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1日,越南男子熊咪英隔离期逃走或非法入境中国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目前男子从集中隔离区逃离后,次日便回到家中藏匿,现已被越方控制并隔离。

4月10日,越方边防部门致函我方告知,熊咪英从集中隔离区逃离后,次日便回到家中藏匿,现已被越方控制并隔离。

目前,马关县已对边境一线全面封控,网格化管理排查实现全覆盖,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此前,马关县政府曾发布《关于防控越南籍人员熊咪英非法入境的通告》,2020年4月4日,一名我方向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遣返的非法入境越南公民熊咪英,在越南同文县进行医疗观察和隔离时从越方隔离区逃走,目前越方仍未发现该人行踪。

因该人系正在越南进行医疗隔离观察人员,且很有可能不敢回越南家中,正四处乱窜伺机非法入境中国。

关于对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奖励的通告

一、严禁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自接纳、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我县“三非人员”,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50元;举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人员,举报单位、个人私自接纳、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100元;直接抓获非法入境人员或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人员,直接抓获单位、个人私自接纳、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的。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300元。

三、举报内容为同一线索或同一案件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奖励,后举报人不予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情况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五、对上述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10”电话或直接到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或公安派出所举报。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勐腊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勐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边境管控组负责解释。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 非法居留 非法务工外国人的通告

一、严厉打击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协助外国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接纳、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严禁外国人在我县非法居留;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聘用外国人。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2020年4月7日零时至2020年4月12日24时止),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主动到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并配合遣送出境的,公安机关将对其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2020年4月13日零时起,对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单位或个人协助外国人偷越国(边)境;单位或个人非法接纳、容留、藏匿外国人;非法居留我县的外国人;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或个人。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后,按照《勐腊县关于对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奖励的通告》进行奖励。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勐腊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勐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边境管控组负责解释。

勐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边境管控组

勐腊县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