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是全球增长最快的新兴市场之一,约 15 亿人口,54 个国家,合计 GDP 约 3.4 万亿美元。

随着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逐步落地,以及各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将非洲视为长期战略市场。

但非洲各国法律体系差异大,政策更新频繁,监管力度逐年加强。

傲多可®商机网(www.Aodok.com)梳理了非洲大陆层面、中国国内层面以及主要投资目的地国家的核心法律法规,供出海企业参考。

一、非洲大陆层面的法律框架

1、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

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是按成员国数量计算的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54 个国家签署协定,49 国完成国内批准。

AfCFTA 投资议定书于 2024 年 2 月非盟第 37 届首脑会议通过,旨在建立非洲大陆统一的投资保护标准。该议定书涵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便利化和争端解决四大领域。

原产地规则是企业最关心的实操门槛。截至 2026 年 3 月,92.4% 的税目已达成原产地规则,剩余纺织品服装和汽车行业的规则仍在谈判中。产品满足非洲本地增值标准(通常为 30% 至 50%,因行业而异),取得原产地证书后,可在成员国间享受优惠关税。

截至 2026 年 3 月,AfCFTA 秘书处已登记超过 12,000 份原产地证书。但实际完整启用优惠税率的国家约 25 个,签署和批准不等于海关系统实际执行,这是当前最核心的现实鸿沟。

2、区域经济共同体并存

非洲同时存在 8 个区域经济共同体,包括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东非共同体(EAC)、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等。

企业可以二选一:使用 AfCFTA 优惠,或者使用所在次区域自贸区的优惠。两套规则并行,企业需要做成本比对,选择最优方案。

二、中国国内的对外投资监管

1、《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中国《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对外投资领域的基础性行政法规,取代了此前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该规定明确了对外投资的核准备案制度。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境外投资核准备案手续,或者以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信息等方式申请核准备案的,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投资额 1‰ 以上 5‰ 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投资活动,限期处分股份、资产,处投资额 5‰ 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中国目前只与非洲 35 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而且部分协定一直处于未生效状态。

企业在选择投资目的地前,应当确认该国是否与中国签有生效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没有协定保护的国家,投资争议只能依靠东道国国内法律救济,风险显著增加。

三、主要投资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

(一)北非地区

1、埃及(Egypt)

埃及是北非最大经济体,地理位置优越,是连接欧亚非的枢纽。

《投资法》(72/2017)是埃及外资管理的基础性法律,经 160/2023 号法律修订。该法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绝大多数行业已全面开放外资 100% 持股,无需强制搭配本地股东。

2026 年 2 月,埃及政府颁布 503/2026 号法令,大幅扩大投资激励措施覆盖范围,提供最高可达投资成本 50% 的税收减免。

A 类地区(上埃及、新行政首都、苏伊士运河经济区等急需发展地区)享受投资成本 50% 的税收减免。B 类地区享受投资成本 30% 的税收减免。

苏伊士运河经济区享受超级优惠:15 年企业所得税全免,期满可延 5 年;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关税及增值税全免;利润和资本金自由汇出,无需央行审批。

埃及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 22.5%,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为 40.55%,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为 40%。

2026 年 7 月至 8 月,埃及颁布第二套税收便利化方案(148-155/2026),涉及增值税、资本利得、股息税、税收征管等多个领域。

2、阿尔及利亚(Algeria)

阿尔及利亚是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

阿尔及利亚对外资准入有较严格的限制。战略行业(能源、矿业、基础设施)通常要求本地合资,外资持股比例受限。

2020 年以来,阿尔及利亚逐步放宽外资限制,取消了部分行业的 51% 本地持股要求,但能源和矿产领域仍保持严格管控。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 26%,石油天然气行业为 30% 至 35%。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19%。

(二)西非地区

3、尼日利亚(Nigeria)

尼日利亚是非洲第一人口大国和第一大经济体,市场潜力巨大,但监管复杂。

《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法令》规定,除武器弹药制造、麻醉剂生产、精神类药品生产和军队警察海关人员服装生产之外,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所有领域,并可拥有 100% 股权。但油气领域的经营需由尼日利亚方控股。

《尼日利亚税法(2025)》(Nigeria Tax Act 2025)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废止并整合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 6 部主要税收立法。投资激励机制从 "利润导向" 向 "投资导向" 根本转变,原有的 "先锋产业税收优惠" 被新的投资税收抵免制度取代。

《尼日利亚数据保护法(2023)》(Nigerian Data Protection Act 2023,NDPA)对数据跨境传输有严格限制。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数据从尼日利亚转移至其他国家,除非接收方提供充分性保护,或者符合合同条款、行为准则等合法传输路径。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没有常设机构或重大经济存在的非居民企业,如果从尼日利亚取得收入(特别是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也必须进行税务登记。

4、加纳(Ghana)

加纳是西非经济增长较快的国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2026 年 4 月 4 日,加纳议会通过《加纳投资促进局法(2025)》,7 月 15 日正式签署生效。该法设立新的监管机构加纳投资促进局(Ghana Investment Promotion Authority),取代原有的加纳投资促进中心(GIPC)。

新法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大多数行业的外资最低资本门槛。此前,外资独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为 50 万美元,合资企业为 20 万美元。

唯一的例外是贸易领域:外国投资者必须缴纳最低 50 万美元现金注册资本,且不能以实物代替出资。

所有外资企业(无论全资还是部分外资)必须在加纳投资促进局注册后方可开展业务,并需每年续期。

加纳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 25%,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15%。

5、科特迪瓦(Ivory Coast)

科特迪瓦是西非经济货币联盟(UEMOA)的核心成员国,经济增长强劲。

科特迪瓦对外资持开放态度,大多数行业允许外资 100% 持股。企业注册可通过投资促进中心(CEPICI)一站式办理。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 25%,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18%。

科特迪瓦是西非经济货币联盟成员国,使用西非法郎,与欧元挂钩,汇率稳定。商品可在联盟内 8 国自由流通。

(三)东非地区

6、肯尼亚(Kenya)

肯尼亚是东非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营商环境在非洲处于中上水平。

企业注册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私营公司必须委任至少一名董事,且对董事无居住要求,外国投资者无需亲自在肯尼亚境内即可设立企业。企业可以开立多币种银行账户,简化国际交易。

肯尼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0%,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16%。首都内罗毕设有专门的经济特区,享受税收减免和一站式服务。

7、埃塞俄比亚(Ethiopia)

埃塞俄比亚是东非人口第二大国,近年来经济增长迅速,是非洲制造业的新兴目的地。

外国投资者必须先获得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Ethiopian Investment Commission,EIC)的投资许可,方可开展业务。购买现有企业或收购现有企业股份,也必须事先获得 EIC 批准。

外国投资者对单一投资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为 20 万美元。与本国投资者合资的,最低投资额为 15 万美元。投资于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检测分析、出版等领域且由外国投资者独家所有的,最低投资额为 10 万美元。

2026 年 2 月 23 日,埃塞俄比亚内阁发布《投资税收与关税激励条例》(586/2026),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条例覆盖农业、制造业、进口替代、技术转移、创业扶持、环境保护、采矿能源、服务业、就业创造及区域均衡发展等重点领域。

经济特区优惠:开发商及次级开发商 10 年内减按 5% 征收企业所得税。进口资本货物、机械设备、车辆和建筑材料全额免征关税。

埃塞俄比亚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 30%。

2025 年 3 月,埃塞俄比亚颁布《银行业务公告》(1360/2025),允许外国银行通过子公司(本地注册)、分行或代表处进入埃塞市场。外国战略投资者可收购国内银行最多 40% 的股份(单一战略投资者限额),每家国内银行的外资持股总上限为 49%。

8、坦桑尼亚(Tanzania)

坦桑尼亚是东非重要经济体,拥有丰富的矿产和农业资源。

2025 年,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和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正式合并为坦桑尼亚投资和经济特区管理局(Tanzania Investment and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uthority,TISEZA),统一负责投资促进和经济特区管理。

2025 年 7 月 28 日,坦桑尼亚政府发布 487A 号政府公告,出台《2025 年商业许可(禁止非公民从事商业活动)法令》,将某些经济领域保留给坦桑尼亚公民经营,标志着商业活动监管的重大政策转变。

有限责任公司至少需要 2 名股东和 2 名董事,所有股东和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无最低实缴资本要求。

矿业领域监管严格。2017 年修订的矿业法赋予政府拒绝国际仲裁的权力,并要求矿产合同中包含 "本地含量" 条款。

(四)中部非洲地区

9、刚果民主共和国(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DRC)

刚果金矿产资源丰富,是全球钴、铜等关键矿产的主要供应国,但政策变动频繁。

2026 年 6 月 30 日,刚果金总统签署 26/017 号法律,对实施已 9 年的 17/001 号《关于私营部门分包适用规则的法律》作出首次系统性修订,并于 2026 年 7 月 8 日生效。

新《分包法》强化了本地分包要求,外资企业必须将一定比例的工程和服务分包给本地企业。矿业项目续期时,政府可能追加本地持股比例要求。

(五)南部非洲地区

10、南非(South Africa)

南非是非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法律体系完善,监管严格。

《投资保护法》(Protection of Investment Act 22 of 2015)是南非规范投资活动的重要法律,适用于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该法确立了投资保护的基本原则,保障投资者依法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同时明确政府在公共利益领域的监管权限。

黑人经济赋能(BEE)是南非特有的合规要求。矿产能源部在矿产审批、批准续约以及转让环节,都会实质性审查 BEE 的落地和生效情况。中资企业尤其是大型矿业企业,必须满足当地持股比例、管理层多元化、技能转移等要求。

公司治理方面,南非商事法律规定董事会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董事会对公司负有法定的信义义务。控股股东不能简单地直接干预南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过度干预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11、赞比亚(Zambia)

赞比亚是南部非洲重要的矿业国家,中资企业投资集中。

外资企业须在赞比亚发展署(Zambia Development Agency,ZDA)注册,外国投资者最低资本要求为 10 万美元。注册时需提交商业计划书及资金证明。

2025 年 10 月起,赞比亚央行正式允许在赞中资矿业公司使用从中国买家收到的人民币直接缴纳特许权使用费及税款,成为非洲首个将人民币纳入主权税收体系的国家。这一举措降低了中资企业的汇兑损益。

赞比亚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 30%,矿业行业有特殊税率。

12、安哥拉(Angola)

安哥拉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第二大产油国,石油和钻石是经济支柱。

安哥拉的外商直接投资受《私人投资法》(2018 年 6 月 26 日第 10 号法律,经 2021 年 4 月 22 日第 10 号法律修订)约束。该法确立了私人投资的原则与一般基础,规定了国家向私人投资者提供的优惠及便利措施。

石油、矿产等战略行业有特殊准入要求,通常需要与国有石油公司 Sonangol 或国有钻石公司 Sodiam 合资。

安哥拉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 25%,石油行业为 50% 至 65%。

四、重点行业的特殊监管

1、矿业

矿业是中资企业在非洲投资最集中的领域之一,也是监管最严格的领域。

强制合资要求正在全球资源国蔓延。马里将本地持股要求从 20% 提升至 35%,刚果金在矿权续期时追加 5%,津巴布韦要求铂族金属和锂矿本地持股比例不低于 51%。

资源国政府会根据财政状况和政治风向动态调整政策。中资企业应在投资协议中设置法律稳定性条款或争端解决机制,为政策变动预留法律救济通道。

本地化含量要求从单纯的股权限制扩展到全链条。企业必须满足本地采购比例、本地员工比例、技术转让等要求,违规后果从行政处罚升级为矿权吊销。

赞比亚从 2025 年 10 月起,正式允许在赞中资矿业公司使用从中国买家收到的人民币直接缴纳特许权使用费及税款,成为非洲首个将人民币纳入主权税收体系的国家。

2、能源与基础设施

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通常涉及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合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

各国对电力、水务、交通等战略行业都有特殊的准入要求和价格管制。企业在投标前应仔细研究特许经营法、公用事业法等专项法律。

可再生能源是非洲各国重点鼓励的方向。太阳能、风电、水电项目通常享受税收减免和优先并网政策。

跨境能源项目涉及多国法律协调,建议聘请项目所在国和投资国双方律师共同审查合同。

3、制造业

制造业是非洲各国重点鼓励的行业,普遍享受税收优惠和进口设备关税减免。

但监管也在趋严。2026 年 2 月,卢旺达贸易部长发布部长级指令,要求非指定工业区的工厂在 10 年内迁入政府批准的工业区域,以规范产业发展、强化环保。

埃塞俄比亚将制造业列为重点鼓励行业,经济特区内的制造企业享受 10 年内减按 5%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多数非洲国家鼓励进口替代型制造业,对出口导向型企业给予额外优惠。

4、电信与数字经济

电信和数字经济是非洲增长最快的领域,但外资准入限制较多。

肯尼亚电信行业外资持股上限为 70%。肯尼亚《财政法案》(9/2025)废除了数字资产税,改为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收取的交易费用征收 10% 消费税,同时用 "显著经济存在税" 取代原有的数字服务税,对所有向肯尼亚用户提供在线服务的非居民企业征税,无论其是否有当地实体。

乌干达要求获得国家电信运营商牌照的公司,必须在 2 年内将至少 20% 的股份在乌干达证券交易所上市。

尼日利亚对数字服务征税,非居民企业向尼日利亚用户提供在线服务也需纳税。尼日利亚《数据保护法》(37/2023)严格限制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数据从尼日利亚转移至其他国家,除非接收方提供充分性保护。

5、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非洲监管最严格的行业之一,外资准入门槛高。

肯尼亚规定,持有金融机构 25% 以上股份需获得中央银行批准。

埃塞俄比亚于 2025 年 3 月颁布《银行业务公告》(1360/2025),首次允许外国银行进入。外国银行可通过子公司(本地注册)、分行或代表处申请进入。外国战略投资者可收购国内银行最多 40% 的股份(单一战略投资者限额),每家国内银行的外资持股总上限为 49%。

毛里求斯银行牌照最低实缴资本为 4 亿卢比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移动支付和数字信贷是非洲金融科技的热点,但各国央行普遍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持有特定牌照,且需定期报告业务数据。

6、农业

农业是非洲经济的基础,但外资准入有较多限制。

多数非洲国家限制外国人购买土地,外国投资者只能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通常为 50 至 99 年。

肯尼亚规定渔业领域外资表决权上限为 49%。

埃塞俄比亚将农作物生产、畜牧生产、混合养殖、林业列为鼓励外资进入的农业领域。

大型农业投资项目通常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保障当地社区的土地权益。

7、医药医疗

医药医疗行业关系公共健康,各国监管严格。

药品注册审批流程较长,通常需要 1 至 3 年。部分国家要求外资药企必须与本地企业合作或在本地设立生产基地。

科特迪瓦等国规定,卫生部门的外国投资必须事先获得政府批准,并可能需要与本地合作伙伴建立联系。

医疗服务机构的设立需获得卫生部门的执业许可,外籍医护人员需取得当地执业资格。

非洲各国正在推进药品本地化生产,对在本地建厂的药企给予税收优惠和优先采购政策。

8、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是中资企业在非洲的传统优势领域,但本地化要求日益提高。

毛里求斯等国规定,外资建筑咨询公司或承包商必须与本地合作伙伴合作,才能提供咨询服务或承接工程。例外情况包括与外国政府、外国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组织签有协议的项目,以及本地咨询公司缺乏相关经验或专业能力的特殊领域。

公共采购项目有严格的本地化要求。肯尼亚规定,10 亿肯先令以下的公共采购项目要求 100% 本地化。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通常要求承包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包括雇佣当地员工、培训本地技术人员、建设社区配套设施等。

9、零售与消费品

零售和消费品领域的外资限制正在逐步放宽,但仍有特殊要求。

加纳《投资促进局法》(1173/2026)规定,贸易领域是唯一保留外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行业,外国投资者必须缴纳最低 50 万美元现金注册资本,且不能以实物代替出资。

埃塞俄比亚限制外资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务,但外资企业销售自有产品除外。

部分国家对低端零售(如小型杂货店、市场摊位)实行本地化保护,禁止外资进入。

快消品企业需关注产品标签法规、进口关税、本地化生产要求等合规事项。

五、中资企业常见合规风险

1、政策变动风险

非洲各国政策更新频繁,税务改革节奏明显加快。电子发票、数字服务税、环境征费、全球最低税等新制度陆续落地,不同国家在执行力度和操作细节上存在差异。

企业如果缺乏对当地税制变化和执法趋势的持续关注,容易产生合规漏洞。

2、劳工合规风险

非洲各国劳动法普遍偏向保护劳动者,解雇成本高,工会力量强。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最低工资、工作时间、社保缴纳、职业安全等规定。

外籍员工工作许可证的审批趋严,企业必须充分证明该岗位无法由本地人胜任。

3、反腐败合规

非洲部分国家腐败问题较为突出,但执法力度也在加强。中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当地反腐败法律,避免因商业贿赂引发刑事风险。

4、争议解决风险

这是绝大多数企业踩过的致命短板。签合同时随便约定东道国法院管辖,最后可能面临当地行政干预、审判周期长达数年、明显偏袒本土主体等问题,亏损很难追回。

所有重大投资合同和股权合作协议,应优先约定国际仲裁。常用的仲裁体系包括: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国际商会(ICC)仲裁、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HADA)仲裁等。

六、中资企业应对建议

第一,投资前开展全面法律尽职调查。不仅要了解目标国的商事、税收、劳工法律,还要确认是否与中国签有生效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第二,建立本地化合规团队。聘请当地律师、会计师和税务顾问,持续跟踪政策变化。不要用"以前都是这么做的"思维应对日益严格的监管。

第三,合同中设置法律稳定性条款和国际仲裁条款。为政策变动预留法律救济通道,避免完全依赖东道国国内法院。

第四,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创造就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

第五,关注中国驻非洲使领馆和商会发布的安全提醒。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联系使领馆。

七、紧急联系方式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

地区使领馆应急电话
北非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213-770888028
北非驻埃及大使馆+20-2-27363556
北非驻亚历山大总领馆+20-1274571836
北非驻利比亚大使馆+218-943359786
北非驻摩洛哥大使馆+212-661193314
北非驻苏丹大使馆+249-990111127
北非驻突尼斯大使馆+216-98463848
东非驻埃塞俄比亚大使馆+251-911-686415
东非驻厄立特里亚大使馆+291-7893958
东非驻吉布提大使馆+253-77083173
东非驻肯尼亚大使馆+254-202711222
东非驻坦桑尼亚大使馆+255-754075128
东非驻桑给巴尔总领馆+255-772148768
东非驻乌干达大使馆+256-703886882
东非驻卢旺达大使馆+250-784825635
东非驻布隆迪大使馆+257-79990410
东非驻索马里大使馆+252-617023354
东非驻南苏丹大使馆+211-912386015
西非驻尼日利亚大使馆+234-7040702408
西非驻拉各斯总领馆+234-8056666116
西非驻加纳大使馆+233-545596508
西非驻科特迪瓦大使馆+225-58322468
西非驻塞内加尔大使馆+221-774554051
西非驻马里大使馆+223-78110040
西非驻布基纳法索使馆+226-71319116
西非驻尼日尔大使馆+227-90373888
西非驻几内亚大使馆+224-664006622
西非驻几内亚比绍大使馆+245-955804048
西非驻塞拉利昂大使馆+232-76680775
西非驻利比里亚大使馆+231-886555556
西非驻冈比亚大使馆+220-877226668
西非驻贝宁大使馆+229-0196204907
西非驻多哥大使馆+228-92328940
西非驻佛得角大使馆+238-9893223
西非驻毛里塔尼亚大使馆+222-46586507
中非驻喀麦隆大使馆+237-6-97699283
中非驻加蓬大使馆+241-66150928 / +241-77071758
中非驻刚果(布)大使馆+242-055669797
中非驻刚果(金)大使馆+243-851474669
中非驻赤道几内亚大使馆+240-222214057
中非驻巴塔总领馆+240-555480588(主)/ +240-222688811(辅)
中非驻乍得大使馆+235-95828215
中非驻中非大使馆+236-75248688 / +236-74756200
中非驻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大使馆+239-9862866
南部非洲驻南非大使馆+27-104925583
南部非洲驻约翰内斯堡总领馆+27-104986234
南部非洲驻开普敦总领馆+27-216747668
南部非洲驻德班总领馆+27-761742938
南部非洲驻纳米比亚大使馆+264-811228200
南部非洲驻博茨瓦纳大使馆+267-71315056
南部非洲驻津巴布韦大使馆+263-772128308 / +263-719128308
南部非洲驻赞比亚大使馆+260-977790322
南部非洲驻马拉维大使馆+265-888998037
南部非洲驻莫桑比克大使馆+258-826223383
南部非洲驻安哥拉大使馆+244-927769854
南部非洲驻马达加斯加大使馆+261-33-0788188
南部非洲驻毛里求斯大使馆+230-52522618
南部非洲驻塞舌尔大使馆+248-2713988
南部非洲驻科摩罗大使馆+269-3322168
南部非洲驻莱索托大使馆+266-58882882
南部非洲斯威士兰(驻南非大使馆代管)+27-12-3428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