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2023年6月20日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2023/QH15)共7章80条,将替代2010年旧版本,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
越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2023/QH15)明确了维权主体的职能与作用,适配普通消费、电商、直播带货等各类场景,助力越南消费者高效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Vicopro)
(一)基础信息
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Hội Bảo vệ người tiêu dùng Việt Nam,简称 Vicopro)是越南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2018年11月29日正式成立,由1988年成立的越南标准与消费者协会(VINASTAS)拆分而来,经越南内务部批准设立,拥有61个地方协会会员,覆盖越南各省、市,形成全国性的消费者保护网络。
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Vicopro)由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联合正直企业打击不良经营行为,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是越南消费者维权的核心依托主体。
(二)组织架构
- 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执行委员会等核心事务。
- 执行机构:第一届执行委员会(2018-2023年)有78名委员,常设部门11人,由原越南标准与消费者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阮孟雄(Nguyễn Mạnh Hùng)担任常设部门负责人,统筹日常维权、宣传、合作等工作。
- 地方网络:61个地方协会会员实现全国覆盖,确保维权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下沉至各省市,提升维权效率。
(三)核心职能
- 政策法规参与:参与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南,向政府部门反馈企业违法行为信息,推动完善消费维权监管体系。
- 消费者教育: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消费知识培训与咨询,发布消费警示,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与能力。
- 投诉处理: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反馈系统,受理并快速处理消费者投诉,协助调解消费纠纷,必要时代表消费者提起诉讼。
- 市场监督:开展商品和服务质量独立调查、检测,曝光假冒伪劣、不公平交易等行为,建立违规经营者及主播“黑名单”,实施联合抵制。
- 国际合作:与国际消费者组织交流经验,推动区域及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发展,为跨境消费维权提供支持。
(四)联系方式
- 地址:越南河内市东大郡尊室俊街214/22号(No. 214/22 Ton That Tung, Dong Da, Hanoi, Vietnam)
- 电话:+84 4 852 7769(传真同号)
- 邮箱:nguoitieudungmoi2014@gmail.com
- 网站:www.nguoitieudung.com.vn
二、越南消费者维权全流程
(一)维权前置:纠纷初步协商(优先推荐)
消费纠纷发生后,优先与经营者(商家、服务提供者)直接沟通,这是最便捷、高效的解决方式,也是多数纠纷的前置处理步骤,同时符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鼓励自行和解的原则。
- 协商核心动作
- 清晰说明消费事实(消费时间、地点、商品/服务名称、金额)、纠纷问题(质量瑕疵、虚假宣传、服务不符等)及诉求(退货、退款、换货、维修、赔偿等),全程留存沟通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面谈纪要等)。
- 要求经营者给出明确处理方案及答复时限,避免无限期拖延;若经营者存在违规格式合同、强制捆绑消费等行为,可直接援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提出异议。
- 协商时效 无强制法律规定,建议限定7-15个自然日,逾期未达成一致或经营者拒绝协商的,立即启动正式投诉流程。
- 注意事项 协商时保持理性,避免过激行为;不轻易放弃合法诉求,也不提出超出法律规定的不合理要求(如恶意索赔),禁止滥用维权权利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正式投诉:向权威机构提交诉求
协商无果后,可向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Vicopro)或政府监管部门投诉,二者可同步提交,也可择一提交,投诉全程免费,相关机构需依法履职处理。
- 核心投诉渠道(4类,覆盖全国)
- 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Vicopro):可通过现场、电话、邮箱、官网四种方式提交投诉,依托其全国性网络,工作人员会协助调解、反馈诉求,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 政府监管部门:针对经营者违规行为,可向市场监督部(商品/服务质量、价格监管)、国家竞争委员会(不正当竞争、垄断)、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电商找通信部、食品找卫生部)精准投诉,部门间协同处理。
- 电商/平台投诉(线上消费专属):先向电商平台、直播平台提交投诉,要求平台履行调解义务;若平台未履职或处理结果不满意,再向消协或监管部门投诉,可同步投诉平台违规。
- 其他渠道:可通过越南当地媒体曝光(需核实事实,避免造谣),或依托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Vicopro)的国际合作渠道,向国际消费者组织反馈,推动纠纷解决。
- 投诉所需材料(必备,缺一不可) 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现场投诉需带原件核验),电子材料需清晰可辨,作为纠纷认定的核心依据。
- 个人身份证明:越南公民提供身份证(CCCD),外籍消费者提供护照,证明投诉人主体资格。
- 消费凭证:购物发票、收据、支付记录(银行转账、电子支付截图)、订单截图、合同(含格式合同)、保修卡等,证明消费事实及交易细节。
- 纠纷佐证材料:商品瑕疵照片/视频、服务不符的记录、与经营者的沟通记录(聊天、通话录音)、质量检测报告(如有)、受损证明(如因劣质商品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凭证)等。
- 投诉申请书:需明确填写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消费详情、纠纷描述、具体诉求(如退款金额、赔偿金额、维修要求)、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尽量完整),签字确认(现场投诉)或电子确认(线上/邮箱投诉)。
- 投诉处理时效
- 材料审核时效:投诉提交后,机构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整性、有效性,材料不全的,会通知消费者补充,补充材料后重新计算审核时效。
- 调解/处理时效:材料审核通过后,一般纠纷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调解、反馈处理意见);复杂纠纷(如涉及多方、需专业检测)可延长最多30个工作日,延长需书面告知消费者理由。
- 经营者整改时效:若认定经营者违规,会责令其在30日内整改,复杂情况可延长至90日,经营者需在整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整改结果,并通知相关消费者。
- 结果反馈:处理完成后,机构会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调解协议、处理决定)反馈给消费者,消费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认可。
- 投诉后续动作
- 认可处理结果:按结果执行(如经营者退款、换货),留存执行凭证,完成维权。
- 不认可处理结果:可在收到结果后15个自然日内,向该机构的上级部门申请复核,或直接启动仲裁、诉讼流程。
(三)终极维权:仲裁与诉讼
若投诉调解无果,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遵循越南《民事诉讼法》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 仲裁
若消费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需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需严格执行,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 诉讼 无仲裁约定的,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提交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与投诉材料一致,可补充处理结果证明),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注:消费者可委托律师代理仲裁/诉讼,也可申请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对接法律资源。
(四)核心注意事项(避坑关键)
- 维权时效提醒 消费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逾期起诉将丧失胜诉权,需及时启动维权流程。
- 证据留存要点
- 全程留存所有与消费、纠纷相关的材料,包括电子记录(备份云端,避免删除)、纸质凭证(妥善保管,避免遗失),尤其是线上消费的订单、聊天记录,需完整留存。
- 拍摄商品瑕疵、服务问题时,需清晰体现商品/服务本身、交易凭证编号,避免模糊不清无法作为证据;通话录音需提前告知对方(越南法律认可知情前提下的录音证据)。
- 合规维权提醒
- 不得伪造证据、虚假投诉,不得威胁、恐吓经营者或维权机构工作人员,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 不滥用维权权利,如以维权为名索要不合理高额赔偿,此类诉求将不被支持。
- 特殊场景补充
- 跨境消费:若经营者为境外主体,可优先通过平台投诉,再向越南消协或市场监督部提交投诉,依托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Vicopro)的国际合作渠道协调处理。
- 直播带货/名人推荐:若因主播虚假推荐、未标注广告属性导致消费受损,可同时投诉主播与经营者,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Vicopro)可将违规主播纳入重点监管及联合抵制名单。
- 格式合同纠纷:若经营者的格式合同存在不公平条款(如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可主张条款无效,提交投诉时需附上格式合同原件/复印件。
- 其他提醒
- 维权过程中,若收到经营者的威胁、报复,需立即报警,并将相关证据提交给维权机构,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 可关注越南消费者保护协会官网、官方刊物《消费者》,了解最新维权政策、消费警示及典型案例,提升维权能力。
- 外籍消费者维权可依托本国驻越南使领馆,获取必要的协助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