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布 日 期 :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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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打以来,情况时好时坏,让许多在中国设厂投资的外资企业, 转往其他国家进行设厂投资,其中又以越南及东南亚各国成为企业移转之首选;因此,在这次关税大战之下,该如何符合越南制造以取得越南原产地证明已成为重要的课题。
原产地证明简介
在中美贸易战升温的情况下,越南近几年成为许多企业将供应链从中国转移的首选国家。现今,越南制造的货物,若符合越南原产地规则,输入到有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或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会员国时,将享有关税的优惠待遇。本段将概略介绍越南原产地规则,帮助企业了解如何取得越南原产地证明书,掌握相关税务风险。
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 ROO)
企业如何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越南原产地?从而可以申请越南制造的产品,参考以下判定原则:
越南制造,可以是:原产于越南的农产品和资源;最终在越南完工的产品,根据国际HS代码标准,必须至少包括30%越南本地附加值。也就是说,100%海外进口原料,必须在越南新增30%的附加值,才能以越南制造的标签出口。
越南工贸部於2019年8月2日紧急发出一份通知草案,就如何确定越南的产品和货物(sản phẩm, hàng hóa của Việt Nam)和在越南生产的产品和货物(sản phẩm, hàng hóa sản xuất tại Việt Nam)提出具体意见。
该通知草案的制定主要基于当前适用于越南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规则。那么,如何确定什么样的纯粹原产地商品(hàng hóa có xuất xứ thuần túy)和非纯粹原产地商品(hàng hóa không có xuất xứ thuần túy)才可以被视为在越南生产的商品。
根据第8条规定,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产品,可被视为纯粹或完全在越南生产:作物和作物产品在越南种植和收获;鲜活动物在越南出生和长大;在越南出生和喂养的鲜活动物的相关产品;在越南从狩猎,诱捕,捕捉,耕作,采集或捕获过程中所获得的产品等 由于情况较为复杂,越南工贸部不得不单独制定一份通知,就是非纯粹原产地或非完全在越南生产的货品(hàng hóa có xuất xứ không thuần túy hoặc không được sản xuất toàn bộ tại Việt Nam),但在越南进行了最终加工和生产,改变了货品的性质。在该通知草案中,越南工贸部提供了两个识别“Made in Vietnam”货品的标准,即增值的标准(tiêu chí hàm lượng giá trị gia tăng)和“商品代码转换”的标准(tiêu chí “chuyển đổi mã số hàng hóa”)。
关于增值标准,越南工贸部又为企业选择申请提供了如下两种方案:
一是,一种被认定为越南原产地商品,则当地原材料的价值必须占该商品出厂价值的30%。比如,如果一件衬衫的出厂价为10万越南盾,其越南当地原材料的价值约为30%,则被视为越南制造(Made in Vietnam)的产品。
二是,“越南当地原材料价值”(Trị giá nguyên liệu đầu vào có xuất xứ Việt Nam)包括,越南国内生产者购买或由组织或个人自己生产的原材料的价值;直接人工成本,与生产过程相关的工厂成本,即工厂保险,租金及购买成本,工厂折旧,维修,维护,税收,抵押贷款利息(lãi cầm cố);工厂和设备的租赁购买及利息等;工厂安全保卫;
越南原产地证书 (Certificate of Origin, C/O)
当货物原产于越南或在越南制造,得用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国/地区为越南。其中又依类别而有不同用途,如优惠原产地证书得用于申请进口国关税减免,而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则便于进口国进行特定贸易管制。
原产地证书申请流程(C/O Application Process)
原产地证明书系由越南工商部(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Trade of Vietnam)直接签发,此机构亦同时授权越南商会(VCCI)与其他组织签发部分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之申请,原则上须于出口后3天内提交。
首次申请—注册手续
首次申请应向核发机构递送
下列文件:
1. 原产地核发申请书
2. 公司图章样本之注册
3. 厂商所属生产单位名录
4. 厂商税号认证书
5. 厂商营业登记证
原产地证书申请文件
• 向核发机构递送下列文件:
1. 原产地核发申请书
2. 出口报关单
3. 发票
4. 提单
5. 出口货物清单
6. 制造商/供应商的原料声明
7. 制造流程说明
原产地证书核发形式
电子式原产地证书:贸易部辖属电子原产地证书管理及核发系统所签发,申请后约 6小时通知结果
书面式原产地证书:分为亲自递交及邮寄,申请后分别约8小时及24小时通知结果
越南常见加工模式
外资企业在越南投资设厂并经营进出口业务时,常见之加工厂营运模式包含来料加工以及进料加工,或是成立加工出口企业 (EPE),以节省相关关税及营业税。
来料加工方式的定义是加工方接受客户的委托,由客户提供材料,供加工方进行生产、加工,完成后将成品送交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
进料加工方式的定义是加工方接受客户的委托,自行准备、采购材料后进行生产、加工,完成后将成品送交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由委托加工的海外委托方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受托方加工单位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委托方销售,受托方则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根据目前越南规定,对于依加工合约,供加工生产使用且加工完拟出口所需之进口货品,免征其关税,免征关税之货品项目包括:直接构成外销产品实体,或直接参与外销产品加工生产流程而非直接转型 成为产品实体之进口原料、半成品、物资(含生产外销产品之包装材料或供 包装外销产品之物资)及零组件,包括受委托加工方为履行加工合约规定自 行进口之原料、物资及零组件;非供买卖、交换或消费目的使用所进口之货品样品;依据加工合约所列协议,为履行加工所进口之机器设备。
根据目前越南规定,凡进口供外销货物使用的原物料,均免征关税及进口营业税,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向海关报告即可。然而,海关查核时若发现公司帐上的存货余额和海关系统纪录的余额不同且无合理说明时,拟将加征关税、进口营业税及行政罚款20%。
营业税
根据目前越南规定,凡进口供外销货物使用的原物料均免进口营业税,至于出口部分,越南海关总局于2017年发布公告有关加工外销厂商申报营业税的规定如下:
加工外销厂商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加工出口,免除缴交营业税,爰厂商毋须向稅務机关申报其加工出口之营业税;
对于买卖货品经营活动的加工外销厂商,依据越南现行规定,则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其相关税捐事宜。
结论
来料加工的经营模式可暂时对进口货品免缴进口关税以及营业税,然而后续税务 处理需视情况而定。在非100%加工出口的情况下,越南当地公司需要确保存货 管理能有效区分进口及国内采购的原物料,以及区分国内销售及出口,以免被补征关税、进口营业税,并加计行政罚款20% 。
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加工单位自行购买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 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制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或客户所指定第三方的业务。
关税/营业税
根据目前越南规定,凡进口供外销货物使用的原物料均免关税及进口营业税,并 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向海关报告即可。然而,海关查核时若发现公司帐 上的存货余额和海关系统纪录的余额不同且无合理说明时,将加征关税、进口营 业税及行政罚款20%。
对于该业者是否得归类为外销业者,进而进口货物得享有免除关税优惠,基本判断原则有以下二项:
外销业者在越南有生产基地从事制造活动并外销商品,并拥有或有权使用制 造的机器设备,且该机器设备用于制成外销商品。此外,该外销业者应通知 该工厂辖区的海关机关。
该进口原物料或零组件系为用于制造外销商品。
实务稽查时,请注意:只要关务人员认为非100%由外销业者本身自行制造,如有境内贸易买卖行为或委外加工等行为者,则可能不符合上述得免关税及进口营业税外销业者之判断原则,而须补征进口关税及进口营业税。
结论
在进料加工模式下,公司需要确保能在海关查核时,提供存货核销报表(即列示海关系统登记之进口原物料扣除推估使用量(依照产品用料表BOM)后之剩余数,并与公司会计系统的帐载数进行比较,差异原因须进行说明及提供相关支持文件);并且须注意,在目前越南海关查核趋势下,若非100%自行制造者,会有补征关税及进口营业税的可能性。
加工出口企业(EPE)
根据2018年最新发出的指令说明,加工出口企业包含在加工出口区成立并营运的公司,或是在任一经济特区或工业区专门从事加工出口的公司。
根据现行关税法及营业税法的规定,从非关税课征区域至越南境外、从越南境外进口至非关税课征区域,及非关税课征区域之间的移转或消费等交易,皆非属关税及营业税的课税范围。
上述非关税课征区域乃指:加工出口区、加工出口企业、保税仓库、保税区、海关机管管理的保税仓库、经济特区、工业特区或其他经越南总理办公室特别指定的经济发展区域。
根据目前越南规定,凡进口供外销货物使用的原物料均免关税及进口营业税,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向海关报告即可。然而,海关查核时若发现公司帐上的存货余额和海关系统纪录的余额不同且无合理说明时,将加征关税、进口营业税及行政罚款20% 。
优点:
进口原物料、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和货物皆免除关税和进口营业税。
加工出口企业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故无须申报及缴交营业税,更无须申请营业税退税增强公司现金流动率。
加工出口企业被允许将部分制作过程委外加工,该受委托的承包商得为一般的越南公司或是其他加工出口企业。并且转厂生产时,不需要向海关机关进行报备动作。
缺点:
向越南国内公司购买或卖出有交易发生时,视为进口或出口,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动作。
根据2018年的指令说明,加工出口企业也,可以从事内销活动。但是该交易需要事先取的海关机关的核准。此外内销产品的存货和帐务管理都必须单独管理并和外销业务分开,提高管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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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是全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国家之一,在全球产业链大转移的背景下,越南有望成为全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及外贸出口大国。
越南近几年GDP都保持了高速的增长。2024年越南GDP的增幅达7.09%,按现价计算达4763亿美元,人均GDP为4700美元;2025年越南GDP的增幅目标为8%。
中越两国之间的贸易额自从超过1000亿美元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朝着2000亿美元的目标前进。
越南如同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经济发展上升空间大、市场机会多、社会欣欣向荣,是中国人淘金新兴市场的首选国家。
本报告共16章326页,总计约18万字,首先介绍了越南发展的基本状况,随后对餐饮、农林渔牧、服装鞋帽、手机生产销售、家居及手工艺品、美容美妆、商旅服务、教育培训、交通运输、建筑建材、能源矿产、电商行业,以及消费(产业)升级领域的相关商业机会进行了分析,同时还介绍了房地产和股市的投资机会。
《越南商机报告》是全面系统认识越南市场,以及成功高效开发和投资越南市场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