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关在线报道,五个从中国进口的货柜,申报为苹果、蔬菜及胡萝卜等,但越南海关在岘港仙沙港入境审查的时候发现这批货物大部分是中草药。

据报道,2020年6月22日下午,越南中部地区缉私二分队已经前往岘港,与岘港边境口岸海关对接,配合对上述虚假申报的货物进行调查。

中部地区缉私二分队反馈称,6月14日,地址位于海阳省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申报进口,报关单号10336383661/A12,进口所在海关是岘港口岸。

报关单填写内容是进口苹果,蔬菜,胡萝卜,腰果及杏子,用于食用,100%新品,不属于管制商品。这批货物由40尺的集装箱分装成5个货柜,由中国黄埔港运输至越南仙沙港。

通过对专业分析,越南中部缉私二分队认定申报单上提及的5个货柜的的入境是虚假申报。商品本质上是中药材,而不仅仅是上述五种简单的商品。

考虑到这是企图逃避当局监管的海关申报欺骗手段,缉私二分队已向岘港港口海关反映,提议与边境关口海关部门协调,核实信息,并对实际进口货物与报关单进行比较检查。

海关职能部门将继续与有关政府机构进行协调,以根据其权限进行调查和核实。海关代表称,由于药材是属于管控的有条件限制的进口商品。如果药材进口不符合用作药物的进口标准,短期内不仅会立即造成负面影响,而且还会有长远的用药风险。

另一方面,《药品法》及其指导文件规定,进口和生产药品的原料必须在主管部门登记。获得许可后才有资格经营和进口。尤其是,所有进口到越南的药品和药材如果符合进口条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过程。此外,药材的进口口岸必须是国际口岸。

缉私二分队领导表示,正是基于该商品属于管控品类,进口条件严格,手续繁杂,涉事企业才故意虚假申报,铤而走险。

实际上,海关部门透露,整个2019年,海关职能部门发现并处理了大量的虚假申报农产品,实际上是变相进口中药和草药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