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遗民明乡人在越南的最后结局【傲多可商机网】

明朝遗民明乡人在越南的最后结局

  2021年10月28日

Aod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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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乡人(越南语:Minh Hương/明乡),是指17世纪迁入越南南部的华人明朝遗民。西元1679年,中国大陆的”三藩之乱”接近尾声,满清军队胜利在望,乘”三藩之乱”之机反攻大陆的郑经部队也节节败退,在大陆已无法立足,郑氏南海舰队的基地广东雷州半岛岌岌可危。

三千多忠于明朝的遗民迫于无奈,在南明将领陈上川、杨彦迪、郑怀仁以及鄚玖等率领下,搭乘五十艘战船迁入当时由高棉人所控制的下高棉(今日越南南部)地区,随后南明复辟无望,这些移民于是在越定居。明乡人原称明香,意指明朝香火,1827年才被阮圣祖明命帝下令改称“明乡”。

1802年,原南越阮氏王子阮福映称帝,年号嘉隆,清朝册封其为越南国王,“越南”的国号由此而来。越南最后一个王朝阮朝建立了。

在越南阮朝建立之前,阮福映所在的广南阮氏政权就对明朝遗民采取宽容政策,本意是希望以华人移民打先锋开疆拓土,稳固占城占领区、夺取柬埔寨的湄公河下游三角洲地区,实现"南进"战略;同时,又能增强自身与北方郑氏抗衡的实力。阮福映以南圻为根据地,而南圻六省(现在越南最南部地区)中有四省为华侨华人所开辟,富甲全越。特别是杨彦迪、陈上川以及莫玖等华人武装移民团体率领明朝遗民大规模来到南圻后,华侨人口猛增,现今的越南西贡(胡志明市)、河仙以及国富岛都是在华人的辛勤劳动下得到开发的。

在与北方西山政权交战的三十多年时间里,生活在越南南方地区的大批华人是阮福映王子的主要支持者。其中,河仙地区莫氏华人政权(海港国)、前白莲教成员、天地会会员、海盗何喜文的船队在南北内战中,都给与了阮福映王子决定性的支持,多次从危难中解救了他。

由于南北内战过程中华侨华人的鼎力相助,以及在共同抗敌过程中结成的战斗友情,阮朝开国国王阮福映有着某种华侨华人"情结"。

阮福映的这种"情结",一方面使得华侨华人因其赫赫战功而享有与其他功臣同等的机会按功受赏;另一方面又因华侨华人的特殊身份而享有某些优待。阮朝制定的华侨政策,特别是明乡政策就是明显的事例。

1、明乡与分帮制

在阮朝建立前,广南阮氏政权领土上的“明乡”原名为"明香",实际上一开始是华人自发组织的移民社团。明朝灭亡后,一些不愿剃发易服、臣服清朝的明遗民逃往越南后,自发建立"明香社"组织,其本意就是为了维持"明朝香火"。

明香社的发源地是会安,此时会安是国际贸易港口,分作唐人街和日本人町。明末清初,明朝一些抗清志士最早移民越南,明朝旧臣朱舜水,不愿为清廷效力,于1646年到越南会安,一住就是13年,据说就是他于1650年首先在会安设立了“明香社”。

后来,南来的华人越来越多,阮氏就采用了明香社的名称,将这些明朝移民组织安置在一些村庄社区。在这些"明香社"社区里,华人们可以讲汉语,可以束发穿明朝服装,建立宗祠、庙宇和学校。

阮朝前期,历经嘉隆(1802-1820年)、明命(1820-1841年)、绍治(1841-1847 年)、嗣德(1847-1883年)四代帝王统治,对华人华侨的政策基本保持稳定。1802年,已经成了嘉隆帝的阮福映在统一后的越南全国推行“明香社”制度。

嘉隆六年(1807年),阮朝就对除明乡以外的清朝华侨移民,按其言语习尚,实行分帮管制,帮长代替政府征税及管理。嘉隆十三年,规定华侨按籍贯、方言、习俗的不同分为广肇、福建、潮州、海南四帮,后又增客家帮,合为五帮,各设帮公所,由帮民公推举正副帮长各一人,负责一切对内及承上转下的自治任务。当然,帮长得由越南当地政府批准,为一帮之最高行政负责人。嘉隆帝阮福映把华侨社会按照不同方言的各帮,搞出这么个自治制度,还规定华侨入境必须得到有关帮会的同意。

在越南阮朝编户人口中,明乡、清人、蛮人、土民、属户、客户的纳税标准都是有区别的。明乡人赋役负担较其它的地方为轻,也轻于清朝时入越的移民—即分帮制的华人华侨。而且社中的民丁老疾者减半征收。越南史书《大南实录》记载:阮朝政府将清人无论移民还是商人,都编入帮籍,凭籍收税,无产者3年减半。明命二十年(1839年),将住在镇西有产业的清人 220余人,立为五帮,征收税例。

1835年秋,台湾澎湖人蔡廷兰在前往福州参加乡试后,由金门料罗湾乘船欲返回澎湖,途中遭遇大风,意外地漂泊到了当时称为“安南”的越南。他在安南北部广义省思议府上岸,“以风涛之厄,身履异域,随地访闻其事”,记录了他一百多天水陆的历险过程与当时越南的风土民情。蔡廷兰1836年回到澎湖后,他将这段经历撰写成《海南杂著》。

《海南杂著》这本书中就记载了越南华人帮长制管理的一些事实。蔡廷兰在广义见有闽、粤二帮"各设一帮长办理公事"。因蔡廷兰是从福建来的华人,上岸后越南地方官就让福建帮帮长来安置和接待他。"召福建帮长郑金(同安人),择房舍安置。唐人多闽粤籍:闽称福建帮,粤称广东帮,各设一帮长办理公事。”蔡廷兰还记载了自己一路北上返回国内途中,华人华侨热情相助,从会安到谅山一路上到处有华人的会馆和商铺。

阮朝对华侨华人的政策,实际上也是既要维护阮氏政权的统治秩序,也要维护越南国家的根本利益—越南国家的独立自主,也不能有害于越中两国朝贡关系。

细品一下,这些华人管理制度其中就暗含了分而治之的玄机,包括将明朝遗民的明香社和清朝移民的帮长制分立区别,将华人华侨区别对待,内含着很深的政治谋略。

2、明乡已是故乡

阮朝保持发展了中越宗藩关系,并全面学习中国科举制度模式,对明乡人的优厚政策也就主要体现在应试科举、补用官场等方面。

在越南政权之中,明乡人的政治地位一般高于后来的清朝华人移民,当然是低于土著越南人。越南统治者根据所属明乡人对政权的贡献情况,免除他们的兵役和劳役,让华人们致力于经济发展和开荒活动,以及开展国际贸易。

早期的明香社行政管理机构是按“会同社务”的形式组织的,包括以下职位:该社、乡老、乡长、正长、副长、通事和甲首。该社是明香社的最高行政长官,是社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人,常由在当地官衙或糟务司任职的人担任。

乡老是社里威信较高的老人,代表全乡的老人并是乡会的主持者。乡长由社里名望高且有经济实力的人担任,年岁大了以后一般成为乡老。正长是一邻 (明香社的下级组织)之长,副长辅佐正长,通事做翻译工作,甲首的工作是传达官府的政令和联系社官与社民。

“该社”很少参与明香社的具体管理工作,而是由乡老和乡长组成的委员会来组织和管理明香社的事务。最重要的是明香社的所有这些职位全都由华人担任,这表明阮氏政权是在国家统一管理框架内让华人村社自治。明香社还有一些特权:明香社协同衙署和糟务司管理外国商船、商定交易价格、担任对外翻译;免除市场巡逻、摆渡等夫役和杂役等。因此有越南学者称作为一级村社组织的明香社,其出现和存在是广南阮氏政权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的现象,相当于“经济特区”。

1802年阮朝建立后,全越建立明香社,明乡人五人以上者就可立社,如绍治二年诏示;"凡有五名以上明乡人之处,得准自行另立明香社。"

据说明香社的成员最早有5000成员,是那些以复明为己任的明朝遗民。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南明覆灭,清朝的统治日益巩固,复明渐渐无望,其成员也就渐渐由遗民后裔和清代以后移居明香社的新华侨所代替。他们与当地土著京族人也渐渐开始互相通婚联姻。

1826年,明命帝下诏,改"明香社"为"明乡社"。明乡社的成员称为明乡或明乡人,不仅有明朝遗民后裔,也包括了加入明乡社的清朝华人,还包括了中越混血儿在内的中国移民后裔。随着时光流逝,这些移民经过数代繁衍生息,与越南妇女不断通婚,后代中的混血儿越来越具有地方色彩,"明香"已失去原来特色。因此明乡人这一称呼不单有最初“明朝香火”的含义,也被用以泛指一些与越南人通婚的华人之后代。

在明清时期,未婚的中国男移民进入印度支那后,通常都是娶当地妇女为妻,他们这样做不仅是由于取得配偶的人性需求, 也因为这种婚姻有利于他们同本国人民经商。而且,越南人与柬埔寨人也极愿与中国人结婚,因为中国人具有稳重、俭朴、勤劳的声誉,自家女儿嫁过去不会过苦日子。同时在当地人观念中,中国人被认为是无可争辩的最聪明人。

当然,明乡人在文化上,还保留着他们祖辈初来乍到之际的模式,依旧保持岭南的文化传统。几乎所有华侨华人都信奉天后和关公。他们在船上供奉天后,在家里供奉关公。在聚居地建或大或小的寺庙以集体供奉。因此,几乎所有的明香人聚居点都有天后庙或关公庙。所以,可以把有无天后庙或关公庙作为是否是明香人聚居地的条件之一。如今,仅在会安一地就有15处与明香人宗教信仰有关的遗址:关公庙、观音堂、来远桥、文圣庙、旎檀林、义祠、信义祠等。在会安陈富街,至今仍保留着历史悠久的明乡萃先堂。

明乡社民的衣冠和生活用品大致还有着前朝的影子,在他们的日历上,还保留着端阳、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

明乡人受到阮朝政府的优待,被获准应试科举、补用官场等待遇。在阮朝朝廷,有不少明乡社乡人担任着重要官职,最出名的是郑怀德、潘清简等。

郑怀德为人谨慎,风度沉整,学问博洽,议论常持大体,德业文章为人推重,在中央担任的官职历任吏、户、礼、兵四部尚书,其中有专任一部,有时兼任二部、甚至三部,在地方则历任记录、协总镇、总镇诸职。

潘清简:为官清廉曾任鸿胪寺卿,如清副使、大理寺卿兼办刑部事务、机密院大臣、户部郎中、户部侍郎、兵部侍郎、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他还曾经代表越南国家出使法国,在法军进攻南圻西三省时,潘清简在无力抵抗的情况下,自杀殉国。潘清简在适逢国家有变之时,深知自己尽力而为依旧无济于事,所以把一片丹心报答国恩,以尽为人臣者之本分,体现了一名深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的文官之精神特色。

另外在阮朝任职的明乡人还有吴仁静、陈践诚等。史书记载:嘉隆十四年(1815年), "以明香人潘嘉成为北城该铺,监清人屋税,岁输银一千五百两"。

阮朝对明乡人采取优惠政策, 允许明乡人人仕应举,这就为明乡人步入仕途创造了良好的客观环境。郑怀德、潘清简等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阮朝政治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这也使得明乡人更加容易与当地主流社会融合,进入越南上层社会。

3、明乡人已凋零

法国殖民者开始征服越南时,也一直想分化华人华侨。殖民时期,法国人企图切断越南与中国的宗藩关系和文化联系,下令将有着汉人血统的明乡人都算作越南人,以区别于华人。

“明乡人”在越南居住了400多年后,由于不断的混血、本土化和法国的殖民教育、强制同化等因素,这些明乡人在语言文化上最终与京族区别不大了。他们也渐渐被越南人同化,现在基本不被越南视为“华族”,而是越南主体民族“京族”,基本也只会说越南语,不过在某些文化方面,现在还残留不足1000人的“明乡人”仍然保持了故国明朝的遗风。

不过,今天的明乡人,已经不会说广东话和闽南话了,可能极少数老人还能认识汉字。这些明乡人曾先后开拓今天南越两个经贸重镇胡志明市及美荻,在胡志明市第五郡第11坊堤岸同庆大道陈兴道路380号(380 Trần Hưng Đạo, 11, Quận 5,)有一座已于1993年1月7日被越南政府列为国家保护的文化古迹的”明乡嘉盛会馆”(Ban Quản Trị Hội Đình Minh Hương Gia Thạnh)。

”明乡嘉盛会馆”其实是一座庙,1863年曾获阮翼宗嗣德帝赐匾,正门口一副对联这样写着:”明王治南天,天光日化;乡里居越地,地利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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