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正在就政府关于国家干部、公务员和武装部队的基本工资规定的议定(草案)征询意见。据此,内务部提议基本工资调整幅度为自2020年7月1日起加薪7.38%。
内政部表示,目前国家干部、公务员和武装部队的基本工资为1,490,000越南盾/月,仅达到2019年区域平均最低工资(3,515,000 VND /月)的42.39%,2020年区域平均最低工资(3,710,000越南盾/月)的40.16%,导致他们的生活仍然面临许多困难。
尽管国家财政仍然面临许多困难,但是为了改善国家干部、公务员和武装部队的生活,国会发布了第86/2019 / QH14号决议,其中指出:将基本工资从149万越南盾/月调整为160万越南盾/月,按规定调整每月退休金、社会保险补贴和津贴以及随着基本工资的调整而调整对革命有功人士的优惠补贴,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因此,为落实国会决议拟定调整基本工资的议定是必要的。
据此,该议定草案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将基本工资从1,490,000越南盾/月提高到1,600,000越南盾/月(增长7.38%)。
同时,该草案还规定为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附属机构、其他中央机构、各省和中央直辖市机构提供实施经费。
此前,政府还颁行了第90/2019/ND-CP号议定,该议定规定了自2020年1月1日起各区域根据劳动合同工作的雇员的最低工资。据该议定,各区域最低工资与2019年相比,加薪幅度自15万-24万越南盾。
具体为:I类区域最低工资由418万越南盾/月增加到442万越南盾/月;II类区域最低工资由371万越南盾/月增加到392万越南盾/月;III类区域最低工资由325万越南盾/月增加到343万越南盾/月;IV类区域最低工资由292万越南盾/月增加到307万越南盾/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