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6月19日,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价格法》(16/2023/QH15),并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实施。
越南《价格法》(16/2023/QH15)列入平抑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业清单包括:
成品汽油和其他油类、液化石油气(LPG)、适合6岁以下儿童的牛奶、稻谷、大米、氮肥、磷酸二铵(DAP)肥料、氮磷钾(NPK)肥料、动物饲料、水产饲料、预防牲畜和家禽疾病的疫苗、植物保护药物(农药)、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清单中的药物。
为了实施越南《价格法》(16/2023/QH15),越南政府相关部委先后颁布多部实施指导文件,具体如下:
1、2023 年 12 月 15 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 20/2023/TT-BNNPTNT 号《关于森林估价方法;森林定价指导的通知》
2、2024年5月15日 ,交通部长发布第12/2024/TT-BGTVT号《关于越南海港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和政策的通知》
3、2024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第 28/2024/TT-BTC 号《关于<价格和价格评估法>遵守情况检查程序、手续的通知》
4、2024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第30/2024/TT-BTC号《关于越南评估标准,评估职业道德规则、评估工作范围、评估价值基础、评估价格文件价的通知》
5、2024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31/2024/TT-BTC号《关于收集和分析评估价格资产信息标准的通知》
6、2024年5月16日,财政部长发布第33/2024/TT-BTC号《关于价格数据库建设、维护、升级、管理和运营的投资资金的通知》
7、2024 年 5 月 16 日 ,财政部颁发第 34/2024/TT-BTC 号《关于价格评估许可证考试、发行、管理和吊销的通知》
8、2024年5月16日,财政部第38/2024/TT-BTC号《关于评估企业评估活动的规定;专业风险拨备、评估企业评估活动的报告制度和评估委员会服务评估费用的通知》
以上所有文件将在2024 年 7 月 1 日与2023年《价格法》(16/2023/QH15)同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