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各界积极探讨 未来能源发展的新方向【傲多可商机网】

越南社会各界积极探讨 未来能源发展的新方向

  2025年5月9日

Aod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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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在由越南经济时报举办的《2025年越南能源论坛》上,相关的政策制定者、业内人士、协会和国际组织代表,发表了对未来越南能源发展方向的看法。

越南欧洲商会绿色增长行业委员会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负责人 Nguyen Phan Dinh 先生

根据修订后的越南《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VIII,National Power Development Plan VIII》(PDP8) 精神,越南将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是可再生能源到 2030 年在越南总装机容量中占 45%(不包括水电)。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非常有前途和有吸引力的可再生能源标的。根据目前的估计,从现在到 2030 年,预计至少有 400 个风电项目和 600 个太阳能发电项目将新开发。

为了实现可再生能源的这一目标,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框架,以及国家机构对城市和省份地方当局的有力指导。

目标应该是使可再生能源投资者能够专注于他们的投资活动,而不必处理复杂的程序并弄清楚哪些步骤先进行,哪些步骤随后进行。

自2025年年初以来,越南总理颁布了三项新法令,取代了之前指导实施《电力法》的法令。2024 年,政府发布了关于直接购电机制的第 80/2024/ND-CP 号法令,但其实施遇到了几个障碍。

现在,第 57/2025/ND-CP 号法令反映了国家当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精神,为可再生能源第三方投资者创造了机会,在工业园区内开发屋顶太阳能项目,并直接向在这些园区运营的企业出售电力。

有了第 80/2024/ND-CP 号和第 57/2025/ND-CP 号这些新颁布的法令,可再生能源投资者现在发现法律环境更加透明。

然而,一个挥之不去的担忧是如何获得资金。法令规定,在投资电力项目时,投资者的特许资本必须占总资本的 30%,其余 70% 允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然而,银行目前并不完全了解这些新法令中概述的机制和模式。

另一个担忧在于银行是否会重新评估过去的投资项目并评估潜在风险。最近,173 个可再生能源项目面临与上网电价 (FIT) 定价机制相关的困难,延迟实施上网电价补贴率。

这种情况引起了投资者和银行的担忧,因为如果在建设阶段出现新法规或政策变化,一旦上线,它们可能会对越南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农业与环境部气候变化司副司长 Pham Van Tan 先生:

越南政府总理在 2021 年的 COP26 上,宣布了到 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的承诺,不仅突出了越南在风能和太阳能方面的巨大潜力,还强调了《巴黎协定》下国际支持和金融机制的重要性。

我们已将到 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的承诺转化为每个阶段的详细计划。这一承诺也反映在越南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 (NDC)文件中,同时这些目标也在越南《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VIII,National Power Development Plan VIII》(PDP8)中进行了概述。

因此,到 2030 年越南的目标是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15%,在国际社会的全力支持下减排量最高可达 42%。预计到 2035 年,越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继续上升。然而,由于公正的能源转型和国际支持,越南的目标是到 2030 年达到排放峰值,之后排放量将逐渐下降。

目前,越南农业与环境部正在审查和准备越南对 2026-2035 年期间的新承诺,同时也在评估到 2025 年的现有承诺的进展情况。然而初步评估表明,只有大约 40-50% 的承诺措施得到实施。

鉴于目前的情况,越南很有可能到 2050 年无法实现其净零排放目标。如果最终评估证实了这一点,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将不得不向政府报告在当前方法下未能履行承诺的可能性,从而促使需要进行调整。

虽然越南制定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正确政策,但实施仍然具有挑战性。因为能源部门必须支持 2025 年 8% 和 2026-2030 年每年 10% 以上的经济增长目标,这将增加能源消耗和排放。

越南在实现低排放和保持高经济增长的现实中面临挑战,我们希望越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速度能够按计划进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迅速扩大太阳能、风能和核能,核能在未来也可能是一个重要的选项。

越南清洁能源协会副主席,Pham Hoang Luong 副教授:

越南如何在确保经济发展、保持能源成本可控和满足环境标准的同时,实现能源转型达到减排目标?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努力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实际上,能源转型已经通过明确的方向勾勒出来,例如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份额和提高能源效率。目标是降低 GDP 中每单位产品或每美元的能源强度和排放强度。

然而越南在开发绿色氢和绿色氨等新能源,以及碳捕获和利用方面仍面临许多挑战。这些技术目前面临重大的成本障碍。因此越南需要从现在到 2030 年调整战略,明确确定开发可持续能源的必要行动。

越南《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VIII,National Power Development Plan VIII》(PDP8)的调整,强调了确保稳定基荷能源供应的重要性。能源转型的前提必须保证供应稳定,同时将能源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以便企业和公众能够负担得起。

核电凭借其强大的技术,将在未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直到 2050 年越南仍然需要维护其他基本负荷能源,例如燃煤和燃气发电厂。

越南必须更有效地利用燃煤电厂的减排技术,必须应用新技术来减少燃煤电厂的排放,并探索燃料转换解决方案,例如混合燃烧氨。然而这种转变可能只有在 2035-2040 年之后才可行。

越南总理还在指导制定新的《经济高效能源使用法》,责成工业和贸易部审查和修订该法律,以全面涵盖从发电、输电和配电到消费和定价的所有方面。

对于最终用户这仍然是一个重大瓶颈,企业必须将能耗指标视为关键的技术指标。修订后的《能源效率法》预计将于2025年5月通过,将提议为能源效率设立一个基金。

以前我们的重点仅限于简单的措施,例如关灯或优化运营。然而,降低每单位生产的能源成本必须与技术转型齐头并进,这需要投资。

越南新的《能源效率法》将包括专门针对能源效率的投资基金的规定。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建立公众意识并鼓励对节能技术的投资,以确保能源转型的成功。

越南规划发展研究院院长 Dang Huy Dong 先生

根据越南《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VIII,National Power Development Plan VIII》(PDP8)的调整草案,能源开发所需的总投资为 1360 亿美元。

然而国内资本来源包括所有商业银行和大型企业,由于某些限制只能获得大约 30% 的资金。这意味着在这 1360 亿美元中,越南需要从外部来源调动大约 800 亿美元。

我们已经广泛讨论了技术方面。然而,所有技术和工艺解决方案都已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即使是核能等复杂技术,也已与多个供应商合作。

吸引投资的真正挑战在于,投资者最多只能覆盖 30% 的股本,而 800 亿美元中剩余的 70% 必须从金融机构和全球资本市场筹集。

如果国际金融机构对现有的风险分担机制不满意,那么获得足够投资的前景将超出越南和投资者的控制范围。我们能否获得足额的投资,完全取决于越南满足这些机构的风险分担要求的能力。

外汇储备的目的是确保经济必需品的稳定,而电力是一种必需品。然而,在过去的五六年里,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最近的两项法令根本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我们必须确保投资者和贷款提供者的付款安全,以便他们能够收回资金。如果在任何时候唯一的电力购买者越南电力公司(EVN,一家国有企业)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则必须有一个备用付款人,否则投资者将破产。

这些风险不是由投资者造成的,而是预防措施。如果国家管理有效且政策设计合理,这些风险就不会成为现实。

这在过去建设-运营-移交 (BOT) 项目中得到了证明,例如同奈省南部的燃煤电厂,25 年后,政府从未被要求履行其承诺。从本质上讲这些保证是一种保障措施。

河内美国商会副主席 Virginia Foote 女士:

越南商业论坛下的电力和能源工作组代表越南的 14 个外国商业协会,全力支持越南太阳能发电容量的增加。这种扩展不仅旨在满足自发电和自用需求,还使大型电力消费者能够参与《直接购电协议 》(DPPA)。

在制定《直接购电协议 》(DPPA) 机制草案时,河内美国商会与印尼工业和贸易部协商后表示支持早日颁布该法令。我们还强调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和监管机构需要继续合作,以便及时解决任何新出现的问题。

我们感谢新颁布的关于 DPPA 机制的第 57/2025/ND-CP 号法令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监测其实施情况,并支持工业和贸易部执行最近颁布的四项额外法令,以指导 2024 年电力法的实施。

越南的能源转型正在进入关键阶段,监管框架的最新进展标志着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外国商界仍然致力于支持越南实现其能源目标:努力实现稳定、可持续和负担得起的电力供应。

《直接购电协议 》(DPPA)对于补充消费点附近的发电容量和减少电网拥堵至关重要。《直接购电协议 》(DPPA)通过提供明确的市场准入路线图和确保投资稳定,来降低投资者眼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将鼓励更多的资本流入经济。

为了实现这一雄心壮志,我们必须继续促进对话,改进政策并确保有效执行。所有发展部门都依赖于能源,通过政府、商界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密切合作,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具有韧性的电力部门,为未来做好准备,并为所有人带来好处。

越南国民议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副主席 Ta Dinh Thi 先生:

2023 年,越南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对 2016-2021 年期间能源发展政策和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监督。

因此,常务委员会发布了第 937/NQ-UBTVQH15 号决议,阐明了困难、瓶颈和不足,确定了其原因和责任方,并为即将到来的阶段重点发展能源提出了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主要针对政策领域,强调到 2025 年要完成的任务,延长到 2030 年。

2024 年,国民议会通过了修订后的《电力法》,其中包括许多进步并规定了新的政策方向,尤其是在电力发展规划方面。越南新的《电力法》用一整章的篇幅来介绍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包括海上风电和核能政策。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中共十三届中央全会达成共识,重启宁顺核电项目。2024 年 11 月 30 日,第 15 届国会第 8 届会议批准了一项决议,批准恢复宁顺核电项目。

在最近的一次临时会议上,立法机关还通过了一项决议,引入了几项特殊机制和政策,以促进宁顺核电项目电厂的建设,其中许多机制和政策旨在缩短项目实施时间表。

核电使越南能够稳定维持可再生能源的基本负载电源,有助于发展减少排放的清洁能源。核能的发展也将为越南得国家崛起奠定科技基础。

在我看来,我们必须关注几个关键领域:

1、政治局目前正在指导对《关于越南 2030 年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向和 2045 年愿景》的第 55-NQ/TW 号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五年审查。这次审查对于确定下一阶段和新时代的新方向和战略调整至关重要。

2、在即将到来的第 9 届会议上,越南国民议会将审议几项与能源直接相关的法律,例如修订后的原子能法,该草案的一个关键要素是加快宁顺核电站的建设。

3、修订后的《经济高效利用能源法》,将包括鼓励绿色能源发展和促进节能和节能措施的政策。

4、《科学、技术和创新法》也将在第 9 届会议上提交以征求反馈意见。《科学、技术和创新法》是实施政治局第 57-NQ/TW 号决议的具体立法措施之一。预计《科学、技术和创新法》将创建一个新的法律框架,以鼓励创新、开发新兴技术并引导越南走向可持续发展。

5、自 2020 年《环境保护法》生效以来,越南国民议会还一致在监督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实施得情况。很明显我们现在正专注于调整越南的法律和政策框架。除了《电力法》外,还发布了几项指导其实施的法令和通告。

6、同时我们必须审查和更新规划和发展战略。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VIII (PDP8) 目前正在考虑修订,另外进一步完善鼓励私营部门投资能源部门的政策也至关重要。

越南韩国商会 (KOCHAM) 名誉会长 孙宏先生:

自 2000 年以来,我一直参与建造核电站的过程。当时,韩国的目标是从 2012 年开始参与全球核电市场。

2009 年,韩国总统直接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UAE) 的领导人合作。当时韩国同意在阿联酋建造核电站厂。该核电站项目于 2011 年底破土动工,第一座反应堆容量为 1,400 MW,于 2018 年交付。

迄今为止,阿联酋核电站的所有四个反应堆都已投入运行,总容量为 5,600 MW。这几乎相当于越南在修订后的 PDP8 中设定的 6,000 至 6,400 MW 的目标容量。

阿联酋一个传统上以出口石油而闻名的国家,选择建造核电站,这表明这是一项现代且安全的技术。韩国公司同时也高度赞赏越南领导层发展核能的决心。

在 2021 年的 COP26 上,越南总理范明正承诺,越南将在 2050 年之前实现净零排放。如果不投资发展核电,越南将很难实现这一目标。

此外,越南旨在重点关注的半导体和人工智能等高科技行业,是能源密集型行业,需要越南大幅提高其发电能力。

尽管越南建造核电站的决定有点晚,但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将有助于越南实现其核能发展目标。2024 年,韩国与捷克共和国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将建造两座类似于阿联酋建造的核电站。

韩国投资者在越南处于领先地位。韩国已做好准备在能源开发方面与越南全面合作,包括核能。韩国公司可以帮助越南以合理的成本和高度的可靠性发展其核电部门。

这项合作,包括出售核电站建设设备,将显著加强两国之间的能源合作,确保这种关系在未来持续下去。

韩国公司不仅在核电站的建设营运上经验丰富,还能协助处理核废料。韩国与阿联酋就签订了长期的核燃料建设、运营和处理合同。

除了核电,韩国投资者也对投资越南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非常感兴趣,例如太阳能、屋顶太阳能和风能。特别是天然气发电行业是韩国非常感兴趣的领域,目前正在申请在越南投资的许可。

然而,在投资越南的可再生能源行业时,包括韩国投资者在内的外国投资者都担心项目的盈利能力。由于每个能源项目都需要数十亿美元的投资,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政府担保提供资金支持。

尽管越南政府已在这方面努力支持外国投资者,但韩国公司希望这种支持能够得到扩大并及时应用。

哥本哈根海上合作伙伴首席执行官/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合作伙伴代表/越南能源合作伙伴集团海上风电工作组成员 Stuart Livesey 先生:

越南在过去 12 个月中通过颁布和通过法律、法规和机制来发展国内能源部门,取得了重大而积极的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电力法》已于 2024 年 11 月通过,其他几项法令将于今年实施。这些法规将通过确保投资者、能源项目开发商和电力供应商的信心,为越南能源部门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包括可再生能源。

能源行业的投资总是存在风险,但至关重要的是,这些风险必须由投资者和政府分担,投资者为项目投入了大量资金。除了分担风险外,双方还必须负责实施措施以降低能源项目的风险。

在建立了基础法规之后,我们现在需要专注于应用这些法规,以提高效率并解决越南能源项目许可、投资资金、建设和实施方面的瓶颈。

越南还需要充分准备其电网基础设施,以支持已经和将要部署的能源项目。强大而稳定的基础设施将为投资者提供保证,说服他们投资越南的能源项目。

除了为电力项目奠定基础外,越南还需要通过合理的机制,以确保电力生产商能够从其运营中获得利润,其中一项重要法规是直接购电协议 (DPPA) 机制。

在接购电协议 (DPPA) 这种机制下,可再生能源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通过专线进行直接电力交易被明确定义,从而增强了对电力生产商的商业信任。

然而,当生产商和消费者相距甚远时,通过越南电力 (EVN) 电网进行间接电力交易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引起买卖双方的担忧。

当生产商希望通过 EVN 的电网间接向消费者出售电力时,仍需要与 EVN 签署购电协议。此外,EVN 无法保证它能够接受和传输来自可再生能源生产商的电力。

此外,通过 EVN 电网进行的电力交易在支付流程、合同谈判、合同终止等方面也面临瓶颈。尽管 EVN 有权向发电商收取输电费,但该协议必须确保可再生能源投资者能够从其项目中获得盈利。

日立能源越南地区总经理 Chandan Singh 先生

从开发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早期阶段开始,电网无法传输新项目的能源一直是越南面临的挑战。

最近,范明正总理出席了 500kV 老街-永安输电线路的破土动工仪式,并要求该项目在年内完成。尽管越南不断建设和调试高压输电线路,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电力输送仍然面临困难。

越南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其能源模式,以核能为基础,以可再生能源为辅。从全球设备供应商的角度来看,日立能源认为,越南将面临挑战,因为根据政府的计划,实施这些项目的时间太短。

因此,如果越南想在未来几年大幅增加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能力,就必须尽快做出基础设施投资决策。

与其他正在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国家的电网不同,越南缺乏专门的设备来缓解可再生能源的不稳定性,储能设施和能源交易活动受到电网的限制太多。

尽管越南正在与老挝和中国建设能源贸易输电线路,但需要加快对这些基础设施的投资进程。政府决定在未来五年内向电网投资近 150 亿美元,这将有助于促进《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VIII,National Power Development Plan VIII》(PDP8)的顺利实施。

《越南商机报告》简介

越南是全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国家之一,在全球产业链大转移的背景下,越南有望成为全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及外贸出口大国。

越南近几年GDP都保持了高速的增长。2024年越南GDP的增幅达7.09%,按现价计算达4763亿美元,人均GDP为4700美元;2025年越南GDP的增幅目标为8%。

中越两国之间的贸易额自从超过1000亿美元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朝着2000亿美元的目标前进。

越南如同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经济发展上升空间大、市场机会多、社会欣欣向荣,是中国人淘金新兴市场的首选国家。

本报告共16章326页,总计约18万字,首先介绍了越南发展的基本状况,随后对餐饮、农林渔牧、服装鞋帽、手机生产销售、家居及手工艺品、美容美妆、商旅服务、教育培训、交通运输、建筑建材、能源矿产、电商行业,以及消费(产业)升级领域的相关商业机会进行了分析,同时还介绍了房地产和股市的投资机会。

《越南商机报告》是全面系统认识越南市场,以及成功高效开发和投资越南市场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