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越南广宁省公安表示,毒品调查警察科及该省公安各业务单位最近与越南公安部所属社会秩序调查警察局配合,行政检查下龙市摆寨坊第九区第五组的“新广场”酒吧时,发现许多人呈现非法使用毒品迹象。

具体是,本月27日晚上,数十名机动警察干部、战士及毒犯调查警察科与公安部所属社会秩序调查警察局的侦察员突击行政检查“新广场”酒吧,并拘押近100人疑似非法吸毒。

公安机关初步确定,被拘押的对象中,许多人是对毒品呈阳性反应。目前,相关部门正配合分类及调查中。

另案:外籍女子携带毒品入境被判死刑

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10月28日驳回犯下“非法运输毒品”罪的莎琳娜‧宾蒂‧穆赫德‧扎妮(30岁,马来西亚籍)的上诉,维持对她的死刑原判。

于2018年11月26日晚上9时,新山一国际机场海关分局与胡志明市海关局配合查获从迪拜在新山一机场入境越南的莎琳娜的两个托运行李箱内侧边贴有两个黑色塑胶袋。

鉴定结果显示,上述塑胶袋内的物质是固体毒品,具体是可卡因,总重量为4041.716克。在调查期间,被告供称,她本身没有工作,但经常到各国旅游。于2018年9月份,被告在老挝旅游时,认识名叫普拉卡斯‧阿什温的男子(来历不明)。

于2018年11月初,当莎琳娜在香港旅游时,阿什温与她联系,并介绍一个名叫杰基的男子(来历不明)。然后,杰基雇用被告到巴西将证件带到胡志明市交给阿什温,报酬为1200美元,由阿什温支付,至于机票则由杰基承担,所以她同意。

于2018年11月24日在巴西圣保罗,杰基派人把两个行李交给被告,叫她把衣服放进,并带到胡志明市。至2018年11月26日,被告从圣保罗抵达胡志明市时被查获。

于2020年6月19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对莎琳娜判处死刑。之后,她提出上诉,建议减轻刑罚。

复审庭审判委员会认定,莎琳娜运输大量毒品,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特别危险,侵犯社会秩序安全。初审判决是有依据及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复审庭审判委员会驳回上诉,维持对莎琳娜的死刑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