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越南已经确诊了许多例“Covid-19 (Coronavirus)”新冠状病毒感染者。由于此次疫情越南许多增强免疫力的保健食品,在各种网站以及互联网上进行过广告宣传,具体是宣称保健食品具有药物治疗新冠状病毒疫情作用。
一般食品指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2018年12月20日,中国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发布,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企业不得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针对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信息,越南食品安全局发布以下通知: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保健食品具有调节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人们若出现发烧、咳嗽症状时应尽快到最近的医院进行及时治疗。对宣传产品带有药物性治疗作用而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的保健食品,越南食品安全局将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
据越南政府发布的158/2013/ND-CP《文化、体育、旅游和广告领域的行政处罚规定》的第70章,第4条,第b项规定,对违反广告法的个人将被处以2000-3000万越南盾(约合6000-9000人民币)的罚款,对企业的罚款为个人罚款的两倍。同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正广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