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VNEXPRESS报道,43岁的MaTing Di邀请中国同胞到越南各省市渗透许多公司和收费站,以破坏近47亿越南盾。
5月29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173条第4款,对MaTing Di(中国国籍)和6名同伙进行了盗窃财产罪的审判,处以12至20年有期徒刑。关于此案,另一人被指控犯有刑事罪。
最高人民委员会确定,Di先生于2018年4月邀请四名同乡HuangDing Piao, Cen Guang Neng, Ning Rong Teng, Nong Hong Te在Cao Bang省多次进入越南。
他与越南之前认识的NguyenVan Thao, Hoang Quoc Huan, Hoang Minh Long(52岁,是Huan的父亲)联系以去越南各省市进行盗窃。
Di托Long先生租一辆汽车,让Huan驾驶将整个团伙带到西贡,以寻找公司进行盗窃,Di承诺若成功的话会给Huan 1至2亿越南盾。
2018年4月29日晚上,当他们知道胡志明市-中梁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将钱存在一个保险箱里时,该团伙带了撬棍,力钳,手套切开网格篱笆闯入。将两只狗打死,然后撬开保险柜,将钱装到麻袋里。
在搜寻其他保险箱时,它们被摄像机监视人员发现。其中一人,NongHong Te携带赃物被捕。另外两个人丢弃赃物袋逃脱。警务人员在现场确定总缉获量超过28亿越盾。
该团伙在偷窃时损坏了许多财产,价值超过1070万越盾。两个月后,Di回越南找Huan并请求帮助NongHong Te。当知道NongHong Te已被捕,Di和其他人跑回中国。
2018年8月初,Di的团伙继续进入越南,聘请NguyenVan Thao开车载他们去太平省东宣工业区,偷窃近7亿越盾。两天后,他们将继续向HungYen省的另外一家公司破坏保险箱偷窃近1亿越盾。
接下来,他们往海阳和海防作案。途中,该团伙于2018年8月13日闯入海阳市GiaLoc区的一个收费站,打破保险柜窃取近11亿越盾; 在越南河南省闯入一家公司,盗窃超过6000万越盾。在逃走途中,该团伙被越南公安部和南定省配合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