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试行开展移动货币服务
越南政府总理最近颁布批准试行开展使用电信帐户货币小额商品和服务(移动货币)的《决定》,自2021年3月9日的签署之日起生效。
允许试行开展移动货币服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非现金货币方式发展,加强接近和使用金融服务,尤其是在越南农村、山区、偏远地区、边境和海岛等区域。

据最近颁布的《决定》,政府总理允许具有提供电子钱包货币中介服务的许可证和地面公共移动电信网络建立许可证的企业,使用无线电频段或子公司(获母公司允许使用电信基础设施、网络和数据)可以参加试行。按规定,移动货币服务试行开展时间为从第一家试行企业获准试行开展该服务起2年。
据此,试行企业提供移动货币服务以在各经营地点将现金为货币帐户充值、从银行结算账户和电子钱包向移动货币帐户充值等。另外,政府还规定,每个移动货币帐户的每月交易限额为1000万元,用于提款、转账和付款的所有交易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