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发布《关于自2024年7月1日起改革工资,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有功人员优待津贴、社会福利的决定》(第83-KL/TW号)。
《关于自2024年7月1日起改革工资,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有功人员优待津贴、社会福利的决定》(第83-KL/TW号)既不是越南国会制定的,也不是越南政府制定的,而是越共中央政治局制定和颁发的。
在第83-KL/TW号决定中,越共中央政治局认为:增加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军人的基本工资,增加养老金、增加有功人员津贴、提高社会福利、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是一个重大而复杂的问题、涉及制度和政策多,影响社会主体多。
《关于自2024年7月1日起改革工资,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有功人员优待津贴、社会福利的决定》(第83-KL/TW号)的制定和发布坚持了以下原则:
1、改善领取工资和福利人们的生活,激发提高生产力和工作效率的动力,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实现社会进步和正义。
2、确保领取工资和福利的主体之间保持平衡、公平、公正的关系;在发展过程中解决和谐社会关系,控制社会分化,保障人民福祉。
3、坚持党的相关决议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适当、分步、谨慎、确定的路线图,确保国家预算的可行性、效率和承受能力。
为了落实《关于自2024年7月1日起改革工资,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有功人员优待津贴、社会福利的决定》(第83-KL/TW号),越南政府2024年6月30日颁发第73/2024/NĐ-CP号、第74/2024/NĐ-CP号、第75/2024/NĐ-CP号三部法令。
结合越南的《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干部和公务法》《公职人员法》等,对越南的企业劳动者、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退休人员和有功人员等,全面的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奖金、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待遇、有功人员优待津贴等。
根据以上规定,从2024年7月1日起:
1、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月工资、小时工资)在2023年基础上提高6%。这是越南政府连续多年上调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与2015年相比,10年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1.6倍,具体数据比较:一类地区从310万增加到496万越南盾;二类地区从275万越南盾增加到441万越南盾;三类地区从240万增加到386万越南盾;四类地区从215万越南盾增加到345万越南盾。
2、自2024年7月1日起,越南将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军队人员的基本工资增加30%,即从180万越南盾增加为234万越南盾。
3、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军队人员实行奖金制度,奖金金额相当于基本工资的10%。
4、自2024年7月1日起,在2024年6月的基础上,将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提高15%;1995年前领取养老金的人,养老金标准至少提高到350万越南盾/月以上;将有功人员的优待津贴标准从205.5万越南盾/月调整为278.9万越南盾/月(增长35.7%),保持现有有功人员优惠津贴与标准补贴水平的关联标准不变;将社会福利标准从36万越南盾/月调整为50万越南盾/月(增长38.9%)。
据 Aodok.com 的调研,《关于自2024年7月1日起改革工资,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有功人员优待津贴、社会福利的决定》(第83-KL/TW号)几乎覆盖了越南的大部分就业人群,包括企业劳动者、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退休人员、有功人员等。
第83-KL/TW号决定这一政策的实施,社会民众收入大幅度增加,增加了购买力,有利于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将对越南民众、企业和经济社会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