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229/QĐ-TTg
2025年10月9日,河内
《2025-2035年越南物流服务发展战略及至2050年愿景》
(2229/QĐ-TTg)
根据2025年2月18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
根据2005年5月14日颁布的《商业法》;
根据2017年6月12日颁布的《外贸管理法》;
根据2017年12月30日政府颁布的第163/2017/NĐ-CP号法令《物流服务经营规定》;
根据2022年12月16日政府第163/NQ-CP号决议《关于全面推进提升越南物流服务竞争力和发展能力的主要任务与措施》,
根据越南总理2017年2月14日发布的第200/QĐ-TTg号决定《关于批准2025年前提升物流竞争力与发展行动计划》;经越南总理2021年2月22日发布的第221/QĐ-TTg号决定修订补充;
根据工业贸易部部长的提议。
决定:
第一条、批准《2025-2035年越南物流服务发展战略及至2050年愿景》(2229/QĐ-TTg),内容如下:
一、全部要点
- 将物流服务发展成为重要经济行业,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地方的能力;促进各经济区、区域和国际间的互联互通;将物流服务视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要素和必要服务。
- 发展物流服务成为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兼具的可持续行业,具有多经济成分参与的竞争优势;同时,提升企业能力和物流服务活动质量,以满足国际经济一体化、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需求。
- 在优先投资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商贸基础设施和物流服务技术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同步、现代化地发展物流服务,确保国内各地区与国际的互联互通;以快速、可持续的步伐先行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安全保障奠定基础。
- 发展物流服务要与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优势相结合,特别是海洋经济潜力。
- 发展物流服务,基于推动科学技术应用、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和国际融合,深入广泛地融入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
- 在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基础上,发展可持续的物流服务。
二、目标
1、总体目标
推动越南物流服务可持续、高效、优质发展,实现高附加值和良好竞争力,发挥越南在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中的优势。
2、具体目标
2025年至2035年阶段
物流服务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达到5%至7%。
物流服务业年均增长率达12%至15%。
企业外包物流服务的比例达到70% – 80%。
物流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了12%至15%。
- 在世界银行发布的40个顶级国家和地区中,按物流绩效指数(LPI)排名。
采用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的物流服务企业数量占越南物流企业总数的80%。
物流服务朝着减排方向有效发展,转向绿色能源。
物流服务行业中70%的劳动者接受了专业技术培训,其中30%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 建成至少5个达到国际水平的现代化物流服务中心,作为连接和发展区域及国际供应链的枢纽。
到2050年的阶段
物流服务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达到7%至9%。
物流服务业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0% – 12%。
- 企业外包物流服务的比例达到80% – 90%。
物流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了约10%至12%。
- 在全球30个最高排名的国家和地区中,按物流绩效指数(LPI,由世界银行发布)排名。
采用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的物流企业数量占越南物流企业总数的100%。
物流服务继续朝着减排方向高效发展,助力国家实现净零排放。
- 物流服务行业的90%劳动者接受了专业技术培训,其中50%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建设至少10个达到国际水平的现代化物流服务中心,作为连接和发展区域及国际供应链的枢纽。
三、主要方向
- 在建设中实现突破,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改善投资营商环境,鼓励各类经济成分参与物流服务发展,推动国际融合,加强国家管理,并根据市场经济机制,提高对物流服务的法律执行效力和效率,使之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惯例及法律。
- 加大投资建设力度,构建并发展配套、现代化的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交通、商贸和数字基础设施,以及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及适应气候变化设施。
- 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各地区、各区域及国际间的互联互通,使之符合各地方、区内、跨区乃至全国在各发展阶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作为发展物流服务的基础。
- 建立货源渠道,发展物流市场,确保物流服务业的可持续增长。
- 提升物流企业服务竞争力,同时基于数字化平台提高物流服务活动的质量和绿色化水平。
- 加快物流服务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创新创造、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物流活动在生产、进出口以及国内外流通配送中的效率。
- 培养高素质物流人才,以提高物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 提升物流服务领域协会和领军企业的作用,推动现代供应链的形成,发展多样化增值物流服务以满足国内外需求,使越南成为世界货物转运和分销中心。
四、实施战略的解决方案与任务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国家管理,提高物流服务执法的效能和效率。
- 审查、提出修改和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以完善法律体系,建立统一、协调的法律基础,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确保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海关等行业的重组计划中促进物流服务的发展,并与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国内外绿色、清洁、可持续的生产体系和流通配送系统的建设相结合。
- 改革体制,改善投资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培育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
- 提升国家在物流领域的管理能力和协会的参与作用;加强市场机制下物流活动的执法力度和效率,使之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并与国际惯例和法律相契合。
- 审查国际物流服务承诺,以谈判修改、补充,促进贸易、进出口、运输、流通分销,推动国际融入。
- 审查、修改、补充物流领域相关的税收、附加费支持和优惠政策机制,确保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支持国内商品生产和流通分销以及进出口。
- 审查、修改、补充资金支持、公共投资、鼓励社会化投资及物流企业获取土地的机制和优惠政策,为物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投资建设发展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提供便利,推动其向同步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 审查、修订、补充人力发展机制、物流劳动力市场政策,使规模、质量及按领域、行业划分的结构同步发展,以满足国际融合的要求。
- 修订完善物流、运输、跨境贸易领域电子单证的相关规定。
在物流活动中建立并实施国家、国际标准体系和规范。
- 建立标准体系,对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物流竞争力进行评估,对物流服务企业进行排名。
2、加大投资建设力度,构建并发展配套、现代化的物流基础设施
- 审查、修改和完善与各行业、领域发展规划相衔接的物流中心规划,如:交通系统规划(公路、铁路、海运、内河航运、航空)、边境口岸规划、内陆港规划、国内通关点规划,并确保规划区域内有进出口活动的,必须制定海关机构办公地点及区域布局方案,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海关检查、监督场所。同时,大力推进在重点经济区域、经济走廊、边境口岸等位置,建设发展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大规模物流中心,并与铁路、内河航运、国际机场和国际海港系统相连接。
投资建设、改造、全面升级运输系统和物流中心,支持通过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发展农产品供应链,发展一些新型、便捷、节约运输成本和物流成本的运输方式。在主要原料产区形成农产品产销链接链条,通过农产品物流中心系统提供质量有保证、安全可靠的可持续农产品。
- 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发展与海港、机场、边境口岸及重点商品生产区域相配套的自由贸易区。
集中完善基础设施和营商环境,为服务电子商务(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提供便利。建立基于现代技术应用的电子商务商品分拣、挑选和订单处理集散中心,确保快速、大批量、顺畅、安全地处理货物。
- 投资建设、升级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智能仓库、专用仓库,以服务于农产品、化学品、工业品、加工制造及电子商务等商品。
- 加大研究、建设和推广适合大城市的物流模式,满足高效、节约、环保的货物流通需求。
制定计划,合理安排土地,并调动一切合法资金,集中加快投资发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商贸基础设施、边境口岸基础设施、服务于物流活动的数字基础设施,以实现各港口与国内各地区、各地方及国际的互联互通。重视投资建设、升级海运港口、内河港口、陆港、国际货物中转航空港,以及国家和国际联运铁路系统。
- 建设强大的国家船队,重点打造满足向世界各大市场,特别是内亚市场运输货物需求的集装箱船队。
- 投资建设、升级货运机队。
推动越南国际中转港发展。
3、推动物流服务发展中的区域联动
a) 从现在到2035年期间
集中打造和发展红河平原、东南部地区、中部地区的物流服务增长动力区,使其成为国际水平的物流服务中心,其中河内、海防、胡志明市、岘港分别是这三个增长动力区的相应增长极。
加强各地区、各省份以及与邻国和区域、国际(如:中国-越南-东南亚、印度-越南-东南亚)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和多式联运服务连接,与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相衔接。
优先发展物流服务,建设与东部南北向重点经济走廊相衔接的物流中心,经济走廊包括:老街-河内-海防-广宁走廊;谅山-北宁-河内走廊;广治-顺化-岘港走廊,该走廊与老挝、泰国、缅甸相连;胡志明市-同奈-西宁走廊;芹苴-永隆-安江-同塔走廊;以及嘉莱-多乐-林同走廊。
b) 在2035年之后的阶段
发展红河平原物流服务增长动力区,包括:海防市、河内市,以及沿1号国道、5号国道、18号国道经过富寿省、北宁省、兴安省、宁平省和广宁省的地方。
发展东南部物流服务增长动力区,包括:胡志明市以及沿1号国道、13号国道、22号国道、51号国道穿越西宁省、同奈省等地的地方。
逐步将北部中越山区、西原地区以及北部中部地区(清化、义安、河静)、南部中部地区(嘉莱、庆和、林同)发展成为强大的物流服务中心,连接区域和国际。
- 发展中部地区物流服务增长动力区,包括各省市沿海地区:岘港市、顺化市、广治省、广南省。
- 发展湄公河三角洲物流服务增长动力区,包括:芹苴市、安江省、金瓯省、永隆省、同塔省,与连接高速公路和内河航道的区域相衔接。
4、构建货源,发展物流市场
- 在吸引投资政策上实现突破,促进生产经营的全面发展。着重建立特殊机制,吸引全球大型制造企业投资发展越南的工厂。
吸引大型跨国企业参与投资物流服务发展项目,优先考虑规模大、技术先进且有能力融入全球供应链的项目。
集中研究、制定和完善非关税和自由贸易区发展的规定和政策。从而建设与转运港、机场和经济走廊相衔接的非关税区和自由贸易区,作为吸引转运货源的重要基础。
- 利用中国-越南-东南亚和印度-越南-东南亚两条经济走廊的中心位置优势。呼吁全球商品分销集团选择越南建立区域分销中心。
- 参与政策对话论坛,以及双边、多边物流服务发展合作论坛,以拓展市场,创造连接机会,使物流服务企业的业务活动多样化。
- 加强商贸、投资促进活动,促进贸易对接,参加展会、考察市场,并主动主办物流领域的国际活动、会议、研讨会、展会,吸引货主,推动电子商务应用,以发展和扩大国内外市场。致力于将越南建设成为物流服务的连接与贸易中心。建立与旅游、酒店、国际活动组织等行业的有效协调机制,吸引物流、国际贸易网络、协会和组织来越南举办会议、论坛。
支持、促进农产品、工业品、加工制造品等专门物流服务领域的发展;推动特殊、超长、超重货物的物流服务以及服务于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服务发展。同时,促进过境货物转运服务的发展。
5、提升物流服务企业的竞争力和物流服务质量
- 支持建设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各类物流服务企业,实现物流服务多样化,提高按时间、规模、质量和价格履行订单合同的能力,提供4PL、5PL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同时,支持物流服务企业建立代理系统,逐步转向在国外设立代表处和分支机构。
加强供应链管理,以发展增值物流服务。
- 提升物流服务供应质量,拓展并丰富物流服务类型,开展综合物流服务及高附加值物流服务供应。
- 提高物流活动中合同谈判、签订、执行及争议处理的能力。
- 通过有效执行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承诺,在各级(国家、地方、协会、企业)建立、巩固和发展物流服务合作关系。
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各地区及国际间物流活动的连接、合作与联动,推动对外投资及物流服务出口。
- 加强向企业提供国内外物流法规、政策、要求、需求及市场机会的信息。
6、加强物流服务领域的研究、创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
推动创新,与国外大型物流服务企业建立联系、合作,引进、构建和发展数字平台、应用生态系统,转让、掌握物流领域的新兴技术和高新技术。打造一批强大的物流研究中心;开发技术解决方案,以优化货物运输路线,实现运输和仓储流程自动化,缩短时间并减少行政手续成本。
- 形成并发展物流服务科技市场,发展科技市场中介机构网络,建立支持物流服务企业的科技数据库系统。
推动海关系统现代化,在数字技术基础上实现海关程序透明化,以便利进出口及物流服务经营。
- 在工业、农业、商贸、交通、海关等行业的重组计划中,推动物流服务的发展,同时结合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发展国内及国际绿色、清洁、可持续的生产和流通分销体系。
指导并协助物流服务企业应用并获得绿色增长、可持续增长相关证书,使其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并通过减少排放或碳信用额的交易、抵消来确保实现碳中和。
- 重视发展内部物流和逆向物流,以提高生产活动与商贸、进出口、国内外流通分销的效率。
- 引导国际商贸中的行为转变,加强货主企业与物流服务企业之间的联系。
7、发展高素质物流人力资源
- 制定与物流企业、国家管理机构需求相契合的物流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框架。
- 多元化培养各层次(初级、中级、大专、本科及研究生)高素质物流人才的培训形式,以满足国际融合的需求。大力推进支持高素质物流人才培养及专业服务风格培养的项目。
- 连接越南培训基地与物流企业,与国外培训机构建立联系,推动国际合作,以完善物流领域的各级培训项目。
- 加快在培训、培养高素质物流人才活动中的数字化转型和新技术应用。
集中培训、培养,提高物流培训及服务活动领域教师、专家队伍的能力。
加强组织培训、教育、进修等活动,以提高国家管理机关、协会、企业对物流的认识和知识水平。
8、提升行业协会和物流服务领域领军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 提升行业协会、货主在物流服务领域的地位,特别是国家和地方物流协会,推动现代供应链的形成,发展多样化的增值服务,以满足国内外需求。
发挥国家和地方物流协会作为中央和地方国家管理机关与物流领域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
支持、鼓励各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物流服务发展,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的联系,形成辐射效应,实现联动、合作与共同发展。
推动形成一批具有高竞争力、勇于创新、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的领军企业,助力行业内其他企业共同发展。
- 加强行业内有合并潜力的企业之间的合作,以形成大型、多元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企业。
- 加强政府、各部门、地方与协会、企业之间的政策对话机制,通过每年举办的越南物流论坛及其他机制实现。
9、其他任务
加强物流服务信息宣传和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提高企业和社会对绿色物流服务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 通过每年出版的《越南物流报告》及其他信息提供和知识普及形式,提高管理机构的信息质量、研究能力以及对国内外物流市场趋势的预测能力。
宣传、动员并开展环保物流活动,旨在逐步培养环保意识,减少排放,实现排放中和。
- 建立国内和国际物流服务市场的国家数据库,包括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地图。
- 建立越南物流服务企业国家数据库系统及国家物流服务生态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技术)。
- 对物流服务的各项指标、指数进行统计部署。
- 举办越南物流日和越南物流周活动。
五、2025-2035阶段战略实施项目与任务
1、在实施各项解决方案的同时,战略及相关任务的主要职责由各决议、战略、政府及其他部委、地方、协会主导的审查机构负责,以确保本战略附录中分配的战略项目和任务的制定与实施既节约高效、切实可行,又符合规定。
2、对于由国会、政府决定投资方针或批准投资方针的提案、项目,将补充到本战略所附附录中的战略实施提案、任务目录中,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决定投资方针、批准投资方针的程序和手续。
六、实施战略的资金来源
1、实施战略的资金来源有保障,包括:国家预算资金(中央和地方);企业资金、官方发展援助、优惠贷款、官方发展援助(ODA)资金、资助资金、其他援助资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筹集的资金来源。
2、国家预算在战略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按照国家预算法、公共投资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各项任务、方案作出安排实施。
3、各部、各部级机构、政府所属机构以及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该战略的经费预算计划,将其纳入年度预算,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有权国家机关审批。
4、加强依法动员国内外组织、个人及企业参与实施本战略的财源;将交由各部委、地方及协会承担的任务纳入其他相关国家目标纲要中。
第二条、组织实施
1、工业和信息化部
a) 主持并协调各部委、地方及相关协会组织实施该战略。
b) 根据本决定批准的战略及其各方案的主要目标、方向、解决方案和任务,工贸部指导各部委、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和相关协会根据职能、任务和权限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战略行动计划,确保符合各行业、领域和地方的实际条件。
c) 主持并协调各部委、各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协会,组织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全面评估,并向总理报告;在必要时,提出调整战略目标和内容的建议,提交总理决定。
2、财政部
a) 根据预算平衡能力,依据有权审批机关批准的任务,在各部门、行业、地方的提议基础上,财政部综合拟定并提交有权机关,按照国家预算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安排实施战略所需经费。
b) 主持并与相关部门、地方协调,就吸引国内外投资参与实施战略的机制和政策提供咨询和综合建议。
3、相关部委
a) 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本战略的行动计划,其中明确部委职能范围内的各项方案和任务。
b)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战略中分配的各项方案和任务,确保及时有效。根据规定的时限和方案、任务制定的进度,各部委、部门主持实施方应主动将各项方案纳入政府、总理、本部委或部门的工作计划中,以便及时审批和实施,确保效果并满足实际需求。
c) 将行业、领域的发展项目、国家目标项目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与本战略中的各项计划、任务相结合进行实施,确保效果,避免重复和浪费。
4、省、直辖市人民政府
a)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实施本战略的行动计划;同时,指导当地相关机构和单位,在本战略提出的方案和任务基础上,与各部委协同开展当地物流服务发展规划、方案和项目的实施工作。
b) 组织制定、审批和实施本战略中分配的各项方案和任务,确保及时、有效。
c) 组织和调动资源,将国家目标规划项目、当地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与本战略的各项方案、任务相融合,以确保实施效果,避免重复和浪费。
5、相关协会、组织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各相关协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该战略的行动计划。
6、定期报告责任
各部委、地方及相关协会、组织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定期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战略实施情况报告,以便汇总并上报给总理。
第三条、本《2025-2035年越南物流服务发展战略及至2050年愿景》(2229/QĐ-TTg)自2025年10月9日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各部部长、部级机构首长、政府所属机构首长、省、中央直辖市人民政府主席以及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负责执行本《2025-2035年越南物流服务发展战略及至2050年愿景》(2229/QĐ-TTg)决定。
越南政府副总理:裴清山(Bùi Thanh Sơn)
收件人:
中央总书记;
总理、副总理;
各部、各部级机构、政府下属机构;
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
中共中央办公厅及中央各部委;
秘书长办公室;
国家主席办公室;
民族委员会和国会各委员会;
国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审计署;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
各政治-社会组织的中央机关;
VPCP:BTCN,各位PCN,总理助理,门户网站总经理,
各司、局、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