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下属的《建设报》2020年9月8日消息,北江省政府主席签署文件,决定对越南XXX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资企业) 进行处罚340兆,即3.4亿越盾(约10万人民币),并勒令停产3个月,理由是该企业在环保工作方面有违规操作。
越南XXX 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江省云中工业区,没有按照规定对铝型材的生产项目进行重新做环保评估。
具体情况,该公司目前扩大生产规模,产能(扩大主要的生产线的规模),新增了7个熔炉(将铝锭和合金烧成铝合金锭),产能是25吨/炉/天,新增一个融化铝锭成型材的设备。也就是说该公司改变了本公司原本申请生产项目中的工艺技术。
按照最初批复的环保评估,原先的生产工艺是用铝锭进行生产铝型材,设计的产能铝合金锭是4000吨/年,铝坯产品4000吨/年,以及其他部分原料。但是,工厂在实际中变更了生产工艺并没有按照规定重新做环保评估。
除了被罚款340兆越盾,以及勒令停产3个月外,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也有企业自行承担。
在2019年,越南环保总局对北江省的14家单位进行检查,有9家单位有违规行为,总共被处以17.84亿越盾(约52万人民币)的处罚。罚金最高的是北江工业区基础设施发展股份公司,高达12 亿越盾(约36万人民币)。
在越南办厂,尽量按照政府批复的投资许可证上的产品种类,规格来执行,一旦实际生产需求出现变化,请立即进行调整投资许可证的生产内容,否则自己就是理亏,要是停产,那就损失惨重了。
总之,作为外资企业,尽量所有的材料都做到合法,不然,一旦按照规章制度,法律办事,我们永远都是理亏的一方,不要过份相信所谓的关系户,无论是中国人还是越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