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布 日 期 :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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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2017/QH14
河内,2017年11月21日
《渔业法》
第一章
这些规定 一般
第1条.范围 调整
本法对渔业活动作出规定; 从事渔业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或与渔业活动有关 渔业活动;国家渔业管理。
第2条.对象 应用
本法适用于组织和鱼类 越南人及其从事渔业活动的外国组织和个人 关于内陆、岛屿和岛屿的渔业活动 和越南水域;越南组织、个人在该地区以外捕捞渔业 越南海。
第三条.奖项 喜欢单词
在本法律中,以下措辞 了解如下:
4.管理是一种管理方式,其中 国家与参与管理的社区组织分享权力和责任 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
6.保护区是一种自然保护区,可以 建立沿海、岛屿、群岛和沿海边界以保护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9.水产品种是动态物种 用于生产水产养殖品种和品种的水产品、藻类、藻类、 包括父母、卵子、精华、胚胎、幼虫、身体碎片、孢子和幼苗。
10.纯种水产品品种是遗传稳定性和产量稳定的水产品品种,在品种上相同 基因,形状。
20.渔船是水车 有发动机安装或未安装发动机,包括渔业捕捞船, 物流船捕捞渔业资源。
28.杂质不是物质 渔业的自然成分。
第四条.拥有 渔业资源
全资渔业资源 人民由国家代表所有者并统一管理。组织和个人 依法开采渔业资源的权利。
第五条.原则 渔业活动
第6条.主要 国家在渔业活动中的书籍
a) 研究、调查、评估和保护 保护、再生渔业资源、恢复水生生态系统;保留品种 具有经济价值的本地、特有水生生物的根基,濒危水产品, 珍贵,稀有;
b) 建设一级、二类渔港 停泊区避免渔船避风;下达项目 海洋保护区的薄弱;水产养殖集中区、产区基础设施 集中生产水产品品种;
c) 建立跟踪和监控系统 靠近海上渔船的活动;信息系统、国家数据库 关于渔业;监测系统、环境警告、养殖业疾病 渔业。
a) 发展科学技术, 其中,在高技术、先进技术、新技术领域优先 培育水产品品种;生产国家水产品,主要水产品 力;生产水产饲料、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将副产品加工成食品或作为经济原料的技术 其他祭祭;
b) 人力资源开发、培训 渔业活动中的职业;
c) 在保护中实行共同管理 渔业资源;
d) 建设大型渔业中心;
(1) 购买水产养殖保险 海上和岛屿;船员保险;船体保险,设备 允许渔船从公海到海上捕捞;
e) 从发展渔业活动 海面返回;在发生环境事故、自然灾害和流行病时恢复生产; 在禁止捕捞和转业期间协助渔民减少 大力开发沿海渔业;
g) 打造国家产品品牌 家庭,促进贸易,开发水产品消费市场。
a) 按价值链组织生产, 联动、合作模式;
b) 投资先进技术 水产品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后损 收获;建设水产品枢纽市场,推广水产品品牌;
c) 海上水产养殖投资; 有机水产养殖;
d)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 在渔业生产、销售中;渔业可追溯性。
第7条.行 在渔业活动中严禁的微观
第八条.合作 渔业领域的国际
第九条.数据库 国家渔业国家
第十条.共同管理 保护渔业资源的理洁
a) 成员是家庭,鱼类 该地区生活和受益于渔业资源;
b) 注册参与共同管理 在保护未分配的地理区域渔业资源方面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管理权;
c) 有保护和开发计划 渔业资源,社区组织的运作规则。
a) 省级人民委员会承认 并赋予本地区渔业资源保护的管理权 两个县以上;
b) 县级人民委员会承认 并赋予本地区渔业资源保护的管理权 管理;
c) 承认和分配管理权 保护两个省市的渔业资源中的理 中央以上直属街道由省级人民委员会协商决定 定。
a) 社区组织的组织名称和代表;
b) 分配的管理权限范围;
c) 地理位置和地理区域边界 交付;
d) 保护和利用资源的方案 渔业灌溉;社区组织的运作规则。
a) 承认和授权的决定 渔业资源保护的管理;
b) 支持社区组织实施 共同管理;
c) 检查和监督小组的活动 社区职务;
d) 修改、补充和撤销决定 承认和赋予渔业资源保护的管理权;
(1) 行使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的其他。
a) 组织和管理养殖活动 渔业、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与休闲旅游相关的活动 区域渔业活动有权管理;
b) 进行巡逻和活动检查 水产养殖、开发、保护和发展渔业资源 在授权管理区域内;要求国家主管机关处理 处理违规行为;
c) 防止违规行为 根据法律和运营条例赋予管理权的区域 社区组织;
d) 就项目和活动进行磋商 动态与该地区的生态系统或渔业资源直接相关 分配管理领域;
(1) 享受优惠和支持政策 法律规定;
e) 设立社区基金。
a) 正确执行所载内容 在本条第3款规定的承认和分配管理权的决定中;
b) 遵守法律 渔业活动;国家主管机关的检查和检查 法律规定;
c) 与实际当局合作 目前,巡逻、检查、检查、调查、预防和处理违规行为 在分配区域;
d) 向国家主管机构报告 社区组织按规定经营的权利。
a) 被清除、删除或更正其内容 决定;
b) 社区组织解散 社区组织活动条例或法律规定;
c) 社区组织执行不当 保护与开发渔业资源方案或组织活动规则 社区职务;
d) 为国防和安全目的服务 根据国家主管机关的决定,宁或公开;
(1) 法律另有违法行为 规定必须撤销决定。
第二章
保护和播放 开发渔业资源
第十一条.规划 保护与开发渔业资源
a)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协会;国防和安全;
b) 渔业发展战略;
c) 可持续开发利用策略 稳固海岛资源,保护环境;多元化保护战略 生物学;
d) 国家总体规划;
(1) 国家海洋空间规划 家;
e) 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
g) 环境保护规划;规则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总体规划;
h) 调查结果和利润评估 渔业;
i) 申报需求现状和预测 瀑布和保护渔业资源;
k) 法律规定的其他依据 规划法。
a) 评估管理现状,申报 瀑布、保护和发展渔业资源;
b) 确定目标、方向和建筑 制定水资源管理、开发、保护和发展总体方案 生产;
c) V位地 拟设立海洋保护区的理、面积、边界和区域地图, 渔业资源保护区;
d) 渔业开发分区;数字 各行各业的渔船数量;源头管理、保护和发展措施 渔业灌溉;
(1) 解决方案、方案、计划 执行;资源,组织实施资源保护与开发规划 渔业;
e) 其他内容,根据规定 规划法。
a) 农业和农业发展部 该村主持、配合部、部级机构和省级人民委员会 有关组织制定呈递政府总理批准保护规划 和开发渔业资源;
b) 制定、审查、批准、公布、实施、调整保护规划并申报 渔业资源瀑布按照规划法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东西 调查和评估渔业资源和渔业物种的栖息地
a) 提供信息、数据、设施 科学地为可持续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服务;
b) 确定储量和产量 采矿许可证,评估渔业资源、环境质量的波动性 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a) 调查和评估来源的整体 全国水生生物的灌溉和栖息地定期 05年;
b) 调查和评估商渔业 年度产品;
c) 调查和评估水利 水生生物的生产和栖息地是专题的。
a) 主持建设,呈递总理 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全面调查和评估方案 全国渔业资源和鱼类栖息地 定期 05 年;
b) 组织调查和评估资源 专题渔业;
c) 公布调查结果和评估 渔业资源和渔业物种的栖息地。
a) 组织调查和殴打 专题、行业渔业资源和栖息地价格 根据农业和发展部的指示,当地商品鱼 农村;
b) 协调调查和评估来源 第a款第a点规定的渔业和栖息地 2 这一点。
第十三条.保护 渔业资源
a) 实施水保护和开发 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生产;
b) 创建迁移道路或预留走廊 在新建、改变或拆除工程时,为渔业物种迁移 或与渔业物种的迁徙路线有关的活动;
c) 为水产品提供走廊 在河流、湖泊、泻湖、泻湖和泻湖以固定职业捕鱼时移动;
d) 补救,赔偿损失 第二人的行为在排放、勘探、申报时造成的伤害 资源瀑布,建设,拆除水下和水下地下建筑 减少或失去渔业资源或损害栖息地, 繁殖集中区、非渔业区和道路 水产物种的迁徙;
(1) 遵守本法和 从事渔业活动时的有关法律的其他规定或 有直接影响栖息地、迁徙途径和繁殖的活动 水产物种。
a) 制定并呈递总理 批准和组织实施保护和发展资源的国家方案 渔业;
b) 建筑, 呈递政府颁布濒危、珍贵、稀有水产品名录;标准 确定水种的种类、管理模式、保护以及水种开发的顺序和程序 濒危、珍贵、稀有产品;
c) 制定、颁布计划和措施 渔业资源管理法;
d) 组织调查、调查、收集、 对本地水生生物、特种水生生物的原始品种进行保护和保存 具有经济价值,具有濒危、珍贵、稀有的渔业物种;
(1) 公布自然移民路线 水产物种。
a) 补充职业、渔具和地区的规定 本条第4款未列入目录的禁止开采区 与当地渔业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实际相一致, 在农业和发展部的怂恿之后 农村;
b) 制定和组织实施计划 根据该方案保护和开发当地渔业资源 保护和发展渔业资源的国家已由总理 批准。
第十四条.再创建 渔业资源与渔业物种栖息地的恢复
a) 研究、科学应用和 渔业资源再生技术,物种栖息地恢复 渔业;
b) 释放更多濒危水生生物, 珍贵,稀有;水产品具有经济、科学价值;本地水产物种; 特有水产品进入天然水域;
c) 形成人工居住区 用于濒危、珍贵、稀有的渔业物种;水产品具有经济、科学价值; 本地水产物种;特有水产品;
d) 管理区域和渔业物种 再生,恢复。
第十五条.保护区 海洋存
a) 有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 具有国家、国际、特殊或代表自然生态区;
b) 是一个自然的地方 属于濒危物种名录中至少一种水产品物种的穿越或季节性, 珍贵、稀有优先保护或属于禁止开采的渔业物种 濒危、珍贵、稀有水产品名录;
c) 具有特殊的科学价值, 教育;
d) 有环境景观,有毒之美 自然之情,具有生态价值。
a) 物种保护区 - 生物景观等级 国家是至少一个经常或季节性的自然居住地 属于濒危、珍贵和稀有物种名录的水产品优先保护或 属于濒危水产品名录中禁止开采的渔业物种, 珍贵,稀有;具有特殊的科学和教育价值;
b) 省级物种和生物保护区 是至少一种水种的定期或季节性自然栖息地 特有产品或本地水产品具有特殊的科学和经济价值; 在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特殊价值。
第十六条.成立 海洋保护区
a) 农业和农业发展部 该村向总理呈递关于设立海洋保护区的决定 积分属于两个省、直辖市及以上;
b)委员会 省级人民向总理呈递关于建立海洋保护区的决定 经该部书面同意后,所辖区内的面积 农业和农村发展。
第十七条.保护区 渔业资源保护
a) 农业和农业发展部 该村组织调查、确定和发布渔业资源保护区名录 在全国范围内;
b) 省级人民委员会组织 调查和确定当地渔业资源保护区的补充,并报告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审查和补充源保护区名录 渔业。
第十八条.管理 渔业资源、特种林、防护林中的水生态
a) 制定保护、保护的内容 特种林管理计划中的渔业资源、水生态 防护林;
b) 实施资源管理制度 渔业、特种林、防护林中的水生生态系统 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c) 安排具有水学专业知识的人 渔业资源管理及水生生态系统;
d) 评估水利现状 特种林、防护林中的水生生态系统,实现保护 渔业资源,水生生态系统;
(1) 年度报告或不定期报告 管理机构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管理工作 国家渔业理。
第十九条.管理 湿地保护区内的渔业资源
a) 制定保护、保护的内容 湿地保护区管理计划中的渔业资源;
b) 实施资源管理制度 依照本法和条例的规定,湿地保护区内的渔业 其他相关法律;
c) 安排具有水学专业知识的人 渔业资源管理工作;
d) 评估水利现状 湿地保护区内的产品;
(1) 年度报告或不定期报告 水产资源管理工作 渔业国家。
第20条.来源 保护和发展渔业资源的融资
第21条.保本基金 渔业资源的保护与发展
a) 农业和发展部长 农村发展决定在中央设立基金;
b) 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 根据当地需求和资源,决定在省级设立基金 方。
a) 非牟利活动 润;
b) 支持方案和项目 或关于保护和发展渔业资源的非项目活动 国家书籍尚未投资或不符合投资要求;
c) 确保公开、透明、节节 节约、高效、正确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a) 组织的自愿捐款, 影响渔业资源、栖息地和集中区的个人 繁殖、不成熟的渔业区和物种的迁徙路线 渔业;
b) 赞助、慈善、受托资金 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瀑布;
c) 其他资金来源 法律的定向。
第22条.基金加 铜
第三章
水产养殖 生产
第1节。水种 生产
第23条.管理 水产品种
a) 属于渔业物种名录 在V渭南营业执照;
b) 公布适用的标准和 按规定公布;
c) 质量符合标准 公布申请;
d) 根据规定进行检疫 法律。
a) 颁布规则 水产品种国家技术标准;关于品种保质期的规定 父母渔业;呈递政府颁布允许经的渔业物种名录 在越南开展业务;
b) 检查指南 调查水产品种生产、养殖设施的条件;品种质量 依照本法的规定,水产品在生产、出口、进口中 商品产品质量法;规定适用的程序和程序 处理水产品品种质量违法行为的技术措施;更新指南 将渔业品种信息纳入国家渔业数据库。
第24条.条件 水产育种生产基地
a) 设施, 生产设备适合渔业物种;有隔离的地方 监测新进口的水产品品种的健康;
b) 有训练有据的技术人员 关于水产养殖、渔业或生物病理学;
c) 应用系统 统一质量控制,生物安全;
d) 生产水产品品种的案例 父母必须拥有纯种水产品品种或认可的渔业品种 通过测试或科技任务结果 获得或获得主管当局的许可。
第25条.级别、级别 重新、撤销水种生产、养护合格设施证书 生产
a) 农业和农业发展部 村级、再发放、撤销生产、养护合格设施证书 父母水产品种的渔业品种;
b) 省级人民委员会 重新、撤销水种生产、养护合格设施证书 本条第a款第a点规定的除外。
a) 丢失、损坏;
b) 更改组织和鱼类的信息 乘以证书。
a) 被清除、删除或更正其内容 证书;
b) 设施不再符合条件 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c) 设施有其他违规行为 法律规定必须吊销证书。
第26条.权利 生产、养护水产品种的组织、个人的义务
1.生产、养护的组织、个人 水产品种有以下权利:
a) 生产、养护水产品品种 根据生产、育种合格设施证书的内容 渔业;
b) 参加有关法规的培训 关于水产品种;
c) 按规定进行水产品种广告 广告法的定向;
d) 投诉、控告和赔偿损失 依法危害。
a) 发布适用的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公布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 标准、技术法规和产品质量、商品;保证和承担 已公布的水产品品种质量责任;
b) 采用质量控制系统 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已公布的标准;
c) 生产命名的水产品品种 在越南经营的渔业物种名录中;确保安全 生产过程中的生物学,水产育种;
d) 进行水产品品种标签 根据货物剁椒的法律;
(1) 更新信息,报告 水产育种的生产过程进入国家水产数据库 按规定生产;
e) 记录和保存记录 在生产过程中,水产品育种为可追溯性服务;
g) 执行检查和检查 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行使;
h) 遵守保质期规定 像父母的水产。
第27条.进口, 水产品品种出口
a) 未列入物种名录 水产品禁止出口;
b) 满足目录内的条件 有条件出口的水产品;
c) 用于研究目的的案例 科学和国际合作需要出口列入目录的水产品品种 禁止出口的渔业物种或有条件出口的渔业物种名录 但不符合条件的,必须由农业和农业发展部 该村在总理批准的基础上发放许可证。
a) 评估以相互承认;
b) 检测影响物质的风险 进口到越南的水产品品种的数量、环境和生物安全 男。
第28条.考试 水产育种试验
a) 首次创造的渔业品种 国内通过选择、混合、受精或使用技术措施 除科技任务成果产生的水产品品种外 已获得承认或经主管当局批准;
b) 进口水产品品种 在未经列入《允许的渔业物种名录》中的生产、经营 在越南开展业务。
a) 至少有两名技术人员 水产养殖、病理学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渔业或生物;
b) 有设施和设备 技术适合水产物种测试;
c) 满足出生安全条件 学习,保护环境。
a) 参加考试活动 依法进行水产育种试验;
b) 支付测试费用 根据与需要测试的组织或个人的协议;
c) 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了解第三方水产品品种的测试结果,但机动情况除外 国家主管部门有权要求;
d) 对调查结果负责 测试;
(1) 确保生物安全,保护 测试过程中的环境;
e) 执行检查和检查 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第29条.检验 水产品种
a) 当国家机关提出要求时 权威;
b) 当有组织的要求时,鱼 在有投诉或控告的情况下乘以。
a) 参加检查活动 依法培育水产品品种;
b) 支付检查费用 根据规定;
c) 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关于向第三方检验水产品品种的检验结果, 除非国家主管机构有尿毒症;
d) 对检验结果负责;
(1) 确保生物安全,保护 环境在景区过程中。
第30条.标签,湖泊 水产品种运输初审
第2节。水性食物 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第31条.管理 水产饲料、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a) 公布适用的和公共标准 爸爸按规定打嗝;
b) 质量符合标准 已公布申请;
c) 已提交的产品信息 按规定到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a) 颁布国家技术法规 水产饲料、养殖腥管产品 渔业;
b) 发布 禁止在水性饲料中使用的化学品、益生菌和微生物目录 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c) 发布 化学品、益生菌、微生物、饲料生产原料目录 根据调查结果,允许在越南水产养殖中使用 科技任务的测试或结果已得到认可或认可 国家主管机关允许或审查、调查和殴打结果 实际价格;
d) 检查指南 水产品、产品生产、销售、进口设施条件调查 水产养殖环境处理;水产品质量,加工产品 生产、出口、进口中的水产养殖环境 本法和产品质量法;程序规则 水产饲料、加工产品处理技术措施的自我、程序 水产养殖环境管理违反质量规定;
(1) 法规 本条第1款c点详细信息;规定命名,允许的误差 质量分析,技术指标必须在公布标准中公布 适用于水产饲料、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第32条.条件 水产养殖饲料生产设施、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a) 生产地点位于该地区 不受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的污染;
b) 生产区有墙壁和围栏 如何与外部;
c) 车间, 设备适合每种产品类型;
d) 有条件 生产过程质量分析;
(1) 应用系统 统一质量控制,生物安全;
e) 有训练有据的技术人员 关于水产养殖、渔业病理学、生物学、化学或真实技术 品。
第33条.条件 水产饲料、养殖环境处理产品的买卖、进口基地 渔业
水饲料的买卖和进口设施 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和产品必须符合条件 以下:
第34条.级别、级别 重新、撤销水产饲料生产资格证书 水产养殖环境处理
a) 农业和农业发展部 村级、再签发、撤销饲料生产合格设施证书 水产品,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为水投资者 此外,外商投资经济组织;
b) 省级人民委员会 重新、撤销水产饲料生产资格证书 当地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但规定的情况除外 在本款a点。
a) 丢失、损坏;
b) 更改组织和鱼类的信息 乘以证书的灰烬。
a) 被清除、删除或更正其内容 证书;
b) 设施不再符合条件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c) 设施有其他违规行为 法律规定必须吊销证书。
第35条.考试 水产饲料、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a) 有大资质的技术人员 学习水产养殖、渔业或生物病理学;
b) 有设施 与食品和加工产品测试相匹配的技术物质和设备 水产养殖环境理;
c) 满足 生物安全、环境保护的诉讼。
a) 成分分析,产品质量 品;
b) 评估产品的特性和用途;
c) 评估毒性和安全性 具有水产养殖、环境和用户;
d) 根据每个特殊内容的不同内容 产品。
a) 参加考试活动 依法检验;
b) 支付测试费用 根据规定;
c) 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涉及第三方的测试结果,但国家机关有 请求权限;
d) 对调查结果负责 测试;
(1) 确保生物安全和环境保护 学校在测试过程中;
e) 执行检查和检查 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第36条.进口, 水产饲料、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出口
a) 评估以相互承认;
b) 检测影响物质的风险 进口产品的量、食品安全、疾病安全、环境 口岸进入越南。
第37条.义务 生产、销售、进口、使用水产饲料、产品的组织和个人 水产养殖环境处理
a) 实施质量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根据产品质量法, 商品;
b) 执行适用的标准发布; 按规定公布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
c) 根据商品标签进行标记 关于货物记录、记录、保存的法律规定 在可追溯性生产过程中保存记录;
d) 对法律负责 二等生产产品质量;处理、召回或消费 依法销毁不保证质量的产品;赔偿 对买方、水产养殖者造成的损害;
(1) 向农业部发送产品信息 上述产品流通前按规定从事产业和农村发展 市场;
e) 执行检查和检查 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a) 检查原产地和期限 使用,产品的完整性;符合标准的印章,如有的,则符合法定标记;
b) 采取保质措施 产品数量根据制造商的指示,以保持产品质量;
c) 输入时提交有关产品的信息 第一次按规定向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出口 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并执行适用的标准发布;
d) 执行检查和检查 关于基本条件,产品质量依法;处理、收集 召回、销毁违反质量、食品安全、赔偿损失的产品 依法对水产养殖者造成危害。
a) 遵守法律规定 和供应商的指导,与运输相关的产品制造商, 产品的保存、保存和使用;
b) 执行检查和检查 关于国家渔业管理机构的产品质量;销毁方式 食用水产品、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和水产养殖产品 不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
第3节。养殖 渔业
第38条.条件 水产养殖设施
a) 养殖基地建设地点 渔业必须遵守土地和水域用于水产养殖的规定 依法生产;
b) 有设施 适合养殖对象和形式的技术物质和设备;
c) 符合法律规定 环境保护、兽医和职业安全;
d) 符合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
(1) 必须注册的形式 网箱水产养殖和主要水产养殖对象。
第39条.沈 海上水产养殖许可证权
第40条.养殖 水生生物的繁殖、繁殖和人工培养属于附录 关于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国际公约; 濒危、珍贵、稀有的渔业物种
第四十一条.监测, 水产养殖环境警告、疾病预防和控制
环境监测、警告, 水产养殖业的疾病防控工作符合规定 兽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42条.权利 水产养殖组织和个人的义务
a) 由国家主管机关 分配土地、出租土地用于养殖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水产养殖,决定赋予使用权 根据该法第44条,利用海域进行水产养殖 此;
b) 组织时受到国家保护 其他个人在养殖过程中侵犯合法权益 渔业;当国家收回土地时,通常会受到损害, 公共目的的悲恸区域, 在分配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的期限内进行国防和安全 法律规定的海域;
c) 了解嘴唇情况 学校、水产养殖区疫病、水产养殖技术指导 渔业产品,渔业市场信息;
d) 得到国家支持恢复生产 在因疾病和自然灾害造成损害时,按规定出口;
(1) 由国家主管机关 有要求的,颁发水产养殖合格设施证书。
a) 使用土地面积和海洋区域 分配正确的目的和边界,用于水产养殖和保护工程 为水产养殖提供一般服务;
b) 履行使用财务义务 依法利用土地、海域进行水产养殖;
c) 对指标进行监测和监督 依法养殖环境;
d) 遵守预防和控制条例 自然灾害;确保水产养殖过程中的人和财产安全 生产;遵守食品安全、生物安全、保护法 环境保护;
(1) 使用设备、水种 生产、饲料、水生兽药、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根据规定;
e) 保存渔业品种的记录, 饲料、水生兽医和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 用于水产养殖和其他文件,关于整个 水产养殖程序,以确保可追溯性;
g) 对法律负责 水产养殖活动、养殖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水产养殖由设施提供;接受国家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水产养殖过程中的权威性;
h) 更新信息,报告情 水产养殖形状进入国家渔业数据库;
i) 归还土地和养殖水域 渔业在依法作出召回决定时。
第4节。交付,给 租用、收回土地和水域进行水产养殖
第四十三条.交付, 租赁和收回水产养殖用地
分配、出租和收回土地 水产养殖按照土地法的规定进行。
第44条.交付 水产养殖的海域
a) 县级人民委员会分配区 当越南个人必须从转换时,越南个人的海洋区域有登记记录 沿海采矿业到水产养殖,由家庭机构决定 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的主管或永久居民国家 水产养殖收入由永久居住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确定 接收。水产养殖的海域分配范围 从多年平均最低的海平面线到03海里 属于管理范围;
b) 省级人民委员会分配区 为执行科技任务的越南组织和个人提供海洋 水产养殖服务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范 从最低的海水边缘计算的球菌区域微交 中乙多年至06海里属于管辖范围 李;
c)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交付 为执行科学和公共任务的越南组织和个人提供海洋区 水产养殖技术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 海域交界范围在06海里外,海域同时位于内地 除了06海里从海平面边缘到许多城市的平均最低 五;海域毗邻各省、直辖市。
a) 省级人民委员会分配区 对于第3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水产养殖的海洋区域 本法;
b)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交付 水产养殖的海域,根据第2款和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
a) 更改组织、鱼类的信息 乘以海洋区用于水产养殖;
b) 更改注册和任务文件的内容 科技部、水产养殖项目导致内容变化 决定将海域交给水产养殖。
第45条.召回, 征用已分配的海域用于水产养殖
a) 使用与内陆相反的海域 决定分配海域来培育水产养殖伞; 违反水产养殖一般服务设施保护规定;
b) 不要使用部分或全部 海洋区被分配到水产养殖超过24个月,但学校除外 有正当理由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批准;
c) V. 目的 公共、国防、安全;
d)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本法第四十七条;
(1) 不履行财务义务 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b点规定,并已受到违反行为的处罚 主要不执行;
e) 决定分配左海区 海洋空间规划已获国家主管机关批准;
g) 不再满足条件 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及时纠正。
第46条.权利 组织和个人被分配到海洋区进行水产养殖
a) 使用分配的海域 水产养殖;
b) 返回全部或部分面 分配的海域面积;
c) 使用信息和数据 关于法律规定的海洋区域。
a) 抵押拥有的财产 我与越南信贷机构指定的海域有联系 法律的定性;
b) 转让拥有的财产 他与分配的海域有关;接受转让的组织或个人 如果继续水产养殖,则有权作为转让组织和个人。
a)分配海域使用权和财产的价值 我的海洋区域在组织交付的期限内 越南信贷依法;
b)怂恿让步 分配的球区使用权和财产 他与分配的海域有联系。个人有权被保留 海域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分配给继承人 法律。转让受让人、区域使用权继承人 分配给水产养殖的海洋有权在本款中规定;
c) 以使用权价值出资 分配的海域及其拥有的财产与海洋区域相连 依法交付;
d) 租赁海域使用权 其拥有的财产在期限内与海洋区域相连 交付。租赁只有在该海域投资时才能进行 项目和租户必须正确使用该海域。
第47条.义务 被分配到海洋区进行水产养殖的组织和个人
被分配到海洋地区的组织和个人 水产养殖有义务在本法第42条第2款和 义务如下:
第四章
渔业开发
第1节。采矿 越南内陆和水域的渔业
第48条.管理 渔业开发区
第49条.配额 海上渔业开采许可证
a) 调查结果和储量评估 渔业资源;
b) 水利资源波动趋势 生产;
c) 最大渔业总产量 可持续开采;
d) 职业结构、开采对象、 开发水域;
(1) 水产品开采案例 远距离迁徙或具有羊群习性的水产品必须根据各条规定 第 a 点、b、c 和 d 项和产量允许按物种开采。农业部 工业和农村发展确定本点规定的物种。
第50条.纸张 渔业开采许可证
a) 在申报许可证配额内 渔业瀑布,适用于海上渔业开发;
b) 是否从事渔业活动 属于禁止开采的职业目录;
c) 持有技术安全证书 渔船,对于渔船必须登记;
d) 渔船有信息设备 根据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的规定进行联系;
(1) 有设备 根据最大长度为 15 米或以上的渔船的巡航监控 政府规定;
e) 持有渔船登记证书;
g) 船长和机长必须 农业和发展部长规定的文凭和证书 农村;
h)p 级喽啰学校 由于许可证过期,必须满足 b、c、d、点规定的条件 e和g本款,已按规定提交采矿日志,渔船不属于 农业和发展部非法捕捞渔船名单 农村宣布。
a) 授予的组织或个人名称 许可;
b) 渔船登记号;船名,号称, 国际海事组织的代码(如有);
c) 职业、水域或区域 采矿许可;
d) 采矿活动时间 每个职业;
(1) 允许按矿开采的产量 物种(如果有);
e) 注册渔港;
g) 许可证的期限。
a) 丢失、损坏;
b) 更改组织和鱼类的信息 乘以许可证;注册渔港;
c) 许可证过期。
a) 被清除、删除、 更正许可证的内容;
b) 非法捕捞以外的渔业 越南水域;
c) 已删除登记的渔船;
d) 不再符合规定条件 第2款本条第2款。
a) 首次签发许可证的期限, 本条第4款第c点规定的情形,不超过期限 配额的剩余自签发之日起;
b) 重新签发许可证的期限 属于本条第4款第a点和第b点规定的情形 剩余许可证已颁发。
第51条.级别, 延长、重新签发和吊销渔业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权利 渔业开发组织和个人的义务
1.渔业开采组织和个人 有以下权限:
a) 严格按照内部开发渔业 许可证上注明的容积;
b) 获得渔业资源信息, 渔业活动、渔业市场及技术、技术指导 渔业开发;
c) 受国家保护,在渔业开采中享有合法利益。
a) 执行纸条中规定 渔业开采许可,符合规定条件 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b) 执行安全保障条例 用于人、渔船和采矿产品的食品安全;主动 采取防灾措施;遇到人,船时必须救援 遇难;
c) 必须悬挂国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渔船上作业时;标记 渔船按水域航行,按规定标记在渔场使用的渔具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
d) 遵守检查和检查 国家主管机关依法行使;
(1) 参与救援,捍卫主权, 矿区的安全与秩序;举报违反水法的行为 生产;
e) 遵守管理规定 渔业区、职业、物种大小、渔具;执行调整 在省级人民委员会通知时,许可证上注明的内容 按物种调整开采产量;
g) 在申报操作过程中 渔业瀑布必须携带申报许可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水产品瀑布必须持有许可证和技术安全证书 渔船必须登记、渔船登记证书、船员名册、文凭、船长证书、 机长、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护照或文件 对船员和在渔船上工作的人员,其他身份;
h) 记录和提交报纸 根据农业和发展部的指示,狐狸和渔业开发日志 农村。
第2节。采矿 越南水域外的渔业
第五十三条.条件 越南境外渔业开发
a) 由国家主管当局 家庭、海域允许或由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批准 越南配额;
b) 渔船具备作业条件; 已注册,拥有至少有效的渔船技术安全证书 06个月;有足够的人员及渔船安全设备;监控设备 行程,适当的通信;
c) 船长和机长必须有 主管机关颁发的文凭或证书;船员和工作人员 渔船上必须持有保险和护照;在船上或一组船只必须 至少有一个人会使用英语或国家常用语言, 渔船来开采的领土;不属于禁止出境的情况 法律规定;
d) 满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区域、国家和地区的渔业组织。
第54条.责备 在越南水域外捕捞渔业的组织和个人的任务
第3节。活动 外国船只在越南水域的渔业
第55条.条件 向在该地区从事渔业活动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发放许可证 越南海
拥有船只的外国组织和个人 满足条件时,在越南水域的渔业活动许可证 以下:
水开发项目批准 越南水域的生产必须根据第a点和点规定的条件 本法第50条第2款第b点,未列入渔船名单的船舶 非法捕鱼活动由越南主管当局或 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或经认可的国际组织 公布;
第五十六条.级别, 对拥有船只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延长、重新签发或吊销许可证 越南水域的渔业活动
a) 船东的姓名和地址;
b) 船舶登记号;船名,号称, 国际海事组织的代码(如有);
c) 有关通信频率的信息;
d) 区域、职业和活动领域 船;
(1) 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地点 场景;
e) 注册港口;
g) 许可证的期限。
a) 投资登记证书或 渔业领域的合作项目仍然有效;
b) 提交渔业开采日志 或按规定报告活动。
a) 被清除、删除、 更正许可证的内容;
b) 与许可证上注明的雍容内脏操作不当;
c) 投资或项目证书 合作在许可证期限之前结束;
d) 不再符合规定条件 本法第五十五条;
(1) 船舶被取消,沉没无法轴心 打捞,失踪;
e) 船上的渔业来自 非法捕捞渔业。
第57条.权利 外国组织或个人有义务在从事渔业活动的船只 越南水域
a) 水域渔业活动 越南根据许可证上的内容;
b) 提供相关信息 应要求,应符合越南法律规定的渔业活动;
c) 受越南国家保护的权利 以及越南渔业活动的合法利益。
a) 按照规定支付足够的费用 越南法律;为主管购买保险;
b) 只能将船只送入注册港, 至少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在将船只运入越南之前的 07 个工作日,办理出境手续, 根据越南法律入境;
c) 在越南水域作业时 男性必须携带足够的渔业经营许可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由越南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安全证书 船舶,无线电广播设备的频率使用许可证 越南主管官员签发、船员名册、船员护照 工作人员和船上的工作人员;
d) 记录和提交渔业开采日志 从事渔业活动船只的航海;活动报告 对调查船的航程、渔业资源评估、培训 渔业技术、技术转让、水产品采购和运输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的规定。申报日志 渔业瀑布或船舶活动报告必须为越南语或语言 你;
(1) 遵守监督要求 片;确保主管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接收、付款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接受的适当地点的监督员 顺;
e) 执行检查和检查 根据越南法律检查和控制职能力量;
g) 当发生事故、事故或情况时 危险需要帮助,船员和船上的人必须发信 急救信号,必须立即通知附近的越南当局 最;
h) 渔业捕捞船只能 在越南销售产品,除非有出口合同;
i) 如果外国渔船 许可证仍然有效时停止运营,船东必须向农业部报告 产业与农村发展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 停机时;
k) 按旗子悬挂 政府规定;
l) 遵守法律的其他规定 越南法律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际条约 会员。
第58条.主管 在越南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外国船只的间谍
a) 渔业开发;
b) 调查渔业资源;
c) 技术培训、转让 渔业技术。
a) 作为公务员,兼职公务员 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派遣;
b) 有足够的健康和能力出海;
c) 具有专业资格 监督;
d) 精通英语或语言 国家和领土的通行性有外国船只 越南汝矣地区的渔业活动。
第59条.权利 和主管的责任
a) 要求船员和工作人员 船上的船舶符合越南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在许可证上注明;
b) 要求船长将船只运回港口 最近发现外国人和船只有违规行为 严重的越南法律;
c) 检查和监督上述活动 船;渔船的探测设备、通信;
d) 使用信息设备 船舶的联络工作需要;
(1) 在购买保险期间 执行船上的监视任务;
e) 由船东保证工作条件 船上的工作和生活;
g) 享受工资和工作费, 根据政府规定,培养出海和其他制度;
h) 在各种制剂中虚 如果协议或项目中注明,合作伙伴的培养和其他报酬 或合作合同。
a) 监督活动和工作 遵守越南法律的外国船员和船只从事渔业活动 在越南水域;
b) 向该部报告完整、及时 农业和农村发展有关运营的信息 外国船只根据分配的任务。
第4节。采矿 非法渔业
第60条.开 非法渔业瀑布
a) 无纸化渔业开采 许可;
b) 在禁区开采渔业 开采,在禁止开采期间;禁止捕捞和运输渔业 采矿;开发小规模的渔业物种 规定;禁止使用采矿业和渔具;
c) 非法开采水产品 属于濒危、珍贵、稀有水产品名录;
d) 非法捕捞 区域、国家和渔业管理组织管辖的水域 其他领土;
(1) 超产量渔业开发 按物种,误开采区域,逾期记在许可证上;
e) 隐瞒、伪造或销毁证据 违反有关渔业资源的开发、保护规定;
g) 阻止和反对审问者 对采矿和保护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保护渔业资源;
h) 向已转运或支持已建造的船舶 被认定有非法捕捞行为,除非不可能 抗;
i) 没有装备或装备 通信设备和行车监控设备完全或不操作 按规定提交;
k) 没有足够的基础证书 规定的食品安全条件;
l) 临时进口、再出口、临时出口、再出口 通过越南水产品、水产品进口、转口、过境 源自非法渔业开采;
m) 不记录、不完整、不记录 正确,不提交渔业开采日志,未按规定报告;
n) 使用无国籍渔船或 具有非成员国籍 属于巢属管辖的国际水域的非法渔业瀑布 区域渔业管理职位;
o) 使用渔船进行渔业开发 不遵守关于开发和保护水域渔业资源的规定 国际不属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管辖范围。
第61条.确认, 采矿渔业来源认证
第 V 章
渔船管理 渔业公务船、渔港、停泊区为渔船避风避风
第1节。管理 渔船、渔业公务船
第62条.管理 建造、改装、租赁、购买渔船
第63条.条件 新建、改装渔船设施
获得合格证书的机构 满足下列条件时,新造船或改装渔船的条件:
第64条.级别、级别 重新、撤销新造船和渔船改装资格证书
a) 丢失、损坏;
b) 更改组织和鱼类的信息 乘以证书。
a) 被清除、删除或更正其内容 证书;
b) 设施不再符合条件 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c) 有洋葱的部门 法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必须吊销证书。
第65条.权利 以及新造船设施、渔船改装的义务
a) 关闭蜕蜓,财富 按规定更换渔船;
b) 收取新造船和船舶改装费用 协议鱼;
c) 其他权利 法律。
a) 只建造新船,改装渔船 当组织和个人提出时,必须持有渔业开采许可证 新建、改装渔船,经省级人民委员会批准;
b) 接受小组的技术监督 注册职位;
c) 建造新的,根据渔船改装 正确的设计,由组织注册审查和批准;
d) 对船舶质量负责 新封闭的鱼,改造;
(1) 执行定期报告制度, 根据农业和发展部的指示,临时建造和改造渔船 农村发展。
第66条.出口 渔船,进口渔船,租用裸船
a) 在申报许可证配额内 已确定的渔业瀑布;
b) 合法来源的渔船;
c) 钢壳渔船或新材料外壳;
d) 最长24米或以上的渔船;
(1) 对于渔船的进口,壳年龄 船舶不超过05年,船舶主机寿命不超过07年,从生产年份算起 出口至进口时间;
e) 持有技术安全证书 渔船的有效期为6个月或以上,由有船的国家登记组织签发。
第67条.保证 渔船技术安全
1.最大长度为12艘的渔船 米或以上必须登记、下放和颁发技术安全证书。
第68条.条件 渔船登记设施
a) 根据规定成立 法律;
b) 有设施和设备 技术符合要求;
c) 有一支符合要求的注册人员 要求;
d) 有水肿质量管理体系 合。
第69条.级别、级别 重新、撤销渔船登记资格证书
a) B失去或损坏;
b) 更改组织和鱼类的信息 乘以证书。
a) 被清除、删除、 更正证书的内容;
b) 渔船登记的设施 违反法律规定;
c) 设施不再符合条件 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d)法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机构必须吊销证书。
第70条.权利 渔船登记机构、渔船检查员登记机构的义务
a) 根据渔船进行登记 法律规定;
b) 要求渔船船东或建造设施 新、渔船改装提供技术设计文件,创造必要条件 现场登记检查员监督、技术检查,确保安全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
c) 按规定收取登记费用 法律;
d) 对技术进行技术监督 新建造的渔船,按规定改装;
(1) 注册设施的负责人必须 对登记结果和颁发安全证书的法律负责 整个渔船技术;
e) 执行指示并承担 依法进行检查和检查;
g) 执行定期报告制度, 根据农业和发展部的指示,关于渔船登记的不定期 农村。
a) 签署和使用印章,印章 渔船和渔船安装设备登记备案 根据规定;
b) 拒绝执行检查请求 技术不符合规定的注册条件;
c) 保留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注册组织负责人关于技术状态评估结论的登记 渔船和渔船上安装的设备;
d)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等级和造船规范国家技术标准;
(1) 对检查结果负责 技术安全检查,渔船等级。
第71条.注册 渔船
a) 渔船登记证书 对新建、改装、进口、买卖、捐赠的渔船给予无限期补贴 给予,援助;
b) 渔船登记证书 对于租船的,可以延长租赁期限。
a) 有关于渔船合法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b) 持有技术安全证书 渔船与渔船混在一起,规定必须登记;
c) 有暂停张贴的证书 对于裸船租赁案件,签署渔船;渔船登记删除证书 对于进口、买卖、捐赠或转移省、直辖市的情况 属于中央;
d) 渔船船东有总部或地点 在越南签署永久居留权。
第72条.删除 渔船登记
a) 渔船被毁、拆除或沉没 无法打捞;
b) 渔船在01年后失踪 大众媒体的正式公告日期;
c) 渔船出口、销售、赠送 给予,援助;
d) 根据渔船主人的建议。
第73条.权利 和渔船主人的义务
第74条.船 袁,在渔船上工作的人
a) 是越南公民,国家人 除了允许在渔船上工作外;
b) 有身份证、身份证 公民、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c) 满足健康、年龄要求 劳动;
d) 拥有文凭或专业证书 该科目与职称相一致。
a) 劳动制度和权利得到保障 根据劳动法在渔船上工作的合法利益 动态;
b) 拒绝在渔船上工作, 如果 该船不符合安全保障条件;
c) 被安排担任符职 在渔船上合体。
a) 遵守法律 越南,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际条约 片;
b) 执行船长的命令; 主动预防事故,为船员,船上的工人 渔船的鱼和事故;
c) 必须立即通知船长或 值班人员在渔船上发现危险情况时;
d) 遵守法律 劳动。
第75条.船 渔船船长
a) 代表渔船船东及其 在过程中与财产或水产品有利益的人 渔业活动或开采;
b) 不允许渔船在内作业 如果认为不符合人身和渔船安全条件,食品安全 品位、航行安全和环境污染预防;
c) 从下一个痘痘 接收或被迫离开渔船的船员,工作人员 渔船不符合职称资格或有违法行为 法律;
d) 学校救援和救援请求 渔船有危险;
(1) 决定使用授予措施 紧急将渔船送到安全的地方。
a) 传播、指导、分配, 督促渔船上的船员和工人遵守货物安全规定 海洋,劳动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
b)查船 在渔船上工作的工人和渔船、船只的设备和文件 在渔船离开码头之前,在渔船上工作的工人;
c) 更新有关船舶位置的信息 依法在渔船上工作的渔船上的鱼、船员人数;出口 提出要求时向主管当局提交文件;
d) 发生自然灾害的必须 敦促船员,在渔船上工作的人准备停滞不前 副、调派船舶避难;
(1) 如果渔船发生事故必须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通知沿海信息台或主管部门;
e) 渔船上有遇难者 寻找一切治疗措施;如果有人死亡,必须保护财产和遗物 祝您,同时通知最近的沿海信息台,渔船船主,家 受害者或主管当局的停职;
g) 只为船舶 停靠的渔港被列入农业和发改部指定的渔港名单 农村发展宣布从公海作业的渔船;
h) 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必须放弃 渔船,船长必须是最后一个船舷;
i) 发现其他渔船的情况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将渔船送往救援救援 通知最近的沿海信息台或主管当局;接受 执行命令,派遣船只执行搜救任务 主管当局;
k) 记录和提交日语 渔业开发签名;提交渔业开采报告;水产量确认 采矿生产;
l) 在案件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渔船违反非法捕捞规定。
a) 逮捕或下令逮捕罪犯 丧葬者或通缉犯;
b) 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依法建立、建立档案;
c) 保护证据;人员转移 在第一个越南渔港或被抓获时向主管当局备案 为正在海上执行任务或通知的越南公务船 向最近的越南代表机构,并按照其指示执行 如果船只在越南水域外从事渔业活动,该机构。
第76条.管理 渔业公务船
第2节。渔港, 渔船避风港
第77条.规划, 投资建设渔船避风港和避风港系统
第78条.分类 渔港
a) 位置是吸引渔船的地方 许多省、直辖市、外国船只进入渔业装卸 并开展其他渔业服务;是水产品分销的协调中心 区域;
b) 主要为设备服务 港口货物装卸至少机械化90%;
c) 有黑暗的港口水域 20公顷或以上;
d) 有流深度 按照政府的规定进入港口和码头前的水域;
(1) 港口土地面积从 04 哈哈以上;对于岛上的渔港,港口面积必须为01公顷以上 向上;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人和技术基础设施 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防火、防爆方面;
e) 从港口通过的渔业货物数量 25,000吨/年以上;对于岛上的渔港,通过港口的渔业货物数量 3,000吨/年或以上。
a) 位置是吸引渔船的地方 省、直辖市来装卸渔业并实施疫情 其他渔业;是当地水产品分销的协调中心;
b) 主要为设备服务 港口货物装卸至少机械化70%;
c) 有黑暗的港口水域 至少10公顷或以上;
d) 有流深度 按照政府的规定进入港口和码头前的水域;
(1) 港口面积从2.5 哈哈以上;对于岛上的渔港,港口面积必须为0.5公顷或以上 向上;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人和技术基础设施 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防火、防爆方面;
e) 从港口通过的渔业货物数量 15,000吨/年以上;对于岛上的渔港,通过港口的渔业货物数量 1,000吨/年或以上。
a) 位置是吸引渔船的地方 省、直辖市各地;
b) 港口面积从 0.5 哈哈以上;对于岛上的渔港,港口面积必须为0.3公顷以上 向上;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人和技术基础设施 关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防火、防火等。
第79条.打开, 关闭渔港
a) 符合规定的标准 本法第七十八条;
b) 已成立港口管理组织 鱼;
c) 有港口开发利用计划 鱼。
a) 渔港管理组织被暂停 依法经营或者自行终止活动;
b) 流入港口和水的深度 码头前不符合一级渔港规定的标准 和第二类;
c) 对于不再有一级渔港 符合本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b、c、1款规定的标准 没有及时的补救措施;
d) 对于不再有II类渔港 符合本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b、c、2款规定的标准 没有及时的补救措施;
(1)与港口不一样 第三类鱼不再符合第78条第3款第b点规定的标准 该法没有及时补救。
a) 农业和农业发展部 该村宣布开放和关闭一级渔港;
b) 省级人民委员会公开宣布, 关闭III类渔港;
c) 县级人民委员会公布 开放、关闭III型渔港。
第80条.管理 渔港
第81条.权利 渔港管理组织的义务
a) 向组织和鱼类租赁基础设施,在渔港和地区生产经营 根据批准的渔港开采方案,渔港水已获批准并按规定 法律;
b) 不要进入渔港或要求 不遵守渔港规则的人和渔船离开渔港;
c) 不出租或要求离开 鱼港土地、渔港水域为生产、经组织、个人 在渔港水域经营,渔港水域不符合港口规则 鱼,已签订的合同;
d) 收费,运营服务价格 渔港依法;
(1) 处理或建议当局 当地处理案件的能力,以确保秩序安全和食品安全 渔港地区的产品、环境保护和防火和爆炸。
a) 颁布渔港规则 在渔港公开通知;
b) 引导和安排车辆, 进入港口,停泊在渔港水域;确保安全、方便 渔港区内的车辆;
c) 与国家机关合作 检查和控制生产、经组织、个人活动的权限 在渔港经营,确保秩序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在渔港地区防火和窝点;主动雕刻 伏击和解决渔港的事故和环境污染后果;
d) 定期提供有关信息 渔港信息系统的天气情况;组织值班和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悬挂警告信号;船舶列表通知 停泊在渔港水域的渔船和人数交给国家主管部门 权利;
(1) 执行检查和检查 国家食品安全、保护主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环境、治安、防火、爆炸等相关领域 渔港地区的官场;
e) 协调和安排工作地点 由国家主管机关进行检查、检查和控制 遵守渔业开发管理、保护资源的法律 渔业,控制非法渔业活动,食品安全 与渔船、渔港的其他相关领域;
g) 负责人 渔港管理组织通过港口进行渔业产量统计, 确认按规定开采的渔业来源,接收日志和报告 渔船进港的渔业开采,综合上报国家机关 根据农业部的指示,定期或不定期的主管 农村发展;
h) 拒绝卸载产品 在港口对非法捕捞的渔船,并通知 国家主管部门有权按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
i) 有外国船只停靠港口的, 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当局协调管理;
k) 与安全保障机构合作 全海通报溪流、浮标信号情况,确保安全 全部让渔船进出渔港;
l)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 维护渔港基础设施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 在渔港作业。
第82条.法规 对于越南渔船进出渔港
a) 不保证安全条件 为人和渔船;
b) 有属于的违法行为 依法扣留车辆的;
c) 有扣押和扣押渔船的命令 根据法院或主管机关的决定。
第八十三条.法规 对于在越南从事渔业活动的外国船只,进出渔港
a) 船员手册和护照 船上的行人;
b) 渔业经营许可证 越南水域;
c) 进入渔港的目的;
d) 航行时间;
(1) 水生生物的数量和成分 在渔船上开采或转运的采矿船和运输船 转水产品;
e) 位置、开发水域、生产 渔船上的渔业量。
a) 通知港口管理组织 关于船只状况和船上人数的鱼;证明不可能 抗;说明需要帮助的请求;
b) 遵守第5条第5款的规定 这。
第84条.分类 渔船避风港
a) 地理位置优越,是许多省、直辖市的渔船集中的渔场 中央,满足渔船进入避风港的最快航行时间 避风;
b) 有有利的自然条件,保护 确保停泊渔船的安全,避免台风;
c) 具有最低停泊能力 1,000艘渔船
a) 位置靠近渔场 省、直辖市的传统,满足迁移时间 最快的转运给渔船到锚地避风;
b) 有有利的自然条件,保护 确保渔船安全进入锚地避风;
c) 能够至少停泊 600 渔船
第85条.管理 渔船避风港
a) 有区域避风港 与渔港水域相邻的水,由渔港管理组织管理 依法使用;
b) 有区域避风港 水不靠近渔港水域,省级人民委员会应交 对符合条件的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
a) 发生自然灾害、渔船和 其他进入避风港的船只无需支付费用;
b) 船长或驾驶员 渔船进入避风港时,必须执行行政和指示 防灾减灾和搜救指挥部;
c) 安全停泊后,船长 或渔船驾驶员必须通知防天指挥部 耳朵和搜救关于船名,登记号,船舶状况,人数 船舶和其他要求(如有);
d) 渔船只能离开锚地 在接到防天指挥部的通知或命令时,避免避风 耳朵和搜救;
(1) 没有自然灾害, 船舶、船舶停泊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和其他费用;接受 管理、指导被分配管理和使用锚地的组织 避免渔船避风。
第86条.发布 渔船避风港名单
a) 名称、避风港类型 风暴;
b) 锚区地址和坐标位置 豆类避风;
c) 船舶停泊区水域深度;
d) 渔船在停泊区水塘的容量;
(1) 大小,渔船进入锚地 避免避风;
e) 进入流的位置,方向 流,流长;
g) 电话号码、联系频率 当地防灾减灾和搜救指挥部常务委员会 锚地的方位躲避台风。
第 V 章I
渔检
第87条.职位 检查鱼的能力
渔检是专职力量 国家,履行越南执法职能和国际条约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申报成员国的有关问题 瀑布和保护渔业资源。
第88条.任务, 渔检的权力
a) 进行巡逻、检查和检查 控制、检查、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并采取措施 依法制止违法行为;
b) 宣传、传播和教育 越南法律、国际法、有关国家法律 渔业部门;指导渔民和有关组织和个人 执行渔业法的规定;
c) 调动协调力量寻找 依法搜救;参与预防和控制 自然灾害;
d) 参与捍卫主权和权利 越南在规定的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 法律;
(1) 开展合作活动 国际渔业检查;
e) 主持、配合机关、小组 有组织培训、培训、培训、培训的职能 为公务员、公务员、检查员和船只提供专业和专业培训 检查员;
g) 与其他相关机构合作 在检查渔场中很重要。
a) 要求机构、组织和个人 有关提供检查和巡视工作所需的信息和文件 检查、检查、控制、调查、发现和处理有关违法行为 开发与保护渔业资源;
b) 管理和使用武器和辅助工具 协助、技术手段、业务措施执行检查任务 渔业根据武器、爆炸物和公共管理、使用法的规定 有关法律的其他支持和规定;
c) 追捕、逮捕、逮捕和应用 在人的情况下,依法采取的预防措施 不遵守命令、反对或故意的违法车辆 逃跑了
第89条.组织 检查渔
a) 中央检查;
b) 省、直辖市检查 中央有海是在医用细胞保护的基础上组织的 渔业资源和当地资源。
第90条.检查 渔园
1.渔园 是被任命为渔检员的公务员。
a) 要求机构、组织和个人 有关提供资料,文件 检查、检查、控制、调查、发现和处理行为 违反渔业资源开发与保护法;
b) 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和适用 依法制止行政违法行为的措施;
c) 使用武器、辅助工具, 法律规定的专用车辆和设备;
d) 执行公务时必须穿戴 服装、徽章、徽章、渔项标志;
(1) 遵守法律,承担 对直接管理机构首长和现实法律的责任 目前,任务和权力被分配。
第91条.船 渔检船员
a) 公务员被任命为配额 检查船船员;
b) 按职位招聘的官员 在检查船上就业;
c) 根据劳动合同工作的人 在检查船上。
第92条.加 渔检员
第93条.方 方便,设备,渔检服装
第94条.来源 确保渔检活动的资金
第95条.调动, 在检查渔场活动中调动力量和手段
a) 农业和发展部长 农村发布命令,调动所管辖的力量和车辆;主题 各部部长和有关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会议动员 部队,车辆;
b) 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 发布调动命令,胡伊动力,车辆 当地组织和个人。
第七章
购买、销售、初加工、加工、出口、进口 水产品、水产品
第96条.购买, 水产品的销售、初加工、加工
第97条.保存 渔业、水产品
第98条.进口, 水产品、水产品出口
a) 未列入物种名录 水产品禁止出口;
b) 列入渔业物种名录 符合物种名录规定的条件的出口 有条件出口的渔业产品;
c) 列入渔业物种名录 禁止出现嘎或不符合规定条件 为科学研究而有条件出口的水产品物种目录, 国际合作必须获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的许可 总理批准的基础。
a) 评估以相互承认;
b) 检测影响安全的风险 水的全食、疾病安全、环境 水产品进口到越南。
第99条.加工, 出口、进口、再出口、从海洋进口、水产品过境 《动物和植物贸易国际公约》附件 濒危野生;濒危、珍贵、稀有的渔业物种
a) M肿瘤有 合法来源来自生长、繁殖和人工培养设施;
b) 有的肿瘤 天然的合法开采来源;
c)处理后肿瘤 依法没收。
第100条.市场 渔业枢纽
章节八
国家管理 关于渔业
第101条.责备 政府、部、部级机构的任务
a) 国家对水活动的管理 全国范围内的产品;制定和指导战略、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渔业活动的规划和计划;
b) 根据权限或发布 提交主管部门颁布和组织实施政策、规范文件 违反法律、标准、技术法规、经济技术规范 在渔业领域;
c) 指导、指导和组织 监测、环境警报、渔业疾病预防和控制、采矿 海上渔业;水产品加工和贸易管理;质量、安全 法律规定的水产食品;构建、管理、指导更新 日本,访问国家渔业数据库系统;
d) 国家对渔业的管理;只有 道统一专业,检验鱼业务;
(1) 组织实施发放、重新签发和重新签发 延长和撤销属于范围的各类许可证、证书和证书 渔业活动管理;授权、下放管理 法律;
e) 组织科学研究 学习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评估和评估影响 影响渔业活动的经济活动;
g) 组织指导和检查管理 国家关于渔港和停泊区,以避免全国渔船的避风港; 组织渔港和避让锚地管理的专业和专业培训 依法为渔船避风;公布指定港口名单 有足够的系统来确认渔业的捕捞来源;
h) 国家对保护区的管理 全国范围内的海洋、水生猪源保护区;
i) 家庭管理 水和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培训和专业培训, 渔业领域的专业;组织实施,指导统计和沟通 渔业新闻、宣传、知识普及、法律教育;
k) 关于指标和质量的规定 水产养殖用水,操作中的专业技术管理规定 渔业动态;
l) 管理、指导和制定计划 并组织检查、检查、处理投诉、控告和处理违规行为 管辖范围内的渔业法;是开展国际合作的协调机构 渔业领域的祭品;
m) 主持、配合部、机构 部级委员会和省级人民委员会建立软管 国家渔业数据库的物理;
n) 组织实施原种保留, 本地水产品具有经济价值。
第102条.责备 各级人民委员会的职责
a) 根据权限或发布 向主管部门提交组织领导的坏文件 渔业执法;
b) 指导和组织管理活动 当地渔业;组织渔业生产;
c) 组织宣传、传播和传播 法律教育、渔业知识培训;建立数据库 当地渔业和更新国家渔业数据库系统;
d) 组织实施发放、重新签发和发放 延长和撤销属于范围的各类许可证、证书和证书 渔业活动按分工、分级管理;
(1) 指导制定计划和组织 检查、检查、解决投诉、控告和处理违反法律的行为 渔业根据管辖权;
e) 确保制度、资金和事物 依法向当地渔检局提起诉讼;
g) 管理渔港和锚地 分层避免渔船的避风港;对渔业和保鲜法的检查、检查、控制和遵守 保护渔业资源,渔船食品安全,在渔港,环境保护 学校,防止渔港的火灾和爆炸;收集和汇总有关数据的报告 按照规定通过渔港进行渔业;
h) 国家对保护区的管理 海洋和当地渔业资源保护区。
a) 执行管理内容和措施 依法在本地渔业活动中的理工;
b) 执行国家管理任务 渔业方面,根据上级人民委员会的下放或直接授权;
c) 组织、开展宣传, 在全区推广教育渔业法律。
第103条.责备 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社会组织的任务 - 职业、社会组织
1.越南乌蜗牛巢阵线及其成员组织在职范围内 自己的职能和任务负责宣传和动员主要执行 渔业书籍和法律;参与立法意见,实施监督 依法在渔业领域进行社会反省和批判。
第九章
考试条款 行
第104条.品牌 执行力
第105条.法规 转发
这项法律由共和国国会制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7年11月21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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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近几年GDP都保持了高速的增长。2024年越南GDP的增幅达7.09%,按现价计算达4763亿美元,人均GDP为4700美元;2025年越南GDP的增幅目标为8%。
中越两国之间的贸易额自从超过1000亿美元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朝着2000亿美元的目标前进。
越南如同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经济发展上升空间大、市场机会多、社会欣欣向荣,是中国人淘金新兴市场的首选国家。
本报告共16章326页,总计约18万字,首先介绍了越南发展的基本状况,随后对餐饮、农林渔牧、服装鞋帽、手机生产销售、家居及手工艺品、美容美妆、商旅服务、教育培训、交通运输、建筑建材、能源矿产、电商行业,以及消费(产业)升级领域的相关商业机会进行了分析,同时还介绍了房地产和股市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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