-TTg决定》的优化,能够有效破解越南双轨经济发展困局,让外商投资切实赋能本土产业实力提升,助力越南在全新发展格局中筑牢经济自主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