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Aodok.com 越南市场专家的建议,在越南投标承揽工程项目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获取信息

越南计划投资部通过报刊、网站等渠道公布全国范围的投标信息。中国企业可订购由计划投资部主办的 《投标报》 或通过该部网站获取项目招标信息。

2、招标投标

根据越南《投标法》规定,越南国家投资项目或国际组织贷款项目, 一律采用招标方式。大型项目的招标需较长时间的审批。自筹资金项目可通过议标方式进行。

越南对项目审批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具体包括:

对于由政府总理审批的项目:

总理批准投标计划;批准或委托批准承包商评选结果;批准或委托批准投标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情况并处理违法行为。对属于国家秘密的项目、为国家利益而紧急实施的项目、涉及能源安全的项目,由总理批准或委托批准投标计划和承包商评选结果。

对于由部长、部级机关领导、中央其他机关领导、中央直属各省市人 委会主席审批的项目:

由该部门行政首长负责批准投标计划;批准或委托 批准招标标书、承包商评选结果。

对于由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审批的项目:

由该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审批授权范围内的招投标内容;对于本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可批准项目招投标计划,批准或授权批准标书、承包商评选结果等。

3、许可手续

根据越南《投标法》规定,承包商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参加投标:

一是有所在国职能部门颁发的营业证书;

二是有独立经济核算资格;

三是财务状况健康。

承包商参加投标,首先要进行资格预审,一般在业主发布招标公告之 后、 承包商投标之前举行。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承包商以往的业绩与信誉、 设备与技术状况、人员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财务状况等。

承包商应提供投标意向书、公司章程、公司技术和行政管理的人员名单、公司现有的机械设备清单、过去5年承揽项目的合同清单等。

预审合格的承包商须根据业主的通知到指定的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着手编制标书。标书编制完成后,承包商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业主指定的招标机构,参加竞标。

承包商接到中标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 商签承包合同,并递交履约保函。

4、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享受对象:越南《投标法》规定,在国际投标中享受政策优惠的对象包括:

(1) 对于商品供应项目, 承包商所供应的商品在国内生产成本占25% 以上,可享受政策优惠。

(2)对于咨询、非咨询、建筑安装项目:以独立或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的越南承包商;与越南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越南企业实施的合同价值占合同总价值25%以上的,则该联合体可享受政策优惠。

(3)对于参加咨询、非咨询、建筑安装项目国内投标的承包商,其劳工总量中25%以上为女性,或25%以上为伤兵、残疾人,或为小型企业的,可享受政策优惠。

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

(1)对于设计咨询项目,享受优惠的承包商,其标书综合分数可增加7.5%。如果该项目为高新技术项目,则承包商的技术分可增加7.5%。

(2)对于建造和安装项目,不在政策优惠享受之列的承包商,若其标书出现错误并进行修改后,其评标价需加上参加投标价格的7.5%。

(3)对于商品采购项目,不在政策优惠之列的承包商,其评标价需加上相当于商品进口税费总额的价格。不需交纳进口税费的商品除外。

进出口管理:越南《投标法》规定,除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外, 承包商可进口或暂进再出用于实施项目的设备物资。对于许可证管理的进口商品或专业商品,承包商获得越南工贸部或有关行业管理部委批准后方可进口。

进口手续如下:

(1)进口施工设备:承包商中标后,可在海关直接办理施工设备进口手续。

(2)从国外租借施工设备: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承包商可免税从国外租借有关施工设备。项目完成后,承包商需再出口所租借的设备。如在越南处理租借的施工设备,需按越南关于进口二手设备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承包商可免税暂进口施工设备,项目完成后,需进行再出口; 承包商可暂出口施工成套设备中的损耗部件,在国外修复或更换后再进 口。可直接在海关办理暂进再出或暂出再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