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国际道路公约缔约国家(或地区)签发的国际驾驶执照可以在越南国土上合法使用
二十世纪初,汽车开始成为重要的跨国交通工具。为了便于驾车人在其它签约国可以开车旅行,1968年维也纳国际道路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允许持有其它国家签发的驾照的驾车人在其境内驾车
该公约给本国驾照持有人签发一种证明文件,称为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简称IDP,中文就是“国际驾驶执照”的意思。只有持有维也纳国际道路公约缔约国家(或地区)签发的“国际驾驶执照”才能够在越南领土上驾驶相应车型的汽车。
很多在越南的外国人拥有两个国籍,所以他们也常持有两种国际驾照:一种是由国际汽车组织(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Association)(位于美国纽约)签发的国际驾照,另一种是1968年维也纳国际道路公约缔约国家(或地区)根据统一格式签发的国际驾驶执照(IDP)。
越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关于国际驾驶执照签发和使用的29/2015/TT-BGTVT号通知第3条规定:由维也纳国际道路公约缔约国家(或地区)根据统一格式签发的国际驾驶执照可以在越南国土上合法使用;其它国家或地区签发的驾驶执照(包括国际汽车组织(IAA)签发的驾驶执照)不能在越南领土上合法使用。
越南公民可以按照以下链接地址递交材料申请IDP国际驾驶执照:(网址:https://dichvucong.gov.vn/p/home/dvc-tthc-thu-tuc-hanh-chinh-chi-tiet.html?ma_thu_tuc=3326&open_popup=1)

国际驾驶执照(英文名: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简称IDP),为了方便驾车人在其他签约国开车旅行,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允许持有其他国家签发的驾照的驾车人在其境内驾车。
为了解决语言障碍,还制定了一个办法,即由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约中规定的式样向出国旅行的本国驾照持有人签发一种证明文件,来向其他国家的交通管理机构证明该驾车人拥有该国颁发的合法驾驶执照。
这个证明文件在公约中被称作International Driving Document,中文里翻译成“国际驾驶执照”或“国际驾照”。
国际驾照不是一本驾驶证件,而是一份文件,国际驾驶执照是在他国拥有该国驾照资格的证明翻译文件,根据联合国陆路交通国际条约(CONVENTIONONROADTRAFFIC),授权相关的国际组织签发给已经在该国拥有驾照的驾驶员,其主要目的是为消除司机在国外驾车时,由于各国对驾照有不同要求而遇到的障碍。
所谓的国际驾照:《ConventiononRoadTraffic1968》也被称为维也纳道路交通会议,正式称为“道路交通会议”,是一条由多国所签署,冀望以制定一些在缔约成员间的交通规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