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21 日,越南政府颁布了《制裁生产交易假冒违禁商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令》(第24/2025/ND-CP号),对第98/2020/ND-CP号和第17/2022/ND-CP号法令进行了修订。

《制裁生产交易假冒违禁商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令》(第24/2025/ND-CP号)自 2025 年 2 月21 日生效。

《制裁生产交易假冒违禁商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令》(第24/2025/ND-CP号)规定了对商业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生产和交易假冒和违禁商品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处罚,并加大对违反消费者权益的行政处罚力度。

消费者信息是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信息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留下的私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和工作单位等。

《制裁生产交易假冒违禁商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令》(第24/2025/ND-CP号)通过提高罚款金额,加大了对消费者信息的保护,具体如下:

1、未经消费者同意,按照规定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错误地或者与所宣布的目的和范围不一致地使用消费者信息,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2、在收集、存储、使用消费者信息时未采取措施确保消费者信息的安全,或者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违反消费者信息安全,处以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3、未经消费者同意而按照规定将消费者信息转移给第三方,处以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制裁生产交易假冒违禁商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令》(第24/2025/ND-CP号)明确规定:如相关信息属于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罚款为上述罚款的两倍。如果违法行为是由建立和运营大型数字平台的组织实施的,罚款将增加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