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NQ/TW
河内,2026年6月8日
《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决议》
(10-NQ/TW)
经过近40年的革新开放,外资经济区不断发展壮大,不仅补充了重要的投资资源,而且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模式革新、形成若干支柱产业、扩大出口市场、逐步推动越南更深层次地参与全球生产网络和全球价值链、支持人力资源开发、接收先进技术和治理方式作出了贡献。
然而,吸引、管理和使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率尚未与潜力、优势相称,未能满足国家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劳动密集型、资源型、土地密集型、能源密集型、加工型和组装型项目比例仍然较高;在越南形成的本土化率和附加值仍然较低;与国内企业部门的联系不够紧密,技术转让仍然有限;部分地方还存在追求数量的招商引资竞争现象。间接投资资金流仍然较小,与市场潜力不相称。投资基金、全球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并购活动仍然有限,管理不够严密。
在越南正基于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确立新的增长模式,提升战略自主能力的背景下,外资经济的吸引和发展必须置于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中。
政治局要求集中贯彻、坚决、同步、有效地落实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 外资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发展投资补充中长期资金,而且是接收先进技术、现代治理方式、提高人力资源培训质量的渠道,有助于扩大市场;国家鼓励其长期发展,依法与其他经济成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
- 发展外资经济要与提高经济效率、战略自主能力、竞争力,扩大市场网络,深入参与全球供应链的要求相结合;积极为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事业作出贡献,促进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维护政治稳定、国防安全,提升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
- 从主要吸引资金的思维转向发展国家战略投资平台的思维;从按行政地域吸引投资转向按产业集群、价值链和创新生态系统吸引投资;以质量、效率、技术转让、参与供应链、附加值等为主要标准;逐步从投入型优惠转向与承诺履行结果挂钩的支持,包括对项目全周期的治理和与国内企业的联系。
- 同步、统一发展外资生态系统,与国内企业发展战略、资本市场发展、国际金融中心、自由贸易区、经济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区、创新中心、物流、数据、能源基础设施相结合;鼓励外国投资者形成区域总部以及区域运营、研究、设计、服务中心。
- 国家承认和保护外国投资者的知识产权、财产所有权、投资资本、收入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透明、稳定、一致、合规成本低、可预测性高的投资营商环境,符合国际惯例,提升区域和全球竞争力。确保对话、接收和及时处理建议、投诉的机制,遵循各方利益和谐的原则;依法处理投资争端;鼓励各方自行调解,通过商事调解和商事仲裁机制解决。
- 加强党的领导和国家的引导作用;提高国家协调的效力和效率;在统一战略、规划、标准、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质性贡献结果作为吸引、管理和使用外资的主要衡量标准。
二、目标
1. 总体目标
将越南打造成为具有竞争力、能吸引高质量中长期外资用于发展投资的目的地。有效管理和使用外资,以提高生产能力,与国内经济区域建立联系和辐射效应,促进技术转让、人才培养和深入参与全球供应链;为在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基础上确立新的增长模式,增强竞争力和战略自主能力,提升国家地位和威望作出贡献;为成功实现到2030年和2045年国家发展目标创造重要动力。
2. 具体目标
a) 到2030年
- 力争使越南在投资营商环境、竞争力、创新、公共服务质量以及接收高质量外资项目能力方面跻身东盟领先集团。
- 2026-2030年阶段:吸引注册外资约2000 – 3000亿美元(每年400 – 500亿美元);到位资金约1500 – 2000亿美元(每年300 – 400亿美元)。
- 75%的外资来自发达经济体,具有技术、资金和现代治理潜力;在《财富》500强名单中在越南有投资活动的跨国公司数量增加30%;吸引跨国公司在越南投资研究、设计、创新、数据中心、区域总部、运营中心、资金中心、采购中心、共享服务中心,其中至少有3家世界领先科技集团在越南设立总部、办事处、研发中心;吸引外国企业,包括中小企业,但拥有核心技术和特定技术,有能力深入参与全球价值链。
- 支柱产业平均本土化率达到45-50%;力争约10,000家国内企业参与外资企业的价值链和供应链,其中约500-1,000家为一级供应商。
- 在用工结构中,经过培训的劳动力比例达到约80%;显著提高越南人在高质量外资项目中担任技术、管理、研究、设计、运营、供应链职位的比例。
- 生态工业园区(包括转型和新建)比例约占全国工业园区总数的10%。
- 力争在2030年前,股票市场被MSCI市场分类机构升级。
b) 到2045年
外资经济发展高效、可持续,与国有经济、民营经济紧密联系,使越南成为亚洲具有高竞争力的生产、服务、创新、区域运营中心之一,深入参与全球价值链;资本市场发展现代、透明、安全,接近国际惯例。
力争到2045年,外资经济约占全社会总投资资本的25%,贡献全国GDP的约30%;为越南成为发达、高收入国家作出贡献。
三、任务与措施
1. 共同任务组
1.1. 革新思维,统一对外资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 外资经济是经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和国际一体化的重要动力;是高质量资金、先进技术、现代治理、国际标准的供应来源;是扩大市场和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桥梁;是传播信息、推广形象、提升越南在国际舞台地位和威望的渠道,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 从行政管理思维转向发展引导、现代治理、结果导向型管理思维;克服各地追求数量的招商引资竞争现象;坚决不以环境、资源、社会民生和经济安全为代价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
- 鼓励外资企业提高责任感,加强联系,分享知识,支持国内企业发展,与越南经济长期同行。
1.2. 完善体制,改善投资营商环境
- 同步、统一完善法律体系,确保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测性高,特别是在投资、企业、土地、规划、建设、税收、海关、贸易、竞争、外汇、证券、知识产权、数据、劳动、科技和创新领域;及时解决组织实施中的重叠、矛盾和堵点。
- 革新投资优惠支持机制,从传统优惠逐步转向与项目运营效果挂钩的支持机制;建立后评估机制,如未按承诺履行则收回优惠支持;优先考虑那些自愿承诺并良好履行关于使用先进环保技术、对创新和研发贡献大、培训和使用越南劳动力、发展国内供应商、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土地资源能源使用效率高以及遵守法律的承诺的项目。
- 形成选择、支持、管理战略投资者的机制;确定每个阶段优先吸引的若干战略领域和技术组别,并对具有比较优势、区位优势和高辐射能力的新兴技术、工业、服务领域的开放清单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对规模大、跨区域影响大、有潜力引领区域和全球供应链的战略技术项目,以及对承诺向越南企业转让技术的高科技项目,适用特殊投资程序和优惠机制。
- 在国际金融中心、自由贸易区、经济区、高新技术区、创新模式和新发展空间等一些区域试点优越体制模式,以吸引高质量、新一代资金流,同时确保风险控制。
- 大力改革行政审批程序和投资经营条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协调;在数字平台、数据平台和人工智能基础上实施投资治理;分权、授权与流程标准化、公开透明、有效后评估相结合;明确牵头机构和负责人在吸引外资的结果和效率方面的责任。
- 在充分、全面评估影响的基础上,按适当路线图审查和扩大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确保公开、透明、统一适用,不歧视投资者。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安全、社会道德、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追溯适用对企业不利的处理方式。
1.3. 发展高素质人力资源,吸引和重用人才
- 制定与优先行业领域、产业集群、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区和战略项目需求挂钩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大力推进国家、培训机构、国内企业和外国投资者之间的联动。
- 出台政策,支持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项目与研究院所、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国内企业合作,特别是在战略技术领域。
- 建立机制,支持和鼓励外资企业使用、培训、培养、提升并逐步将技术、管理、研究、设计、供应链运营任务交给越南人。
- 革新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劳动者进行再培训和技能提升;优先考虑技术、工程、数据、自动化、生产管理、物流、金融和高需求新兴领域。重组各地现有职业培训机构,在重点经济区形成高质量职业培训中心,以满足吸引新一代外资资金流的要求。
- 完善吸引人才、重用专家、科学家、企业家、创始人、海外越南人和高素质外国人来越南工作、研究、创新、创业、运营的政策;为他们在居住、就业、生活环境、公共服务和连接创新生态系统方面创造便利条件;审查、最大限度地削减对外国专家,特别是高科技领域专家、短期工作专家的劳动许可证规定。
- 建立机制,允许各地使用地方财政预算,支持外资企业在国内外培训机构开展劳动力培训活动的费用。
1.4. 升级完善服务战略投资吸引的基础设施
- 投资发展与现代、配套的战略基础设施体系,与国家、区域和地方发展规划相结合,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和动力;优先发展门户海港、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内河航道和动力区域等关键节点的连接性基础设施和物流中心,以迎接全球供应链转移和高质量外资资金流的趋势。
- 确保电力、水源、数字基础设施的充足和稳定供应,满足高质量项目对净地、支持服务的需求,特别是研发中心、区域总部、运营中心和战略工业综合体项目。
- 加快工业园区、经济区、高新技术区向生态化、智能化、专业化方向转型,整合生产基础设施与物流服务基础设施、服务劳动者的社会基础设施(住房、医疗、教育、文化、体育)。按集群和战略行业发展基础设施,与发展空间、地方规划、环境处理相结合。
- 完善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库,以满足国家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连接投资者的要求;推动数据共享、流程标准化、减少文件、缩短处理时间、降低合规成本。
2. 革新按行业、领域、地区吸引外资的方向
- 确定需要优先吸引外资的一些核心领域,如:电子工业、半导体芯片和数字设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区块链;生物技术和先进生物医学;能源技术和先进材料、绿色工业;现代物流、供应链服务、金融服务、贸易、创新和高附加值服务。定期审查和更新优先吸引外资的领域清单,确保符合各发展阶段的实际形势、国际一体化要求,保障国防安全及国家民族利益。建立优越、有竞争力、与执行结果要求挂钩的优惠机制;特殊、独立的投资程序;集中、快速、灵活处理困难障碍的机制。
- 优先吸引拥有平台技术、核心技术,承诺开展研究、设计活动,形成创新中心、数据中心,投资区域和国际能源储备库、商品储备库,建立区域总部、运营中心、资金中心、采购中心、共享服务中心,能将越南与区域和世界生产网络、服务网络和金融市场连接起来的项目和投资者。
- 集中发展若干动力区域、经济走廊、产业集群和与区位优势、交通枢纽、物流、数字基础设施、能源、大城市和区域联动相关的新发展空间,以吸引新一代外资。对于仍面临困难的地区,吸引投资需符合实际条件,有逐步提高质量的路线图,不形成低水平优惠平台来竞争吸引投资。
3. 促进绿色经济、数字经济、技术转让,增强对国内经济区域的辐射和联系
- 鼓励、要求外资企业就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越南人发展和培训、国内附加值比例、发展国内供应商、绿色转型和数字化转型作出承诺,以享受基于执行结果的投资优惠;公布采购需求、技术标准、治理标准和本土化路线图。
- 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国内供应商计划;形成国家数据库、供应商连接平台、产业集群以及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机制;支持越南企业提高管理、技术、标准、财务、可追溯性能力以及参与外资企业价值链和供应链的能力。
- 建立机制,支持越南企业合资、联营、并购,逐步提高在战略技术领域外资企业中的出资比例、股份购买、技术购买,接收技术转让,保障支持机制符合国际承诺。
- 鼓励投资基金、金融中介、外国投资者对国内企业和项目进行合资、联营、出资、购买股份,并与技术提升、治理、市场和培训越南劳动者投资相结合;严格管控,避免对国防、安全、数据安全、金融系统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风险。
- 鼓励信贷机构提供利率支持、优惠信贷,以实施绿色、循环、节能、可持续利用资源并应用环境、社会、治理(ESG)标准框架的外资项目。允许企业对数字资产和绿色资产进行加速折旧。
- 建立机制,鼓励曾在外资企业工作的越南专家、管理人员、劳动者发挥经验、技能、网络,形成新的企业、项目和创新活动,从而传播先进知识和治理方式。
4. 革新、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效率
- 从根本上革新投资促进工作,向主动、有重点、基于数据、专业、务实、长期的方向转变;从分散式的投资促进转向接触、动员、谈判和陪伴战略投资者、战略项目;将发证后支持、为现有项目排忧解难以及鼓励扩大高质量项目视为吸引投资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 建立战略投资者、战略伙伴、领先集团、金融机构、大型投资基金、重要创新中心的数据库,并制定针对每个市场、每个行业组别和每个地区的专项接触方案。
- 树立国家稳定、安全、透明、革新、有素质人力、战略位置、日益完善基础设施和决心与投资者同行的投资营商环境形象。
5. 提高对外资经济的国家管理效率
- 实行明确的分权、授权,同时加强国家协调、区域联动、检查、监察、监督和问责。完善对涉及重要或敏感领域、地区、企业、工程、基础设施的项目和交易的审查、协同评估和投资风险治理机制;确保标准明确、公开透明、权限正确、程序正确,不给合法投资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和堵塞。
- 按照全程数字化、部门间和地方间数据互联互通的方向,建立和运行国家投资一站式门户;实行一次申报、多次使用原则;提高服务投资者和企业的质量,提高分析、预测和政策调控的质量。
- 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两级外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以质量、效率、技术、创新、培训越南人、发展供应商、国家预算贡献、环境保护、遵守法律和经济安全为主要标准。
- 在法律规定的核实资金来源、最终受益所有人以及控制高风险交易的基础上,加强防范转让定价、贸易欺诈、商品原产地欺诈的措施;在必要时对出资价值、机器设备、技术工艺线进行独立鉴定。
- 加强对投资者履行承诺的监督;对不按承诺执行、浪费使用土地资源能源或对环境、社会秩序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收回优惠或采取适当措施。
- 及时表彰和奖励为国家发展目标做出实质性、长期和积极贡献的外资企业和外国投资者。
6. 完善与外国间接投资相关的机制和政策
- 发展透明、现代、安全、可持续的中长期资本市场,减少对短期信贷市场的依赖;同步完善证券市场、债券市场、中介机构发展的体制;抓紧建设并投入运营国际和区域金融中心;在实质性地改革市场可及性、信息透明化的商品供应质量和多样性、系统安全性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快证券市场升级路线图。
- 通过推动与上市挂钩的股份制改革、促进私营企业在市场融资和上市、改善公司治理和信息透明度,增加资本市场的商品供应。试点有管控地发展加密资产交易平台。
- 发展多元化类型和投资者群体的投资者基础,重点提高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投资基金、补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成长型基金的比例;鼓励长期、稳定、负责任的外国资金流入。
- 提高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可及性,完善交易、支付、结算、存管基础设施、风险对冲工具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继续按照接近国际惯例的方向,改善信息披露质量、会计准则、公司治理和市场监督。
- 完善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机制;提高接收和处理申诉、争议以及履行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义务的效率;同时加强对资金流、外汇的监督,防范洗钱和系统性风险。
7. 提升党在领导、越南祖国阵线和相关机构在发展外资经济中的作用
- 革新外资企业党组织领导的内容和方式,符合其特殊性;加强党建工作、思想工作、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稳定、进步的劳资关系,提高外资企业群团组织的活动效率。
- 提高从事参谋、国家管理、投资促进和支持工作的干部队伍质量;安排具备能力、胆识、品质、服务精神和融入思维的人员。
- 在制定、执行和监督外资经济发展政策过程中,发挥越南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社会职业组织、企业协会、商界和劳动者的社会监督和论证作用。
四、组织实施
- 国会党委领导、指导审查和完善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法律;按规定加强对执行的监督。
- 政府党委领导、指导:制定落实决议的行动计划;颁布或提请有权机关颁布必要的机制、政策和法律以执行决议;确定每个阶段优先吸引的若干核心行业领域和定期审查更新开放清单的机制;制定监督指标体系、报告制度、初步总结和总结机制;组织试点若干新机制政策,确保独立评估,及时调整或终止不具成效、产生风险的试点;在决议颁布后立即配置足够资源并组织贯彻。
- 各部党委、部级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制定行动计划,提出合适的任务、措施和路线图;明确分工各机关单位落实责任;定期报告结果、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党委主持、协调相关机构编写关于决议内容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培训材料;按实际要求组织培训、进修。
- 越南祖国阵线党委、中央群众团体、政治社会组织、社会职业组织领导、指导制定引导、动员人民执行决议的计划方案;发挥社会监督论证作用,参与相关法律、机制和政策的制定。
- 中央宣教与民运部主持、协调政府党委和相关机构,向政治局、书记处参谋组织贯彻和加强决议内容的宣传普及工作。
- 政府党委主持、协调中央办公厅、中央政策战略委员会、各中央直属党委和地方党委,经常性跟踪、检查、督促、初步总结、总结并定期向政治局、书记处报告决议执行结果。
接收单位:
- 政治局、书记处;
- 各党中央部门、中央直属党委;
- 各省委、市委;
- 各部委党委、中央组织;
- 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 存档中央办公厅。
政治局代表
总书记
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