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回驾驶证的六种情形:

2024年4月16日,越南政府颁布第41/2024/ND-CP号议定,修订和补充了有关汽车运输活动管理、汽车驾驶培训服务和驾驶考试服务的规定。

第41/2024/ND-CP号议定自2024年6月1日起生效。

自2024年6月1日起,按照第41/2024/ND-CP号议定的规定,将被收回驾驶证的六种情形如下:

1、颁发的驾驶证不符合法律规定;

2、驾驶证被删除或者修改过;

3、驾驶证供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用于驾驶员培项目;

4、驾驶培训组织解散或者吊销培训许可证的;

5、根据培训组织的要求;

6、驾驶教练车安装2个以上DAT装置并在驾驶教练中作弊。

二、买卖电合同每年固定电价的确定原则

2024年4月12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部长发布了第07/2024/TT-BCT号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生效。

第07/2024/TT-BCT号通知规定了确定发电价格和买卖电合同的方法,包括确定每年发电和买卖电合同的固定价格按照以下的基本原则确定:

1、卖方和买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采用双方已经商量好的平均固定价格。买卖双方同意将约定的平均固定价格折算为每年固定价格的。

2、根据项目的实际贷款金额和还款能力,卖方和买方约定电厂每年的平均固定价格。同时,平均固定价格与买卖双方约定的价格相比不发生变化,并符合以下原则:

(1)买卖双方约定的每年计算固定价格时的财务贴现率等于电厂的财务内部收益率(IRR);

(2)投资者应按还款期限履行电厂建设投资贷款的还款义务。

三、中小企业可以借款的条件

2024年4月24日,越南政府颁布第45/2024/ND-CP号议定《关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组织和运作》,自2024年6月10日生效。

《关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组织和运作》(第45/2024/ND-CP号议定)规定了该基金向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条件包括:

1、符合创新型中小型初创企业的标准:作为一家中小型企业,其成立是为了在利用知识产权、技术和新的、可行的商业模式,有能力快速成长。

2、有可行的项目和生产经营计划,确保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3、确保资金来源至少占总投资资金实施项目的20%,生产和经营计划,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来实施此类项目。

4、符合贷款担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