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 28 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了越南《房地产经营法》(29/2023/QH15),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越南《房地产经营法》(29/2023/QH15)第 43 条,规定了转让全部或部分房地产项目时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转让整个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者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 转让全部或部分项目的权利和义务给受让投资者来继续投资建设商业目的的房地产,但已经履行完毕的权利和义务除外,与接受转让和继续进行项目的投资者无关。

2. 转让相关文件给受让人;及时通报、全面、公开、圆满转让项目部分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3. 配合受让方按照土地法规定为受让方办理土地手续;

4. 转让部分房地产项目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继续投资转让部分的建设房屋,工程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依照《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必须核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详细规划的;对受让方土地使用、建设投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通报国家主管部门;

5. 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对国家的财政义务;

6. 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接受转让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受让人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 继承并履行受让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2. 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继续进行投资建设,经营项目;如有变更,应符合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29/2023/QH15)第39条第3款的规定;

3. 如果转让部分房地产项目,受让方有责任落实转让方的要求,确保在建设投资过程中符合项目规划;

4. 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对国家的财政义务;

5. 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