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越南政府根据《政府组织法》(第63/2025/QH15号)、《出入境、过境和居留法》、第47/2014/QH13号、第51/2019/QH14号、第23/2023/QH15号、第227/2025/QH15号等法律法规,发布了《对属于优待对象的外国人 实行有期限免签政策的法令》(第221/2025/NĐ-CP号)。

越南《对属于优待对象的外国人 实行有期限免签政策的法令》(第221/2025/NĐ-CP号)主要是为了服务越南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属于特殊主体的外国人实行免签证的优惠政策,第221/2025/NĐ-CP号于2025年8月15日正式生效实施。

越南《对属于优待对象的外国人 实行有期限免签政策的法令》(第221/2025/NĐ-CP号)第2条第1款规定,下列外国人属于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需给予特殊优待的免签对象:

1、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副主席、副国会主席、副总理、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审计长、部长及相当职务官员、省党委书记、市党委书记、省/市人民议会主席、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邀请的嘉宾;

2、学者、专家、科学家、大学教授、研究院研究员;总工程师、高素质数字技术产业人才;

具体为:拥有博士学位或更高学位,并拥有经合组织国家的公民身份,受邀参加会议、研讨会、教学、参与研究项目,或在越南著名机构、医院、医科和药科大学工作;著名的国际学术和研究组织或专业领域培训/认证机构的正式成员,或是受邀参加会议的/官员/专家;在国际期刊上发表具有高影响力指数的科学出版物;荣获医学和健康科学领域享有盛誉的国际奖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总工程师”标准;符合数字技术产业法律规定的“高素质数字技术产业人才”标准。

3、投资者、跨国集团领导人、世界大型企业负责人;

具体为:属于国际权威机构每年公布的,全球市值最大100家公司名单中企业的投资者或领导人。

4、在文化艺术、体育、旅游等领域对公众有积极影响的人士;

具体为:在文化、表演艺术、电影、音乐、美术、摄影等领域有成就、获得国际奖项或享有盛誉,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并持有文化体育和旅游部主管机构发出的邀请函/许可函/接收函,邀请他们到越南参加和开展文化、表演艺术、电影、音乐等领域的文化艺术、教育和培训活动;

获得国际足联、亚足联认可的最佳称号(如:金球奖、金靴奖、最佳球员、最佳守门员、最多进球前锋);被列入著名国际组织每年公布的 100 名最佳足球运动员名单;在奥运会、残奥会、ASIAD、亚残运会上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持有大会组委会签发的大会卡,可进入越南参加由越南主办的地区、大陆和世界体育大会。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决定任命的越南驻外旅游大使;制作专门推广文化、旅游、美食和手工艺村的内容,在社交网络平台上达到了 1,000,000 名粉丝。

5、在国外的越南名誉领事;

具体为:根据2009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使团法》(2017年修订和补充)和外交部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名誉领事的第01/2020/TT-BNG号通知的规定,担任越南名誉领事的外国人。

6、经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大学、大型企业邀请的外国人;根据各部委、政府直属机关的提议,由政府决定可邀请外国人的研究机构、大学、大型企业名单;

具体为:担任政府决定名单上的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的嘉宾。

7、其他因对外事务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需给予免签优待的情况,由公安部部长根据机关、组织的提议决定。

据 Aodok.com 了解,根据越南《对属于优待对象的外国人 实行有期限免签政策的法令》(第221/2025/NĐ-CP号),“特殊免签证卡”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使用“特殊免签证卡”的免签对象外国人,可在免签期间多次进入越南。

使用“特殊免签证卡”的外国人每次入境可发放90天的临时居留证,如果“特殊免签证卡”的有效期短于90天,则临时居留证与特殊免签卡的有效期相同。

越南公安部(移民署)对原来的免签对象外国人不再符合免签标准条件的,或者有相关的机构、组织书面通知的,应当取消使用“特殊免签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