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计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外资企业可建议越南财政部准予采用其12个月会计年度制,以便于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可以选择向当地税务局自行申报、通过业主代扣或者通过当地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

企业所得税应税利润,为企业在计税年度中,企业收入总额与支出总额之差额,加上企业其他副业所得的利润后,扣除可转入下一年度的亏损额。外资企业可将经税务机关确认为慈善、人道等目的,向越南组织与个人提供捐助的合理开支,一并计入其总支出。

经营过程中,外资企业在向税务机关应税决算后,出现亏损的,可将其亏损额结转入下一年度,该亏损额可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亏损结转期不超过5年。

报税手续较简单,企业按规定填写报税单,提供相关文件,缴纳税款后,当地税务局即出具完税证明。企业也可选择通过电子报税方式申报纳税。

企业向当地税务局报税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税务报表、企业税号文件、报税单等。另外,当地税务局每年不定期抽查企业相关会计凭证和单据是否与上述文件相符。