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求法律保护
在越南,中资企业不仅要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必要时还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越南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案件由所在省(市)普通法院的经济庭负责审理。企业还可以通过调解庭和仲裁庭或越南工商会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经济 纠纷。
由于法律体系和语言的差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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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1996年10月3日关于给外国人在越南企业、组织工作颁发劳动许可证的第58号决定;根据政府1999年年12月3日关于对1996年10月3日第58号决定的修改、补充的第169号决定;根据各有关部、委的意见,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给“外国人、在外国定居的越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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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的有关规定,外国商业银行可在越设立办事处、分行、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合资商业银行、独资金融租赁公司、合资金融公司和独资金融公司等。
2007年4月1日始,外国商业银行可在越设立独资银行,可开展以下业务: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付公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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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与外国的经济合作,在有效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和发展国家经济的目标;根据1992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该项法律对外国在越南直接投资做出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尊重越南独立和国家主权、遵守越南法律、平等互利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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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100条和国会与国务委员会组织法第34条,1991年1月2日国务委员全主席武志公签署命令颁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1990年12月21日通过的《公司法》。全文如下。
为了实行多种成份商品经济的发展路线,动员和有效地使用国内各种资金、劳力和资源,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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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国会颁布本法律。
法律文号:67/2014/QH13
2014年11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法律系关于在越进行投资活动和越对外进行投资活动的规定。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法律适用于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投资商和组织、个人。第三条 词语解释 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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