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31 日,越南国家银行(SBV)为落实越南《信贷机构法(修正案)》(第32/2024/QH15号)的实施工作,特颁布 《关于银行担保的通知》(第61/2024/TT-NHNN号),从 2025 年4 月 1 日起生效。

越南《关于银行担保的通知》(第61/2024/TT-NHNN号)第 20 条的规定,担保承诺及担保协议的有效期规定如下:

1、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担保承诺出具之时起计算,或者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约定自担保承诺出具之时起计算,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担保协议的有效期由双方约定,但至少应当等于担保承诺的有效期。

3、担保承诺或担保协议的履行期限如遇休息日、节假日等,则其履行期限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担保承诺、担保协议有效期的延长,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另行约定。银行担保承诺的有效期为自担保承诺出具之时起或者自担保承诺出具之时起至担保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根据越南《关于银行担保的通知》(第61/2024/TT-NHNN号)第 20 条的规定,担保承诺或担保协议的到期日如遇休息日、节假日等,则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